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了《我与地坛》的53-65页。
分别阅读了黄土地情歌和我的梦想。二十年前的中国,人们认为爱情羞羞答答的是一种不得不犯的错误,对于知识青年,谈情说爱会被认为革命意志消沉。其实在那个时候,二十岁左右的人都是向往爱情的,很正常的。人类所说的黄歌其实不黄,反而很有革命。所以生活中需要希望和诉说,通过民歌表达了出来。
作者有个很崇拜的人,刘易斯。他在比赛中失败了,作者感到特别惋惜,心疼刘易斯。作者理解刘易斯当时的心情。作者最后得知约翰是服用了兴奋剂,我就感受到了,有时候一些事情未必是真实的,但报纸上的人说不管他做错什么事,都是牙买加的儿子。我认为这样说的人的思想过于封建了,做错就是做错了,为什么要因为他是牙买加的儿子而去包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