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高中以后一半时间在学习,另一半时间都在打球。老班起初很反对,因为我并不是体育特长生,可是我一再坚持,在成绩没降反升的情况下,也就拿我没办法了。
高中三年,每天下午都去训练,开心的去,开心的回。对我而言,更多是“玩”,但是我真的很认真。
每天下午第三节自习不用上课,要去训练。在经历了一天繁重的学习之后,那两个小时的训练简直是高中最快乐的时光,如果不是篮球,都不知道能不能撑的下来。
通常练完以后天就黑了,衣服也被汗水湿了一遍,除了掌心有一点留白,指肚上的灰尘粘的结结实实的,清楚的可以看见纹线。如果是夏天训练,一定先换上拖鞋,拿上香皂,去体育场西北角的水龙头上冲洗一遍,然后换上干净的衣服,然后就又是一个打了鸡血的我,比上早读的我更精神。
三五成群,满心轻松又满身疲惫的去吃一个饼子加串儿,最后小心翼翼的从教室后门进去,通常这个时候老师已经坐在讲台上了,而我开始我的自习亦或是先呼呼小睡一下。
高考时候比二本线多2分,只能去一个不太理想的学校,刚去学校的时候特别沮丧,为了分散我的注意力,就去竞选了班长,好让自己忙一点,结果成了学校里为数不多的几个女班长之一。
什么法学生必看十本专著之类的,一本都没看过,所以现在同学都在写普法小帖子的时候,我只能写些有的没的。
至于学业,在保证不挂科的基础上,四级以426(425过线)的分数又一次侥幸通过,不靠谱的事倒是干了不少。
考法理前两个小时才开始背书,中间还一对二跟小超市的兄妹打了一架,结果法理居然考的最好。
每个假期都去外地浪,回来先跟舍友汇报假期故事,她们从来不担心我的安危,说放在哪都能活。
平常除了班里的日常事务,兼职做了很多种,性价比最差的就是代购火车票,那时还没实名制,每天收一大摞学生证,帮他们去火车站买票,一张加2块钱,结果干了三天才挣了200多,还有一个合伙人得分成。
学生会大冬天组织晨跑,根据我浅薄的医学知识,认定人体的最佳运动时间在下午,不在早晨。便以此为由教唆我们班的同学不要去参加晨跑,以班长的身份拒绝了学生会不合理的安排。其实我们只是想睡个懒觉,但最终我们赢得了胜利。
学校领导去查课,别的班都是一两个人缺勤,可是我们班只有五六个人去上课,结果全校通报,一大串名字在教学楼前的显示屏上滚了好久都还是我们班的同学,无奈法不责众,大家都平安度过一劫。
临近毕业的时候每天都在忙毕业聚餐的事情,想破脑袋想了很多点子,后来回学校看老师,她说“后面几届的学生都学你们的那届,但是都没你们弄的好”,毕业那天第一次喝白酒,喝了一斤半汾酒。
你看,我一直都是这么侥幸,考研的时候只比分数线多了一分,进了复试,那是我记忆里最紧张的一次考试,英语口语只说出了4个YES,面试老师期待着我再说点别的,但我的眼神告诉他我真的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我这辈子只考过一次第一名,是因为我们专业只有5个人。借着师父和小白的光儿,发表了一篇核心,拿了国奖。研一过年回来见郝娟,她说我变的话少了。是的,很多事情在我23岁之后开始有了变化,在我去重庆以后开始有了变化。
V同学向我推荐余华的时候,我还不很理解,为什么喜欢这么悲情的故事,在这之前我只知道《活着》,看的第一本课外书好像就是《活着》,研一寒假在大理看的,在那样一个风华雪月的地方。
她反复提及的孤独,当时我也不是很理解,我觉得此前我的生活一直很喧闹。
直到很多年以后,在我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孤独之后,在我从老关那里得知孤独才是人生的常态之后,在我看懂“每个人都只能陪你走一段路,迟早是要分开的”之后,我开始理解我自己,开始理解V同学。在书中,那些熟悉的、困惑的词一再出现。
爱与恨、尊重与鄙视、恐惧与敬畏、愤怒与热情,仿佛细雨中的呼喊一样,触目可见,触手可及。
这种感觉不会比余华写的更到位,好像他陪我一起经历了那些艰难时刻一样。
“一个孩子开始了对黑夜不可名状的恐惧、现在我能够意识到当初自己惊恐的原因,那就是我一直没有听到一个出来回答的声音、再也没有比孤独的无依无靠的呼喊声更让你战栗了,在雨中空旷的夜里、降临的夜色犹如洪水滚滚而来,将我的眼睛吞没了,也吞没了一切。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躺在黑暗的床上不敢入睡,四周的寂静使我的恐惧无限扩张。”
所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不再骑着车子在家乡载满法国梧桐的街道上晃荡,不再去做那些看似热血实则傻帽的事情,不管骑自行车、打扑克、闲聊、或者看书,都没低俗跟高雅之分,现在想来都只是转移注意力的一种方式,那么多年的炎炎夏日里度过的那些无所事事的日子,可能都是孤独吧。
之前行了万里路,没读万卷书,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如果下面要再次出发,十卷书总是要读的吧。
诗人放过夜里的笔,眼
诗人放过夜里的笔,眼睛放下相机,一杯热茶留在客厅,放走蒸汽。我们除了和彼此相伴活在当下,不肯再做别的事情。人心不需印证,如同世界上唯一的我们,像是想家的根不用泥土,我深爱你,这就是我的生命。 -----摘自张悬告别演出会上的谢幕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