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春雷撕裂了苍穹,惊醒了蝗虫,带走了“愚翁”,芸芸众生醉卧繁华三千,痴人说梦湿了谁的双眼?小生不才,不敢与君子斗名,更不敢与蝇狗争利。半醒半醉半自在,却不想到头来落的鸡豚狗彘之类,呜呼哀哉!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橘有橘之味,枳有枳之美。爱者,久食不厌;不爱者,嗤之以鼻。说到爱与不爱,不得不提及方才驾鹤仙游的李敖先生。他就是典型的“爱憎分明”之人。读李敖,读的是口诛笔伐的畅快淋漓,读的是自圆其说的巧言善辩,读的是情场浪子的妙笔生花。张狂一生,著作等身,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到头来尘归尘、土归土。爱其才,斥其狂,这样一位颇具争议之怪才,争来争去,争了一辈子,却终究争不过时间,我愿用这点滴笔墨送先生一程。
先生有才世人皆知,但其非友即敌,半句不投机便张嘴骂来实在叫人避之不及敬而远之。况且与蝗虫争,岂不愚?三季就三季,何苦非争得面红耳赤、剑拔弩张;待到大雪纷飞,围炉而坐,孜然辣椒,烫壶花雕,岂不快哉!先生不然,以笔代剑杀个七进七出,不探囊不取物,就要告诉对方我叫李敖。此等桀骜非吾辈可及,何况我等尽忙着浮生偷闲没有先生那般勤快。这是站在旁观者的立场,倘若真让我跟其对峙,恐怕我是要打脸的。即使技不如人,也不愿做鲁迅先生笔下“怒其不争”的孔乙己,若是真遇上李敖这样的对手,就算一剑封喉,我也要拔剑而战,战死不足惜,决不做哑巴。
爱憎分明用在雷锋身上那是毋庸置疑的褒义词,但是用在李敖身上,至于褒贬,不好论断。就像他和胡因梦的那段姻缘,外人看来是才子配佳人天造地设,对胡因梦来说则是孽缘一场,至于李敖,可谓是此生难得的神来之笔,他却习惯性的以笔代剑舞了一曲独孤九剑,整成了相爱相杀!初见李敖的胡因梦被其彬彬有礼的儒雅气质所吸引,婚后胡因梦却被李敖完美苛求和神经过敏而逼疯。因为上厕所时狰狞的表情而否定“台湾第一美女”的颜值,就像他刻薄的形容年轻人一样——铁杵能磨成针,但木杵只能磨成牙签。材料不对,再努力也没用。
毫不掩饰的言语,充满自信的论断,不知是智商爆表的才华横溢还是望尘莫及的圣人之语,不管哪种,还是那句话,作为旁观者我欣赏其才,作为对峙者我反驳其言。观一叶安能断天下秋,窥一斑安能知全豹?先生自诩白话第一人,却常言一叶障目之话,让人觉得有失偏颇。自负也罢、清高也罢、直言也罢、乐观也罢,金刚怒目也罢、菩萨低眉也罢,都随着三月的花开深埋地下。
我因文字喜爱李敖其人,却因李敖其人而更爱其文字。凡增我智者,皆为我师。我爱我师,但我更爱真理!既然爱与不爱同时存在,又何谓爱憎分明呢!世界本来嶙峋,何必执念。自此别过,白马江湖,无人再言洒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