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需辩证求解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未绝迹,“微腐败”“蝇贪蚁腐”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基层干部在管理与服务中“摆架子”“设卡子”,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而办事群众往往因生活所迫而有所顾忌不敢作声,这种不正当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迷惑性,长此以往,就会产生“破窗效应”,最终损害的是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情和信任,助长腐败风气愈演愈烈。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会议,对在全国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行动员部署。会议强调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下更大气力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为政者,莫善于清其吏也。”中国共产党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远未根绝,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深剖细挖,刮骨疗毒。
强力推进办案,狠抓纠风治乱,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犯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广大群众最深恶痛绝的事。要切实把“严”的主基调贯穿案件办理始终,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对涉及范围广、影响恶劣的问题,要从严查处、查清查透;对反映具体、条件成熟的,果断立案,迅速突破;对疑难复杂以及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纪委书记要直接指挥,集中攻坚。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不断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强化党纪学习教育,加强统筹联动。从查处的案件看,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腐化堕落往往始于“细微小事”。党纪意识的缺失,归根到底是学习教育的缺位导致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集中整治行动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带好头。要用好学习组、读书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严肃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把党章作为必修课,学习好贯彻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牢固树立党员干部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使他们自觉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尽小者大,慎微者著。”群众的事情无小事,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集中整治工作要坚持系统观念,因地制宜、辩证剖析、标本兼治,对治理中暴露出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要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提对策,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监管漏洞,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