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爱你的这些年里,你像是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又像是渐渐离我越来越近。分不清是幻觉,还是真实。
—题记
城市一入冬,像是换了个新的面具。行道树的头发掉得差不多了,出行的人越来越沉默。每个人哈出的热气远看就像一团纠缠不清的迷雾。阳光普照的日子让人觉得可靠,我靠在窗户上看了会儿楼下的车水马龙。
每个人的表情都在拒绝故事的发生,但每个人都在拥有或者释怀着过去。我是队伍里行动得最为缓慢的。我只希望过去里的那个人能够走出来。
来见我。
他叫陈默。我是在十岁遇到他的。那时我正坐在地上玩泥巴,随手抹得一脸脏。他穿着黑色红杠的校服,没有拉拉链,里面是干净工整的白衬衣随意地露出来。我细细一看,他的衬衣下摆居然是不规则的。
“要不要一起玩泥巴?”
“你就是王安落吧!我叫……”他还没说完,就连忙从书包里掏出一件同样洗得发白的白衬衣围住我的腰。
“你干什么啊……”
“和你玩老鹰捉小鸡啊!我把你捉住了呀!”
妈妈听到我的尖叫声,忙走出来:“小默来了呀!你妈妈呢?”我才知道这是妈妈最好朋友的儿子陈默。
接着妈妈又顺着白衬衣看到我屁股后的红色,忙和谭磊道谢。然后把我拎进了屋子。
“小默快进来坐吧!”
那是我第一次进入少女时代,还只懂玩泥巴、和人掐完架后马上就忘的年纪,背的古诗老是忘记的记性,却记住了那个叫陈默的人。
那年我十岁,他十五岁。
陈默只吃素。吃得也不多。每次来我家吃饭,我都给他盛一大碗。他每次吃得脸鼓鼓的,我就笑得敲桌子。
“安落很活泼啊。”陈默的妈妈小鹿阿姨说。
“坏习惯。”妈妈白我一眼。
“小默哥哥,再给你盛一碗吧!”我说。
陈默刚要拒绝,我伸长了腿狠狠踩他一脚。
“好。”
十一岁的时候,家里买了电脑。我兴奋地申请了扣扣号。陈默是我第一个好友。我把他的号背得比谁都熟。
我总是在妈妈偷偷睡觉的时候,打开电脑和陈默聊天。因为他上高一,只有晚上很晚这个时间才能上扣扣。
“今天累嘛!大蝙蝠。”大蝙蝠是我给他起的外号。因为有次穿着他的外套玩,胳臂太长。
“还好。作业挺多的呢。丫头作业写完了吗?”
“没有。等你给我写。”
“好啦。不和你贫了。去写作业了。”
乐此不疲的重复对话并未让我厌倦,反而每晚睡得安稳。
这样的快乐直到后来他带了一个人出现在我面前。我开始察觉自己和他喜欢的那些人的差距。
初一的我还偶尔捏泥巴玩。但更多的时候是和大多数孩子一样认真上课然后写作业。我和陈默在一个中学里,分初中部高中部而已。
他和张兰兰来找我的时候,我还在和男生们玩猜拳游戏。阿乙是对我最言听计从的人。我正捏着阿乙的耳朵,当看到他们牵着手走过来时,手突然停住了。陈默依然就是敲玻璃和我打招呼。
“嗨。”我觉得很不自然。
“这是张兰兰。兰兰,这是我跟你说过的妹妹。”
“真可爱。怎样?还适应这个学校嘛?”
“还好啦。”那时的我还未体验过世间的大多数恶与黑暗,只是单纯地讨厌那一种俯视别人的语气。
或许是陈默看出我不开心了。“兰兰一直说要见你。她很喜欢你。”
“对。不过你头发剪得好短啊。像个男孩子。”陈默轻轻揽着她的肩膀,暖暖笑着。
我总觉得那微笑里,就我最多余。
后来我问陈默:“那个是你女朋友啊。”这么明知故问的话。
“嗯。我很喜欢她。她曾经陪我度过很艰难的日子。”
“什么艰难的日子?”
“我十四岁做过阑尾炎手术。是她一直陪着我。”原来认识你之前有很多空白啊。当时的我突然明白了人世间不公平的事情之一是先来后到。
“十四岁?那你们好了很多年啦。”这种多余的感觉愈加浓烈。
“对呀。今天我们一起做饭吃怎样?”
“你确定你会做?”
结果那天我们一起把鸡蛋煎糊了。炒茄子的时候锅一直在腾腾冒热气,吓得我和他按了开关。陈默慌张起来真是太搞笑了。他关完开关就碰倒了之前做的生鸡蛋糊。
我看着他橙黄的白衬衣,忍不住笑了。
我喜欢这种和他做饭的感觉。即使把生活弄得一团糟,但我知道总会好起来。恍恍惚惚中又回到了初见时。
但我并不知道,有些人一辈子只是错觉,将错就错,从来不会是对的人。
我们一起做饭成功的概率很低。只要失败得很惨时,他就大方地请我去吃好吃的。从肯德基到阿香米线到昂贵的必胜客。
通常情况下我就吃得很慢。也很少说话。
“你怎么在外面这么老实。”
“因为吃完这顿你就要离开了呀。所以我吃得慢一些,多看你一眼。”
“又不是不见了。”
“你和兰兰姐也经常来这里吃吗?”
“偶尔来。兰兰家里不是很富裕。我们一般在食堂吃。”
吃完饭他又买了一份和我一样的给张兰兰吃。
我看着他去提着东西离去的背影。呆呆看了很久。
他从不知道每次分开时,我都会站在那里很久。
他穿着最普通的校服,很快淹没在和他同龄的人中。可是他是我最爱的少年,再好的人也不及他。
后来在好姐妹的熏陶下,我追了一部很脑残的剧。我模仿剧里女二的做法,为了吸引陈默的注意,和当时的痞子阿乙好了。
阿乙喜欢我也很长时间了。他也知道我喜欢的是陈默。所以在我决定要和他好时,他很开心地和我保证说:“我会好好混的。有朝一日成为X中的老大。”
他并未食言。很快他就成为了我们学校呼风唤雨的人。
我也并未食言。我和他好了一年。却每天都和陈默说晚安。
我以为陈默会劝阻我一句不要和那样的人在一起。
可他始终没有说什么。
后来我想我是等不了这句话了。我开始提高自己的厨艺。在被烫伤了好几次之后,我终于可以熟练地做一个便当:红烧茄子和西红柿炒鸡蛋搭配米饭。
当我提着它去他的教室时,看见他和张兰兰坐在一起看书,他的那只蓝色的耳机插在她的耳朵上,他们并没有像我这样叽叽喳喳地说话,而是沉默着。
可是这样的沉默在我看来多么自然。我轻轻地把小饭煲放在窗边。
那是我用一个月零花钱买的最坚固的饭煲。
我笑了笑。走开。毫无留恋。
或许爱情真是一件讲运气的事儿。
你来晚了。补多少张票都是注定的错过。
可惜有些道理,总是在与现实有所触礁时才懂得。
陈默高考那天的时候,我在人群里等了他很久。后来远远看着他和张兰兰出来了,阳光打在他们身上。
“嗨。陈默。”我在心里说。
后来我找了各种借口没有去见他。我把自己关在屋里一直写作业,写了一假期的作业,看了很多书。
在我意料之中的是,他试图找过我几次,后来也就放弃了。
再后来,听妈妈说,他们家搬走了。
我每天登扣扣,却不再见他的头像闪动。每天的晚安石沉大海。
我想他是不用这个号了。
喜欢的人哪怕有时会让你总是流很多的眼泪,可是在你这里,眼泪都变成了广袤的海洋,你只尝到咸味,并不觉苦。
再遇到他的时候,是在我二十岁生日聚会上。我一直是蓝汀酒吧的常客。这里比较安静。我讨厌那些吵闹不停的酒吧。这次和我一起庆祝生日的除了大学认识的新朋友,还有几个老朋友。
本来以为这个生日会和往年一样平静,没有意想之中的浪漫和惊喜。只是一年又一年。却没想到遇到了阿乙。
阿乙的公鸡头在这里极为显眼。他还是在道上混。我承认当年是辜负了他。其实我们也好久不见了。
“安落。”他拍了一下我的肩。刺鼻的酒味渗透在庆生的美好氛围里。我并不想理他。他却突然握住了我的手。
“放开我!”或许是我的厌恶表情太明显了。他猛然大笑起来:“你以为自己多么厉害啊。只是陈默都不要罢了。”
“滚开!”听到这个名字,我的心里如同掉入无底洞。
“你给我过来。老子喜欢你这么多年。你又怎么报答我的?”他抓起我的头发,我身旁的男性朋友过来拽他,也被他手下的人推到一旁。
“住手!”阿乙瞬间被给了一拳头。便猛地放开我的手,我被那人拽到怀里。
我当然这是谁的怀抱。淡淡的、有阳光的味道,没有烟草味、没有酸腐味、没有任何让我讨厌的味道。因为只是他。
“陈默。”我轻轻叫道。
“恩。是我。”他依旧抱着我。
“我以为这是假的。”我紧紧地抱着他。
“我在这里呢。”
把那些朋友打发走后,我和他走在街道上。他看着我说:“你在那一直傻笑干啥。”
“还有,你一直拉着我的手。”他说。
听他这么说,我拉得更紧了。他看我一眼,我瞪他一眼。
“等下。”我对他说。接着我脱下高跟鞋,把那条红艳艳的围巾拿下来,用手抹去口红。“我觉得遇见你时应该是这样的我。”
陈默接着又把我抱在怀里。
我再也忍不住了。
泪水止不住地落在他的白衬衣上。
还是又见面了。
我们没有问彼此过得是否好。我只知道现在我们见面了。其他都是沧海一粟。
和陈默重逢的每一天就好像是悬在悬崖上的梦。我做得小心翼翼。但是却满足心安。
他在一家外企公司工作。一有空闲时间,他就会过来看我。我们在出租小屋里一起做家常小菜。说起以前做饭的糗事,各自感慨不已。
“明天我不和你一起吃了。”
“恩。”
“好好学习。”
“恩。”
“陈默。”
“恩?”
“别离开我好吗?”
“放心吧。”
别那么轻易离开我了。
从十岁起,我就爱你了。
结果陈默消失了足足两周。中间打电话打不通,去他的单位也杳无音信。我那几天无心上课。后来我整理出租屋的东西,突然看到一张皱巴巴的纸。
我慢慢打开它。不知道是谁的字迹。上面写着一个日期,就是最近的日期。还有一个医院名。医院号。
这时候我的手机响了。
“安落。我回来了。晚上的飞机。什么事回来说。你先睡吧。”
那天晚上我穿着一件大大的棉袄,咳嗽着,做了两个小时的车,凌晨三点,心里很害怕,但是一想到快见到他了,心里安定不少。
站在那里等陈默。好像一下子又回到了很多年前的时光。在人群里等着他,这边天气这么寒冷。工作人员冷漠又没有感情。腿站得酸。眼皮在打架。可是不畏不惧,无念无悔。
爱了这么多年才明白,一直没有说过什么情话,没有和谁解释过他,只是因为他是阳光,生命的不可或缺。
“啊!”突然被拉进一个暖暖的怀抱里。我大叫。
“傻瓜。我拿了个暖手宝。就知道怕冷。”
我抬起头来:“她好了吗?”
“你都知道了?”
“恩。我猜的。“
“她好了。我回来了。不会走了。”
“谢谢你这些年一直爱着我。”他说。
“原来你都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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