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柠檬
1.
我问麦子,如果前任邀请你参加他的婚礼,你想在婚礼现场放什么歌。她一脸严肃的说,那就大悲咒。
麦子是在三年前认识老胡的,那时老胡还留着胡子,不是特别长但也不短,稀疏的在下巴上长着,麦子同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胡子是不是用洗发水洗。第二天老胡就把胡子给剃了。麦子逗他说是不是我要说你长得丑,你就得去整容啊,老胡说差不多吧。
一直以来都是女孩子追老胡,麦子是老胡追的第一个女生,他坚持用纸质的方法追麦子,每天递她一封情书,钢笔手写没有一个错别字,一笔一划干干净净清清楚楚。老胡写到第五十二封时麦子答应和他在一起,她说这个时代小学生表达爱慕都会直接打字,坚持一笔一划用心说爱的还有几个人,我信他。
后来两人分手,老胡还是递给她一封信,他满满的写了四张纸,麦子问她在一起时叫情书,分手时这是不是叫绝笔,还是四张,真不吉利。老胡说这样显得更正式。
一段恋情有头有尾,满心欢喜的开始,落寞孤寂的结束,相比那些死缠烂打还挺干脆利落的。倒是最后的分手,洋洋洒洒的用四张大纸结束,有点像是古代的一纸休书,白纸黑字往后再也不会同床共枕。
2.
我以前也写情书,还是用各种花花绿绿的纸写,不敢写错一个字,下笔时很紧张,总觉得字很难看,甚至有的时候还装在信封里,一颗心砰砰砰直跳。
加加已经半年多没有和我联系了,最后一通电话还是我在地铁上打给他的,之后发了几条短信就再也没联系。
忘记初见时是什么时候,只记得他穿大红色的上衣超级土。曾经他断断续续给我写过四十二封信,直到今天我还留着,在我的小红木箱子里锁着,每次拿出来我都会数一数,怕少一封怕弄丢一封。我从来不打开看,因为我怕哭我怕思念。
高中不在一所学校,休息时间还总错开,所以我总是趁没有重要课时候偷偷溜出去,给他买好多好吃的去他们学校看他。隔着大门想抱都抱不到,说几分钟的话便匆匆离开,他去学校看我也是一样。我说明明在一个城市,怎么还是感觉跟异地一样,加加语重心长的说,等我们考上大学就好了。
于是我天天盼着上大学,入学后发现离得更远了,我躲在被子里哭,他不说话。
昨天耳机坏了,翻了翻柜子看到加加曾经给我买的耳机,却怎么戴怎么不舒服。想着给他打个电话吧,翻通讯录才想起换了新手机哪还有什么号码。
我是个很缺乏安全感的人,胆子很小性格敏感,你对我好我就会对你好,你有一丝不对劲了,我能立刻就让路。就像加加在电话中对我说我有女朋友了,我就知道时候选择告别。
告别的这个过程就像拔牙,结束时牙被拔出来,会觉得这是一种解脱,但事后舌头还是会不由自主的舔空缺的牙洞,即便是不痛,也不可能完全无视那个空缺,但牙总是要拔的,因为太痛苦,所以终归还是要放手。
3.
《北京遇上西雅图之不二情书》里面娇爷问大牛,你看过海鸥捕食吗,一群海鸥绕着海岸飞啊飞,看准了水下的鱼,收了翅膀一猛子扎下去,那样子根本就像寻死,自由落体似的掉进水里,不管不顾,就如同爱情,只不过有的满载而归有的一无所获。
娇爷在赌桌上认识邓先生,她满心欢喜以为经历这么多终于遇到对的人,可最后滚床单的热闹还是变成了滚钉板的惨叫,满眼金钱的男人根本就不会信什么忠贞不渝的爱情,能带来利益的他就喜欢。
爱一个人有点像是在赌场中下赌注,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全身心的投入会换来怎样的结果,明知自己可能会输,但又忍不住投身其中。
初见时永远都是美好的,老胡第一次见到麦子一见倾心,我第一次遇到加加,隐隐约约就知道以后肯定有故事。可为什么告别就这么简单,几张书信一个电话就草草了事。就好比结婚时要大摆宴席热热闹闹,非要一个仪式又一个仪式折腾一番才好,而离婚一个小本就能分道扬镳,这时候就不想什么热闹的离婚典礼,也不宣誓离婚光荣了。
海桑曾写道,如果你来看我,请告诉我,哪怕现在就说,哪怕马上就说,在你启程之前,我就开始幸福了。所有初见的美好我都记得,为什么曾经那么好还要告别。我不喜欢告别,不管是以怎样的方式我都不喜欢。
人是一个很矛盾的生物,“你不要走,不要忘记我,我需要你,回来好不好,”这样的话一旦到嘴边往往就会变成“你走吧,我不需要你,我一个人很好”。明明自己心里心疼的要死,大口喘气都觉得供养不足,却还是要自欺欺人。
初见的美好分很多种,告别的悲伤也有很多结局,有人纠缠有人威胁有人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模样,但不管是哪一种告别都对不起曾经温馨的初见和过往。在一起时恨不得一个星期就把一辈子都过完,告别时怎么能连头都不回。
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就自动把其他人全都清空了,就好像你明明站在万人中央,而我看到的却是你站在空旷广场。
假如最开始的时候就知道最后是要告别的,那我一定不会爱你,冷清的告别怎么对得起轰轰烈烈的相爱,我实在是不喜欢。
借用白居易的两句诗,我有所念人,隔在远远乡。我有所感事,结在深深肠。
但如果你要问我在前任婚礼放什么歌曲,那我就送他一首《傲寒》好了,听我唱着一首永远望眼欲穿的生活,唱得不可得的诚实,和无所失去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