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的夫妻已经有二十六年婚龄,再婚二十六年,却因为房子而闹到离婚。
房子是十几年前卖掉了镇上的房子后交首付买的,因为公积金贷款可以节约十一万块钱,所以就以男方儿子的名义做了公积金贷款。理所当然地房产证上就是儿子媳妇儿的名字,男人回去跟女人讲他们年龄大了,名字不能上证,反正按揭就他们交,我们交首付,住到我们老死。
去年男人的孙女儿到那套住房附近上学,自然她父母也要入住。男人就想让女人和他一起回老家去住,把房子让给儿子媳妇儿。女人肯定不愿意。从此就开始撕逼。
男人态度很坚决:要么跟着回老家,要么就离婚,反正就是要把房子给儿子媳妇儿。
都说再婚很难过的两道坎就是钱和孩子,其实最根本还是利益,即便亲兄弟都有为钱反目的。没有过成一家人,就更不消说了。
二十六年啊,即便是原配夫妻也不一定能一起陪伴这么久的岁月啊,何苦来哉!
儿孙自有儿孙福,不过都是利来利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