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滋味是耐人回味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场无法替代的饕餮盛宴。

留学的时候,我常吃饱喝足才有勇气打开那部红遍大江南北的美食纪录片,还尽量挑在白天,以此避开异乡深夜里对食物翻滚的思念。某种程度上讲,七情六欲中,食欲最为凶残难以抵挡。

刚上大一的时候,我不会想到自己会喜欢饭堂里寻常的那碗老火汤。里面的原料每天稍有不同,玉米、胡萝卜、鸡肉、排骨可以变出不同的组合。那时才知,广东人的靓汤都讲究明火慢煲8小时。清亮透底的一碗,略有一点油星闪烁。没有急不可耐的白雾升腾,喝到嘴里温热正好。暖融融的鲜,在口腔里打两个转,缓缓滑落喉中,恋恋不舍。没汤的时候我会去点一碗更平常的皮蛋瘦肉粥,瘦肉、青菜煲至软熟,配上软糯香甜的米,阴冷潮湿的冬季,喝下它便有了温暖。

后来,寒暑假回了北方老家,吃什么饭菜我都想喝点例汤或粥来配,却发现这其实很难满足。去餐厅餐馆,单点不太值得,真的点了味道又容易失望。每每这时,我便很怀念饭堂的那一碗,对我来说,那便是汤粥最好的滋味。

再就是早餐的那碗肠粉。可能是因为当时忙于去图书馆占座,每次的早餐都格外重视。仿佛只要吃上了,便会一天效率爆棚。那柔肠百结的一碗,是早起的瘾,夹着清晨一切如初生的快活,蒸的,就碾压妥帖,厚薄均匀,打饭师傅轻松自如的淋上一勺酱料,滑嫩爽口,带着一丝长不胖的错觉;炒的,则拌上鸡蛋葱油,一番琳琅翻滚后,豪迈入口,伴着广东潮湿的空气,滋滋油油的香。每次到饭堂点肠粉,不论蒸炒,我们总是先满足,后叹息,长长的日子也像被卷了起来,紧实而韧性十足。

几年过去,我在国内或国外吃过多碗不同的肠粉,但最怀念的还是饭堂那一碗。也不知我怀念的是那难以替代的滋味,还是当时为了达到目标无比努力的自己。

在宾夕法尼亚州深处的伯利恒,有家很赞的披萨餐厅。店里的招牌是海鲜披萨,厚实新鲜的鱼和虾,配上白葡萄酒调和的酱汁,香气浓郁,令人欲罢不能。我每次和朋友们去吃都仪式感十足。那家餐厅不大,平常人不多,经常是很多老爷爷老奶奶团聚在一起,大快朵颐地聊天喝酒。装饰得简约而又个性,让人倍感温馨,很多时候看着他们脸上满溢的笑容,我便很自然地畅想以后的以后,头发花白时,我会不会像他们一样,为了一顿午餐精心打扮,戴上最爱的首饰,然后约三五好友一起旁若无人地谈天说地。这样想着,一个平常的天气也会变得分外美好。所以,对于那里的披萨,尽管一直抱有浓得化不开的兴趣,但复习周或者有论文任务时我是不会去的,只有在想奖励自己或者十分空闲时才会约朋友前往,点一份海鲜披萨,有时再加一份白汁天使面,边吃边享受,吃完再步行去北岸的河边散步晒晒太阳。

可能是因为那种滋味和氛围太过销魂,回国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把披萨从食谱中去除。曾经被那样的美味吸引过,所以之后再多的同类我都很难轻易相信它的认真度。

同样的情况还有学校附近的那家有着悠久历史的小咖啡馆,那里有我喝过的最香浓的咖啡。记得研究生第二年时,我每周三下午有节国际政治课,由于是跨院选修,这个学科领域与课堂授课方式我都不太熟悉,经常跟不上同学的讨论节奏。为了达到最好状态,我会在周三定闹钟1点起床,然后快步跑到那家咖啡馆买一大杯Breve咖啡,加少量脱脂牛奶,边喝边走向教室,也许是每次刻意给的小暗示,我真的会在下午的课堂特别投入,还和教授成了好朋友。期末考试时,我选修的几门国政的课都拿了A,心里更加坚定了它是我的幸运咖啡。

记得去欧洲自由行前,我查攻略得知,将去的几个国家都以烤猪肘闻名,就各选了一家口碑较好的餐厅。旅行快结束时我问马克西,“在不同国家吃了这么多顿烤猪肘,到底哪一家最好吃?”

“当然是CK小镇的那一家。”他毫不犹豫地答。

其实,那家洞穴餐厅举世闻名,必须提前一两个月订座,我当时为了订座和餐厅来往了不下10封邮件,有行程的突变,有是时间的不确定,最后在出发前一周才终于订好了那天下午1点的午餐位。其实那天我们天不亮就坐着约好的小巴出发,还下着细雨,一路从维也纳开到捷克,看着路边的村庄和秋景,直到中午才到小镇。之后又去民宿入住放行李,然后辗转找到那家餐厅。

有时,要想铭心刻骨,必须有种一意孤行的坚定。记得到达后,看着店内洞穴般昏暗的氛围,火炉上翻转的猪肘,心满意足的食客,那火候、氛围、跋山涉水一样的路途,都是那个秋天的限量版,每一个细节都是画面,伴着外焦里嫩的猪肘香,值得我们回味良久。如果评滋味最佳,不是那还会是哪里呢?

旅行在外,若是吹着田间软风,看山林微醒,起来慵懒地吃一顿当地的早餐。那种滋味,绝对比匆忙时买回一大堆昂贵食材做成的三明治都更有依恋感。

我还想到爷爷的油炸花生米,颗颗饱满,皮酥而不糊,里面全是脆香;还有奶奶的春卷,只在年夜饭时做,蛋皮煎得恰到好处,里面馅料和谐百吃不厌。虽然都不是玉盘珍馐,却是难得的好滋味。如今,我在另一个城市工作生活,吃到他们菜的机会越来越少,这种滋味也变得愈发珍贵。

最好的滋味,对食物如此,与人交往亦然。有些人初见时总想逃避,可时间久了,却发现他们身上的魅力逐渐散发出来,像一本想一读再读的书。

这时便会发现,耐人回味,才会经久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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