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都没有坚持过一件事情很长时间。我是做事情三分钟热度的类型。
我喜欢了一个男生,已经十年了。不可想象的十年啊!中间断断续续的。我们没有偶像剧那么多的相似。我们两个差了三岁,我不喜欢吃肉,所以家里包饺子,每次我吃皮,他吃中间的馅儿。这是,除了我父母之外的他。有一次我们和朋友一起出去吃饭,就这样吃朋友看到了,打趣道,你对你女盆友这么好,不让她吃肉?然后,我就顺和着说了下去,在一旁眼里带起了泪光,我家哪位立马给我递纸巾。我瞬间愣住了,我想,夫唱妇随这是。哈哈哈哈哈。说的我如此可怜的妇女了。我好爱好爱好爱他,可是我们现在需要分开一段时间,这是对于我们双方来说最好的选择。我想每天晚上抱着你,早上起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你,我想早上陪我跑步的是你,一起吃早饭,一起骑车去上班,我想让你来哄我。我想和你一起去奥地利。我想和你在一起看日出日落。我想和你在一起追太阳下山。我不想在我身边的不是你。
我有点累了,那我们先放一放对方,我知道这一放,可能就是永远。爱你的我还在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