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因哲学
道德无所谓沦丧
2017-12-12 07:43:3353元因哲学
人们说道德在沦丧。实际是,人的道德感在沦丧,而不是道德本身在沦丧。道德的本源是什么?人为什么要道德?道德的本源是人作为人的那种特殊规定,人就是人,作为人已经是一种道德的界定。把自己当人,把别人看成是人,这已经是道德。所以道德是人的本来无法舍弃的属于人的最大的特点,人与其道德是一体的,人在任何时候都是以自己的道德感认知和把握自己,与别人打交道,与世界建立各种关系的。所以,道德与人是一体的,不存在不道德的人,只是存在人对道德的不同认识。道德之所以是道德的,就是因人而异具有属于其自身的道德理解和道德的判断。这样道德才是人愿意接纳的。
道德不是外在注入的东西,所以,道德本质与人一体。人就是道德的,道德的就是属于人的。其他动物的道德行为不是道德,而是一种本能。人的道德是一种自觉。是自我认识下的道德行为。所以只要人存在,道德就存在,只要人活着,人始终在以道德感认识自己,认识别人,认识属于人的世界。道德是与人类永恒的一致行为,古代,现代,未来人的道德感和在道德行为下的自我认识始终是永恒的。所以对人而言,道德就是人的存在的始终难以割舍的依据。
摩西十诫中不是道德,而是法律。十诫所规定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道德范畴,而是外在的法律。不许杀人,不许奸淫,不许偷盗。,,,是法律。孔子论语中的是道德教训,这种道德的教训本来是人人具备的。比如同情心,仁爱,帮助人的义等等,这都是人本有的道德元素。为什么儒家要把道德和礼仪作为特殊性的东西作为自己学派的内容?这是不是多此一举的?既然人与道德是一体的,人的道德是就是与生俱来的,不用强调道德,人都难以在非道德的情况下存在。那么儒家的学说毫无发现。
人的道德感,人的道德行为,这是人始终难以割舍的属于人的精神性的内容。所以,人就是道德,道德就是人。不同的是人的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的取向。人们把这种差异性叫做“不道德”,这是错误的。道德容许差异,差异无改道德。道德第一是自我保护,第二是保护他者,第三是对他人的不道德(道德差异)进行斗争。道德容许所有人以自己的理解和行为都在道德的范畴中。法律则限制特定的行为在法律之内。所以人们长期把法律的事情归于道德,把道德的事情归于法律。法律是不自由的,道德是自由的。所以法律可能是随时代取舍的,道德则是永恒的。
人们把不同人的道德感和道德认知当做“不道德”,这是历史性的错误。道德无所谓沦丧,道德始终与人永恒存在。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道德。道德也不是故意强调才能凸显的,道德是人的内涵。道德是所有人的内涵。人作为人本质是被道德化的,作为道德是属人的。道德就是人,人就是道德。 实际上在最为邪恶的组织,海盗以及黑道中,他们内部之间也是用道德控制人的,也就是说在最为邪恶的内部也有道德的痕迹。那些人也是彼此观照,肝胆相照,这是不是道德的元素?那么我们怎么否定来自正常情况下大众的道德行为?大众更是道德的载体。大众都是在道德的情况下以自己的道德作为思想行为的依据。
在一个人看着孩子被汽车压住时没有立即见义勇为,这是不是不道德的?他是不是应该阻止这种情况的继续进行?阻止了就是道德的吗、不阻止就是不道德的吗?不是,是因为他在思考当时应该怎么办?他是以道德的思想在思考,应该怎么办?道德这里没有堕落,而是在不同层次的人中,道德还是继续作为人的现实依据继续存在。道德不是持久作为人的内在因素,那么杀人犯就始终不能忏悔了。忏悔已经说明道德继续作为人的合理性的内核是存在的。
问题是,人们把法律的问题无意中变成道德的问题,许多问题是法律的,不是道德的。比如黑心馒头已经是违法的,而不仅仅是不道德的。道德是这样的宽泛,导致大众把法律的问题看成是道德的了。法律实际不比道德那样宽泛,人们是不是把违法的事情看成是道德的?是因为道德太宽泛,法律似乎只有在执法的秩序展开之后才是违法的,而不是在违法行为开始时就被看成是违法的。这是因为法律的觉醒比道德晚,法律也没有像道德那样普遍。
道德是那样一种存在,就是在自己内心那种矛盾,就像盗贼在行窃时,还是感到战战兢兢,感到羞愧,害怕,这已经说明盗贼本身是有道德的,有道德的元素的,但是最终还是行窃了,这又是另外一回事。在此后的日子里,盗贼始终受到道德的内心的谴责,惴惴不安。这就是道德的力量。人们不能从外在的情况看,没有道德。所以道德是作为人的合理性的因素始终伴随一生的。人在,道德在,道德因人始终在。
道德作为人的内在的合理性,始终难以把自身作为道德之外的,所以道德始终是人的自我思想行为的控制体系,只是有的人控制失效,控制失效也不是没有道德。这种情况下,人就会后悔,就会自我发问,感到自己未能按照道德要求的那样去做是“不应该的”。
我有一个几十年的事情,足以证明道德始终是存在的。我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生活所迫,去了西安找自己的亲姑姑,那时是夏季,西安即热,晚上我的姑姑就说,你明天就走,这个床有别人住,我答应着,感到姑姑是这样的绝情。第二天一大早我就离开姑姑家。此后的日子我受了不知道多少人间的罪孽,才慢慢好转,姑姑在几十年之后,通过许多渠道打听到我的消息,通过网络信息联系到我,问我是不是原谅她几年前对我的行为,我说,我忘记了,有那回事吗?实际我始终未能忘记,姑姑始终也未能忘记,这种属道德的问题始终作为我们作为人的合理性的依据——姑姑不应该驱赶自己的亲侄子,我感到亲姑姑不应该这样驱赶我。这是一个道德的问题,这里无人违法。
但是在几十年中,为什么我们都会思考这个道德的问题?就是因为道德是助人为乐的,姑姑赶走我之后还是后悔的,自己的亲侄子不应该被赶走,应该帮助他,或者等待他自己离开。但是姑姑当时就驱赶我,这造成她几十年的良心谴责。为什么要请求自己的侄子原谅呢?她又没有违法、因为道德始终是人的依据,道德也能使人良心平安。不道德的事情始终会在道德主体上按照道德的行为而谴责,这是只有道德的主体才能感受到的。别人动不动就会说,某人不道德,实际上不存在。道德始终是存在的,道德始终在谴责不道德的人。这是只有深思才能看到的。道德就是人,人就是以道德作为自己思想行为的合理性而产生自信心的,才能理直气壮地活着。不道德人始终被道德谴责而活得很羞愧,内心很脆弱,希望在别途补偿,这说明,道德始终是属于人的,不管是任何人都是有道德的,被道德谴责的,被道德激励的,被道德心甘情愿地控制的。乐此不疲的就是因为这是道德的,自我满足的,光荣的。这是道德的内在激励机制。
一个最为明显的事实是,道德在大众中存在是不可置疑的,道德也在邪恶的人中存在,这是大众粗糙的思考未能涉及的,道德在杀人犯抢劫犯那里都在存在的。这是大众未经思考的。那么道德就始终在人本身作为一种永恒的元素与生俱来而相伴至死的。有的人作恶多端,死的时候希望别人原谅,有的人闭不上眼睛。所以道德始终是属于人的,人始终是道德的,不管恶人是如何的毒辣,心狠手辣,道德还是会谴责他的。道德作为存在是一种属于人的无法被强制驱逐的东西,道德也是政治的,文化的,文明的合理性。所谓先进就是先为道德的,所谓文化就是凸显道德的,所谓文明就是把道德作为人的合理性的。所以,人始终是道德的,社会始终需要道德,社会本质的道德是,因为个体的软弱无力对抗极其巨大的灾难,所以组织大众成为社会,以群体性的力量对抗各种个体无法对抗的灾难。但是社会可能成为一部分人的工具,成为另一部分人的更加艰难的原因,就是不平等。这已经是社会的道德问题。当部分人朱门酒肉臭,另一部分人路有冻死骨时,社会的道德问题凸显为个体的道德思考。富人的行为就是慈善。所以富人也会成为道德的主体,扶危济困,救死扶伤,这里实践的就是道德的公平。道德的公平是自觉的,法律的公平是强制性的。法律依然是基于道德而实施自己的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