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到一句:书法是文学的奢侈品
作为小市民,八辈子没怎么见过奢侈品。最近是借着D&G的东风略了解了了解。奢侈品之所以奢侈品,不是因为它的品质有多么好,设计有多么高档,而是因为普通人接触不到——是故奢侈品热衷于搞限量版,而不可能去搞大减价。
所谓接触不到,英文里面就是“inaccessible”“out of reach”。有能力搞到奢侈品的人,图的也不是品质和设计,而是奢侈品中内涵的那一份稀有,一次来昭示自己的身份和档次,和别人都不一样。比如像我这种人,别说有奢侈品了,我连奢侈品的牌子都不认识几个,自然我的档次就被拉的远远的了。
话再说回来,前一阵子同时在学德语和日语,以往是日语学的多一些,更有兴趣,进度更快。最近恰恰相反。左思右想找原因,最终还是认为,原因只可能是前一阵子练了德语书法,而且因为字母不超过三十个,很快入了门,也没人加以挑剔,自我欣赏欣赏出了兴趣,于是写德语这件事情变得愉快许多——这样一来,不管词汇还是语法,手底下过一过,没这么枯燥了。
如果别人讲给我这个故事我是不信的。我素来和书法没有什么特别的缘分,也没有擅书法的同学朋友,只见过自己看不懂的行书草书,知道《兰亭集序》很好,好在哪里却是丝毫欣赏不来——读都读不下来,何谈欣赏书法呢?然而又偏偏知道这是艺术的瑰宝,缪斯的珍藏,不懂这些便是半个文盲,心里惶惶然,只能在老师讲到这些的时候作点头状,若有所思似的,实际上什么都没领会。
但我因书法入门的快感而激励出的德语学习热情全然不受这些影响。几天后要交德语作业了,我用练好的字体工整誊抄一遍,合上书页,一眼看过去,很有一番样子——然而心里也有点犹豫这样做好还是不好。练了字体,是课下功夫的证明,更何况是把心思花在字体这种细枝末节上,这是学习热情的证明,然而这字体并不好辨认,老师批起作业来会困扰不少。这字体是从网上找了一种我喜欢的自己练的,也根本不懂有没有什么书法里约定俗成的规矩,万一看似洋洋洒洒写完了,内行看来却是一纸胡诌,麻烦了。就算不出这样的差错,难以辨认也是实话,到时候批一份作业的时间被拉长三倍,在谁身上都不好受。
那么再说回来——并不是人人都会写这种字体,并且,写完这样的字体,也不是人人都能顺利辨认地出来。那么,这样书写的理由就只剩下了审美一环。然而书法的审美到底应该是算绘画的审美还是文字的审美呢?算作前者,书法缺少绘画所表现的内容,算作后者,书法分明与内容没有大的关系。我抄一遍《兰亭集序》,和王羲之根本没有丝毫可比性。
这样说起来,书法很像是一种奢侈品——第一,并不是所有人想写一手人人称赞的好字就可以写的到的。这样似乎就满足了奢侈品中“普通人接触不到”的特点。再然后,我用特殊的字体呈上去的作业,别人一看便知道我和别人在这份作业上下的功夫不在一个档次上。这样的效果,也正是一个去上流聚会背一个古奇的包、带一块劳力士手表相仿——书法是一件奢侈品。
再讨论,书法是文字的奢侈品,还是文学的奢侈品?客观来讲,书法似乎是文字的奢侈品。然而从文理上讲,还是后者更好一点——也许这是我们对文学的期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