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路上,常遇汽车与电动车碰撞造成的小型车祸,多数虽无严重受伤者,也多有摔倒于地的电动车主。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多是正在拨打电话,寻求家人或是警察的帮助,大多一脸倒霉相,无可奈何于自己的糟糕境遇。这时,他人即地狱。
受伤者呢?基本是电动车驾驶者,面带痛苦,精神不振,俨然一个委屈者,或坐或躺于马路上,似乎等待着什么。周围偶有驾车经过的人、骑车的人,好奇地看上几眼,进而拍上一段。是什么原因,让当事人在哪里等待?是什么原因让过路者袖手旁观,包括我?
这是怎样的时代?你撞了人,就积极配合送人救治赔偿。你有了伤痛,应该及时前往医院救治,而不是一副死人样瘫在大街上?哪有这么多时间扯皮、细分责任?哪有必要,保持那真痛苦或是似痛非痛的姿势?信任何在?那些路人呢?多是哈哈一笑而过。这愁苦的国人。
我们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太弱,往往要等着权威者(警察及其他当局)来决策,来裁定责任。多数人无力地等待,他们相信权威者所代表的的公正,他们无需思考,只需要接受结果。
或者从另一根角度看,终究是大多数人不曾过上富足的生活,社会没有为个人提供意外损失保险,人怎能不惧病灾的突然袭来?这治病的花费代价,受伤者自己承受不来,又唯恐肇事者不负责任,乃至就是自己的错造成的车祸。如何处置?总要有人负责,出于推卸代价的原因,大家扯皮推诿耍赖,力图转嫁危机到他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