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人,我是喜欢 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 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 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罗马书 7:21-25 和合本)
人性自身的阴暗面与正义感,
是对等的。
人性对善良有多向往,
其内心就有多大空缺。
不被善得着,
就被恶充满,
善与恶之间
没有中间地带。
因为我在肉身里面,
因这肉体的缘故,
当光照耀到我,
我就遮挡了光。
我的身体有多大,
我的背光面就有多大阴影。
我们能结多大的善果,
就有同等的罪恶后果。
我们有多少行正义的能力,
也就有多少行邪恶的能力。
甚至我们曾经所行的善,
最终会造成更大的破坏。
有人放了一只蝼蚁,自以为善良;
结果这只蝼蚁,毁了千里堤坝,淹死万人...
我们这有限的肉体,
狭隘的眼界,哪里看得到善呢?
所以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十字架。
不然我们根本行不出真正的善来,
因为我们自身的缘故,
我们不是光源,并不能发光,
我们不是善源,并不能行善。
我们只能折射光的锋芒,
我们只能成为善的渠道。
但之前,我们需要一个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