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神话里,冥王哈迪斯与漂亮的女妖精Mentha缠绵,被冥王太太撞破,盛怒之下的冥王太太把Mentha变成了一株路边的野草任人践踏,然而,此草却因为踩踏而散发强烈的香气。Mentha,这种越挫折越芬芳的植物,名为——薄荷。
喜欢它的人爱的要死,厌恶它的人恨之入骨。我爱它!
从我小时候第一次刷到薄荷牙膏的惊叹,到偶然在邻居花坛发现这种植物的欣喜,闻着芳香,小小薄薄一片叶儿,逆光的短短绒毛轻轻在风中飘,小心翼翼地摘取一片放入嘴中,牙齿一切,一咬,咀嚼,不到一秒,
激光炫舞,烟花绽放,仿佛有一群小人儿调皮拿着星空棒,挥舞跳耀,从舌尖跃到鼻头,飞到头发顶端,神气十足。
这么有趣的植物,既可以当观赏植物,也可以偶尔撷取几片叶子放在茶汤里提神醒脑。更不消说薄荷真的很好吃,薄荷冻,薄荷粥,薄荷香糕,薄荷酒,百搭而不抢主味风头,我甚至偏激的认为,锦上添花这个花当属薄荷,而锦,则是肉。
在汤盆里放上新鲜的薄荷,再把滚烫的清汤羊肉浇灌下去,膻味会在瞬间消失,火上清炖,不去管它,不再添加任何佐料,三个小时过后,即使是从没下过厨房的小姑娘,也能做出一道啧啧称赞的清汤羊肉。
牛肉也是如此。一道完美的牙签牛肉,一定要有金亮油绿的薄荷点缀,一定要有一杯冰酒,吃的时候不时嚼几片油炸薄荷叶,没有她,这道菜等于是失去了灵魂,彻底沦落为“油炸的东西”,甚至就不应该存在。
牛肉丝和薄荷一同接受滚烫油花的洗礼,在超过两百度的高温里,他们相遇,他们碰触,一瞬间薄荷醇附着在凝固的蛋白质里,强烈的清香中,牛肉的香味变得更为明显。漫无边际的浓绿色里,肉丝的口感格外醒目。
此时喝口冰酒,薄荷再次点燃,如同引磬一击,让人顿感神清目明,在绝对的清醒中体会食物的味道,烟花烂漫。
薄荷作为一种极为热情奔放的植物,在两千多年的农业发展时间里,它们已然杂交出一堆堂兄堂妹,紫茎,青茎,大叶,小叶,同样是薄荷,同一个省市,人们吃的看的都不是一个品种,而且,在爱好者眼中,每个地方的人都认为自己的薄荷才是最美味最正宗的,在所有林立的派系之中,唯一可以称得上共识的只有一点:野生薄荷最美味。
在小阳台随意种植两株,看着它们慢慢成长,长出花序、开出一串串淡紫色的小花。风吹摇曳,清新散发。就像此刻,我静坐窗台,雨后清新的空气里弥漫淡淡的薄荷香气,什么都不用想,就这样静静坐着,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