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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篇娱乐报道,大概内容讲的是:林心如和霍建华两人十指相扣被拍,林心如孕味十足。就这么一篇文章,下面的评论都吵翻了。有人认为霍建华和林心如不相爱,只是奉子成婚,十指相扣只不过是作秀;有人认为林心如和霍建华很相爱,只不过是低调不爱炫耀;还有人持中立态度。而我正好也是第三方,人家霍建华爱不爱林心如跟你有什么关系?有必要为这个争吵到面红耳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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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得时候,那个时候年轻,真真是年少气盛。恨不得自己喜欢的人,别人也一样喜欢,自己不喜欢的人,所有人都得讨厌一样。我不知道我这种偏激的想法是不是大多数人的想法,但是,这种想法却是极度的自私自利。还记得就因为一个发型,我和我大学室友就吵起来了,起因是什么早已忘记,能记得的就是我因为喜欢高中语文老师,所以,我觉得高中语文老师所有的一切都很完美,我不允许别人说她不好,哪怕一句。就这么争吵起来,而争吵起来的后果一直遗留到现在,比如我的娇蛮印象,比如我的人际关系处理……现在想想,我因为这个和室友争吵,我的语文老师知道吗?即使我的语文老师知道了,她会在意吗?而我大学毕业了这么久,我也没再回去高中看过我的语文老师一次,时间久了,什么都淡了,而她好不好,她的生活过得快不快乐,都仿佛匆匆过客一般,于我,于我的生活都再掀不起一点波澜,不是说我忘记了我的老师,而是,走上社会,有了自己的生活以后,我才明白:时间真的是一剂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