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寒冷,这是最正常不过的,冬天也是最难熬的,有人很喜欢冬天,但往往有人很厌恶冬天。
前两个星期,温度已经下降到最低,待在学校的我,每天都被冻得瑟瑟发抖,最可气的是,我还长了冻疮。打小就害怕长冻疮,因为上小学的时候,没有爱护好自己的手,每天还跟同伴一起玩那些大块的冰,现在倒好了,一旦降温,就会长这玩意儿。
上初中后,才知道冻疮为局部皮肤病变,天气转暖后能自愈,但是易复发。冻疮是由于寒冷引起的局限性淤血性皮肤炎症损害,可导致手脚发痒、红斑、肿胀和水疱,好发于肢体末梢或暴露的部位,如手、耳郭、鼻尖等。在学校还没有热水,一旦降温,就像刚刚说的一样,冻疮引起手脚发痒,红斑,肿胀,使人无比的难受。我常常感叹: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冻疮?
幸运的是,上个星期已经升温,我的冻疮也慢慢的自愈起来。这让我很开心,开心的时刻总是那么短暂。手上的冻疮还没好的差不多,这个星期又开始降温,这让我本就长冻疮的手更加雪上加霜,我的手又不听使唤,又开始肿了起来,该怎么形容它呢?就像猪蹄一样。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不得不去涂那些臭烘烘的药膏,但愿能好起来。
今天看了天气,又降温了,手上的冻疮愈发严重,就连脚也长了冻疮,什么鬼天气呀?上个星期不是挺暖和的,怎么又变天了?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