我一直以为我会穿过这个城市,像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一样穿过,时日已久,却感觉整个身体都被这个城市穿过,像一条冰凉的河流,穿透了整个身体,喘息和奔跑都带有巨大的痛苦。
我出生的时候就开始了离开家乡的过程。
现在回想起来,那种“混不好,就别回来了”的使命感,以及年纪轻轻的冲动显得尤其可笑。
很早以前看王朔的《动物凶猛》,他在开头说:“我羡慕那些来自乡村的人,在他们的记忆里总有一个回味无穷的故乡,尽管这故乡其实可能是个贫困凋敝毫无诗意的僻壤,但只要他们乐意,便可以尽情地遐想自己丢殆尽的某些东西仍可靠地寄存在那个一无所知的故乡,从而自我原寡和自我慰藉。”
人都一个样儿,王八羡慕鸟毛,鸟羡慕王八死不了。
说起来都混蛋,都显得大义凛然。
喝酒的时候朋友说酒话:“这么鸡巴大的一个城市,竟然没有一个姑娘属于这个鸡巴!”
昨天晚上夜跑的时候,在一个十字路口看到一个人喝醉了崩溃大哭。
今天白天路过时,依然是这个机械又冷冰冰的路口,一群人,沉默不语在等绿灯,另一茬,在过斑马线的时候有说有笑。
关于鸡毛碎皮的好笑,或者关于生活的无聊。
想起有人说过:“不管昨夜经历了怎样的泣不成声,早晨醒来这个城市依然车水马龙。”
很少有人能在这个城市留下痕迹,总以为是潇洒的渡河人,然而不过都是在汹涌的浪流里挣扎,不得上岸,疲于奔命。
很多人都对自身不满,搞不明白为什么生活看起来这么千疮百孔。
细细想来,不如意事常八九,但人生又不仅仅是为那一二而活,所以快乐时少大概才是人生常态吧。
人生的一部分,而且是很大一部分都是在搞定这种不如意,而不是寻找快乐,所以人生的意义根本就不是快乐啊。
换个角度来说,非要讲乐趣的话,也不是单纯的无忧无虑的快乐,而是搞定不快乐的过程,其乐无穷。
其实我很好奇,那些说明天开始改变,或者下个月开始如何的人,现在怎么样了!
改变自己,难度不比自杀低!
而且是一个逐渐对自身失望的过程。
毛虫变蝴蝶的过程是全变态过程,毛虫吐丝结茧,将自己包好,然后全身全融化成液体,细胞重组,由蠕虫形态变成飞虫形态,基本就是重生,过程异常痛苦。
虽然说鸡蛋从外部打破是食物,从内部打破是生命。但你是蛋,他也是蛋,我们都是蛋,到底是混蛋,还是王八蛋,还是金蛋,都好啊!
人生本来不就是这样吗。
人生一旦开始,剩下的就只有修补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