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喜欢这本书了,越往后越精彩,都不舍得丢弃,所以都粘贴下来,自己没事就可以重温。
他们奔跑,是因为爱奔跑本身。
克里斯托弗·麦克杜格尔爱好跑步,但频受脚痛之苦。偶然得知在墨西哥的铜峡谷,隐居着史上最强的长跑族群塔拉乌马拉人。于是穿越峡谷,寻找和族人颇有交情的奇人卡巴洛,一睹这支与世隔绝的部族的真面貌,探得跑步真谛。此间学习塔拉乌马拉人的跑法,脚伤不治自愈,后写下《天生就会跑》一书。有待好好整理……
【详】【摘要+心得】
1.他代表了莱德维尔的精神——你比自己想象的更坚强,你比自己想象的能做更多。而阿伦这样的人就是明证:只要发掘潜能,我们能做的会更惊人。(是吗,自己的精神是什么?有吗?这个收到自己心里,可好!)
2.挥着义肢在三十个小时的规定时间内跑到了终点,带着完成全程的纪念品——一枚银质腰带扣回到了家里,用行动展示了莱德维尔越野赛的精神,而且表达得比肯还要清楚:不是一定要跑得快,而是一定要无所畏惧。(还真是让我想起在郑州跑马时,在我前方的一个阿姨就是挥着一个胳膊在跑。无所畏惧,不是在跑的有多快!我给自己的畏惧太多了吧!)
3.在超长距离耐力跑领域,没有什么可以胜过塔拉乌马拉人——无论是赛马、猎豹,还是奥运会马拉松冠军。外界很少有人见识过塔拉乌马拉人奔跑,但是几个世纪以来,铜峡谷一带一直流传着各种关于他们超人耐力和与世无争的故事.铜峡谷是北美大陆最偏远、最荒僻的地方之一,堪称陆地上的百慕大三角,能够吞噬误闯其中的迷途人(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个存在呀,开阔眼界了。)
4.我惊讶地发现,《道德经》上那句“善行无辙迹”,并不是什么抽象的大道理,而是最具体的训练方式。(原来这段话,还可以这样理解!服了!同时很幸运看到这。)
5.你的双脚并不像岩石般坚硬,反而是全身最敏感的部位之一。你知道脚底的神经类型吗?告诉你,跟生殖器中的完全一样。你的双脚仿佛是挤满了活鱼的水桶,每一条都是一根蠕动着探寻敏感源的神经,只要给一点点刺激,造成的神经冲动就会蔓延至整个神经系统,也因此挠脚心可以让你大笑不止、全身抽搐。
难怪南美各国的独裁者在折磨囚犯时喜欢从脚底下手。鞭打脚底板的酷刑最初是由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发明的,后来为世界各地的虐待狂采用。无论是红色高棉还是萨达姆的儿子乌代,都喜欢采用这种刑讯方式,因为他们知道,脚底的神经同双手、面部的神经一样直通大脑。这就是为什么你的脚趾会和嘴唇、指尖一样敏感,能感觉到最温柔的抚摸和最细小的沙粒。(原来脚底是这样的呀。)
6.尽管我已经二十年没重读《盖普眼中的世界》了,但却从未忘记书中的一处细节:主人公盖普在每个工作日的中午都要冲出门跑上五英里。跑步是一种独特的体验,它融合了人类的两种原始冲动:恐惧与快感。无论是害怕了还是快活了,我们都会去跑步。既是奔跑着逃开不幸,也是奔跑着追寻幸福。(这段背诵下来吧,奔跑的心声)
7.境况越是糟糕,我们就越拼命去跑。美国的长距离耐力跑运动经历过三次大起大落,每一次兴起都是在国家遭遇危机的时期。第一次是在大萧条时代,两百多个跑步者每天跑四十英里,跨越了美国本土全境,同时掀起了一股浪潮。之后渐渐平息,在七十年代初卷土重来,当时的美国人刚刚经受过越战、冷战、种族暴乱、一名总统犯罪和三名领袖遇刺的打击。第三次则是在9 · 11过后一年,越野跑忽然成了全美发展势头最猛的户外运动项目。这三次起落或许并非偶然,也许是因为人类心理存在着某种开关机制,意识到危险来临时,就会激活最原始的求生本能。在缓解压力和营造快感方面,跑步甚至比性更有作为。人类天生就具有奔跑的欲望,需要做的只是将它释放出来。(原来这还有三段经历呢,记住了哦。)
8.这支人口稀少的部落尽管独居在隐秘的峡谷中,却几乎解决了人类遇到过的所有问题。不管在思想、身体还是灵魂的层面,都可谓近乎完美.他们像是秘密地将自己居住的洞穴变做诺贝尔奖得主的孵化器,致力于消灭仇恨、心脏病、骨膜炎和温室气体。
塔拉乌马拉人的土地上没有犯罪、战争和偷窃,也没有腐败、肥胖、毒瘾、贪婪、家庭暴力、心脏病、高血压和二氧化碳排放。他们不会患糖尿病和抑郁症,甚至不怎么衰老:五十岁的人比十几岁的人跑得快,就连八十岁的老爷爷都能翻山越岭地跑比马拉松还远的距离。他们几乎从没患过癌症。一位研究者甚至推测,经过只说真话的无数代,塔拉乌马拉人的大脑已经丧失编织谎言的能力。(真的吗?神奇队长的电影不止是电影喽)
9.像办案的警官一样追问他。他的沉默是很正常的,而我接二连三的提问则不正常。在他们看来,直截了当的提问是一种暴力的表现,发问者是在试图夺取回答者思想的控制权。而他们当然不可能随便把心中的秘密透露给陌生人;正是为了躲避外人,他们才隐居在这么荒僻的地方。
10.要完成如此难度的挑战,参赛选手需要具备塔拉乌马拉人的一切典型素质:体力、耐力、合作、投入,以及坚持。最重要的是,你必须真心喜欢奔跑。
11.卡巴洛总是非常专注,像是个专注于追逐猎物的猎人,会从声调和表情中捕捉你的真实想法。(和上个月的大脑使用手册相通!专注,观察力,就能得到一切信息。)
12.奇雅子的营养价值相当于鲑鱼、菠菜和生长激素三合一,富含不饱和脂肪酸、蛋白质、钙、铁、锌、可溶纤维和抗氧化物,长期食用,有促进肌肉形成、降低血胆固醇、减少心脏病发病风险的功效。墨西哥的恰帕斯州(Chiapas)就是以奇雅子(chia seed)命名的,因为它曾是墨西哥的主要经济作物之一。(原来是真的呀!又多认识一种植物。特查了一下,奇雅子繁殖能力较强,是目前国家明令禁止私自携带和邮寄入境的种子。哎~)
“他们是如此快乐!”维吉尔教练感叹道。和肯·克洛伯一样,他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情况。“真是令人难忘。”快乐和坚持原本水火不容,然而这两种情感却能在塔拉乌马拉人身上并存,仿佛拼命奔跑能唤起他们更旺盛的生命力。
维吉尔一直在下意识地关注他们奔跑的细节。(看他们如何脚尖而非脚后跟着地,就像正在训练的体操运动员。看他们的背挺得多直!他们的头上简直可以放一桶水,一滴水都不会溅出来!这么多年来,我提醒过那些孩子多少次了,该挺直身体,腹部发力,像他们那样奔跑!)不过真正让他感到惊讶的,还是他们脸上的笑容。
这就是了!维吉尔兴奋地想,我找到答案了!
只不过他也不确定这“答案”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他已经亲眼看见了一直期盼看见的东西,但却没法完全理解它的内涵,只能隐隐约约感觉到它的重要性,就像在烛光映照的昏暗图书馆里看见了一本珍贵古籍的封面。然而无论如何,他都清楚这答案正是他苦苦寻觅
这些年来,维吉尔逐渐意识到,人类耐力的下一次飞跃一定跟性格因素有关。当然不是其他教练一直强调的那些“性格因素”,比如所谓的“对成功的渴求”、“昂扬的斗志”,或者“坚持到底的决心”。事实上,他的理念恰恰相反:不是好胜心和竞争欲,而是同情、友好和爱。
没错,爱。
维吉尔知道这听起来就像是嬉皮士的胡说八道,他自己也情愿他的论断中有最大耗氧量、训练周期这样精确化的细节,那样事情还能简单得多。但是在进行了五十多年的运动生理学研究之后,维吉尔不得不承认,了解的细节越多,越发觉得它们不重要。他可以告诉你,跟美国青少年相比,肯尼亚青少年的先天优势相当于一万八千英里的训练量。他也已经发现,俄罗斯的短跑运动员被要求跳六米高的台阶,是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加强体侧肌肉力量,还能缩短神经的反应时间,减少训练造成的损伤;秘鲁牧人的饮食秘密在于,高海拔的生活环境对他们的新陈代谢产生了某些特别的影响。他还可以再花几个小时解释耗氧率变化百分之一会对身体带来什么样的结果。
他对生理层面的认识已经足够精深,接下来该是心理层面了。特别是,究竟该怎么让人真正喜欢上这样的运动?该怎么拨动人体内的那个隐藏开关,让人们变回天生的跑者?毕竟,我们每个人在孩提时代,都曾整天疯跑不知疲倦,那么我们该如何回归最初的状态?
这正是塔拉乌马拉人的秘密:他们一直都没有丢掉对跑步的爱,没有忘记奔跑是人类的天赋。我们的祖先还没学会在岩洞里绘制粗糙的壁画、在空洞的树干上敲出简单的鼓点,就已经学会了让肌肉、呼吸和思想融为一体,在野外飞快地奔跑。而当他们终于开始画岩画时,画的又是什么?一根竖斜线,中间和底部各一道闪电——恰好组成一个正在奔跑的人。
长跑这项运动长盛不衰,是因为它无可替代:它是人类能够生存下来,分
长跑这项运动长盛不衰,是因为它无可替代:它是人类能够生存下来,分布在地球各个角落的基础。奔跑可以带来食物,也可以避免自己成为食物;可以找到心仪的伴侣,一起追寻新的生活。你必须爱上奔跑,否则就不可能活下来,更不可能有机会去爱别的东西。奔跑是我们所爱与所渴求的,是藏于血脉最深处的遗传。我们天生就会跑。我们都是跑手,塔拉乌马拉人一直清楚这一点。
至于现代美国人对这一问题的理解——真是扭曲。矫揉造作,急功近利,只追求那些物质的东西:奖牌、耐克公司的赞助合同、苗条的身材。这根本不是艺术家的态度,而是生意人的态度。难怪那么多人都不喜欢跑步:如果只把它当成为达到某种目的不得不采用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也就是说如果追求的只是更苗条、更快速、更富有,那么求之而不得的时候,你为什么还要坚持?
维吉尔当时就预见到了灾难的来临,也尽量警告他的选手们。“你们心中都住着两个女神。”他告诉他们,“一个是智慧女神,另一个是财富女神。每个人都以为应该先追求到财富,智慧便会跟着到来。于是大家都变着法子去赚钱。这彻底错了。你必须先爱上智慧女神,把所有精力投注到她身上,那样财富女神会感到嫉妒,主动来追求你。”换句话说,如果你并不是为了追逐财富而奔跑,那么你会得到意外的收获。
维吉尔并不是在吹嘘“贫困的神圣性”,也没打算说服马拉松选手甘做穷光蛋。其实,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理解问题的本质,更别说给出答案了。他只想找到一个天生的跑手,一个为了快乐而跑的人,就像紧握灵感的艺术家,然后仔细研究他(她)是如何生活,如何训练,如何思考。这种思考的内容无论是什么,都有可能被重新引入美国的跑步文化当中,像一颗种子般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尽管成绩斐然,但扎托佩克一直是个纯粹的跑手,比赛对他来说只是件乐事。他实在太喜欢比赛的感觉了,所以在本该休息恢复的时候,他却仍报名参赛。
他的队友们赶上前来祝贺他,却晚了一步:牙买加短跑队的选手已经把他扛在肩上,正绕着体育场游行。马克·吐温曾说:“我们要努力地好好过这一生——当我们死的时候,连殡仪馆的老板都会为我们遗憾。”而扎托佩克则努力地好好跑这一场——当他赢得冠军时,连别国的代表队都为他欢呼。而让人如此愉悦的奔跑享受,是金钱换取不了的,也是蛮横暴力无法强迫的。不幸的是,扎托佩克的遭遇印证了这句话。苏联军队于一九六八年开进布拉格后,扎托佩克面临着两个选择:要么顺从苏联人,担任所谓的“体育大使”,要么后半辈子在铀矿里清扫厕所。他选择了后者。就这样,这位最受世人爱戴的运动员永远从赛场上消失了。(阿~好可惜呀)
“他的激情,他的友善,他对生命的热爱,从一举一动中散发出来。”罗恩·克拉克后来说,“比埃米尔·扎托佩克更伟大的人,世上从未有过,将来也绝不会有。”
而维吉尔教练想要探寻的正是,扎托佩克是原本就如此伟大,又恰巧选择了跑步这项运动,还是跑步让他变得如此伟大?维吉尔尽管没法用言语准确描述,但直觉告诉他,爱的能力和爱跑步的能力之间,肯定存在着某种联系。二者的作用原理完全相同:你需要释放自己的欲望,把想要达到的目的放到一边,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充满耐心、同情心和包容心。性与速度,不都是我们的生存之本吗?没有爱,我们不会出生;没有跑,我们无法存活。所以当我们擅长其中一种时,或许也会自然而然地擅长另一种。
维吉尔是个科学家,而非神秘主义者。他不喜欢沉浸在菩提树下,但也不会刻意忽视它们。他获得成功的秘密就在于,总能从别人眼中的偶发事情里寻觅出规律。他越是琢磨爱、同情与跑步之间的联系,越觉得其中颇有玄机。比方亚伯拉罕·林肯(“在赛跑中比别的男孩子跑得都要快”)和纳尔逊·曼德拉(上大学时就是一名出色的越野跑选手,即使在狱中,他也每天坚持跑七英里),都是爱跑步的人,这难道仅仅是偶然吗?或许罗恩·克拉克对扎托佩克的描述,并不是华丽的赞美,只是以专业选手的眼光对事实的把握:他对生命的热爱,从一举一动中散发出来。
没错!对生命的热爱!太对了!这正是维吉尔看着胡安和马丁曼诺笑着跑下坡时,心中翻涌的感受。他已经找到了天生的跑步者,而从他目睹的情况来看,他们的确像他想象的一样,心中充满了快乐。(恍然大悟!!)
独自站在林中的维吉尔感到一条宏大隽永的道路正在眼前铺展。他真的作出了一个计划。一个伟大的计划。他发现的,不仅是如何跑步,同时也是如何生活,是我们作为一个物种的本质,是我们原本该有的生存状态。维吉尔早就读过拉姆霍尔兹的笔记,但是直到那一瞬,他才意识到拉姆霍尔兹的话是多么正确:他把塔拉乌马拉人称为“人类历史的奠基人和缔造者”。或许我们所有的问题——暴力、疾病、肥胖、抑郁和贪婪,都是从我们停止奔跑的那一刻开始的。违拗本性,只能令本能以扭曲的方式出其不意地宣泄出来。
维吉尔的任务很明确。他需要弄清楚,我们是怎么从塔拉乌马拉人这样的状态滑落到今天这步田地的,又是从哪一步开始迷失了方向。在灾难片里,文明的终结总是伴随着毁天灭地的巨大灾难:核战争覆盖全球、彗星撞击地球,或是产生意志的机器人发起暴动,然而在现实世界中,我们或许早已走在了深渊边缘:由于肥胖症的肆虐,有三分之一美国孩子有患糖尿病的风险,换句话说,我们的下一代可能不如我们活得久。或许比起好莱坞的导演们,古印度教徒更懂得预言术,他们认为世界的终结不是一声爆炸,而是一个呵欠。司掌毁灭的湿婆大神如果要消灭我们,只需要让我们……什么都不做。让我们陷入懒惰之中,彻底丧失血管里奔涌的生命力。让我们变成黏糊糊的鼻涕虫。(阿,不会吧,我要赶快减肥)
不过维吉尔教练并不是个狂热分子。他从来没有想象过让我们涌入峡谷,跟塔拉乌马拉人一样住在洞穴里,把烤老鼠当成美味佳肴。然而,塔拉乌马拉文化中必定有某样内容,某样最核心、最根本的内容,可以在美国的文化土壤中生根发芽,不是吗?
因为……天哪,想象一下随之而来的好处吧。假如你可以奔跑几十年却从来不用担心受伤……每周跑几百英里,每一英里都乐在其中……眼看着你的心率和胆固醇直线下降,感受心头的压力和愤怒悄然化解……犯罪与贪婪彻底消失在奔跑的步伐中。跟这些相比,他指导的选手赢得再多奥运金牌,打破再多世界纪录,都不值一提。这将成为乔伊·维吉尔留给美国的遗产。(也是世界的遗产!!)
最先发现这一点的是他的耳朵。之前的几个小时,胡安和马丁曼诺的拖鞋一直有节奏地在他耳畔发着嘘嘘声。那声音异常柔和,仿佛他们每跑出一步,都是在用脚底抚摸大地。就这样“嘘……嘘……嘘……”地一小时又一小时。(原来如此!)
他看上去一点都不累!好像他觉得这……很带劲儿!安绝望无比,甚至决定放弃。离终点只有区区一个小时的路程了,然而胡安脸上让维吉尔教练兴奋不已的微笑,对她来说不啻为晴天霹雳。为了保持领先,她已经把自己逼到了绝境,而这个家伙却像在说,他只要愿意,随时都可以扭转局面(晕,真厉害)
他没有浪费时间去琢磨他们的秘密,而是直接按他们的方式。
痛苦让人谦卑,而知道什么会让你吃苦头是非常值得的。”卡巴洛说,“我很快就发现,你必须尊敬马德雷山脉,否则它会把你生吞活剥。”
倒不是卡巴洛跑得有多快,是他的动作实在太轻盈了,仿佛让他朝山上移动的是意念,而不是肌肉。
“不要跟道路对抗。”卡巴洛回头朝我喊道,“而是要顺应。如果你犹豫在两块石头之间该迈一步还是两步,那就去迈三步。”卡巴洛着实在这里待久了,甚至给脚下的石头都起了绰号:“助手”是那些能让你加速冲刺的精灵;“骗子”看上去跟“助手”很像,但会在你发力的时候忽然滚到一边;“小人”则总想着该怎么算计你。
“第二课。”卡巴洛又喊道,“记住,轻松、轻盈、流畅和快速。首先是要轻松,这点你能马上做到。然后是轻盈,尽量少费力气,别去在乎面前的山有多高,路有多远。等你彻底适应了这一层,就要去追求流畅。至于快速,你根本用不着操心——做到了前三点,速度自然会快起来。”(哇,真好)
这些年轻人追求更新鲜、更刺激、更有挑战的目标,而他们的人数之多,使得越野耐力跑一跃在二二年成为全美发展最快的户外运动。他们迷恋的不仅是比赛本身,还有那种探索身体极限的感觉。“超级马拉松之神”斯科特·尤雷克在他发出的每封电子邮件后,都附上十九世纪哲学家威廉·詹姆斯的一句名言。而这句话正可以作为超马风潮的最佳注解:“冲破疲劳和绝望的极限,可以找到我们从未梦想拥有的自在与力量;这些潜在的力量未被激活,是因为我们不曾突破障碍去求索。”(背下来!!)
在访谈的最后,斯科特把塔拉乌马拉人列为偶像。文章写道:“他经常背诵一句流传在塔拉乌马拉人之间的话鼓励自己,‘当你在大地上奔跑,并与大地一起奔跑的时候,你便可以永远跑下去’。”(背下来)
这意味着选择简单朴素的生活方式,在注重身体训练的同时注重心灵的培养。
一定会感动不已:斯科特并没有指望他的坚持会换来财富,而他得到的比他期待的要多得多。
纯粹是偶然,斯科特抓住了超长距离耐力跑最重要的秘诀:面对疲劳你不能退缩,而是要全身心地拥抱它,甚至不放它离开。等到你熟悉了它,就再也不会害怕它了。来自爱达荷州的耐力跑选手莉莎·史密斯-巴钦把极度疲劳形容为一只可爱的宠物。“我喜欢它。”她说,“总是期待它的出现,因为每次它来之后,我都会更加懂得如何跟它打交道。”她曾经顶着暴风雪坚持训练,也曾经在炎热的沙漠中奋战六天,夺得撒哈拉耐力赛。每当疲劳来临,她知道该怎么对待它,把它置于控制之下——而这不正是她参赛的原因吗?她去沙漠里奋力奔跑,难道不是为了跟它亲密接触,让它学会服从她?如果你仇恨疲劳,就不可能击败它。所有的哲学家和遗传学家都会告诉你,要想真正征服某种事物,必须先爱上它。
跑步本来是一项美好的运动,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能力,却在这些人手中沦为怪物秀。
“去他妈的冲浪。”比利忽然说。他意识到所谓“挑战极限”,并不在于你做的事情有多么危险,而在于你能拥有多少好奇心和勇气
迪娜理解了维吉尔的意图后,开始跃跃欲试。按维吉尔的说法,要想成为一个强大的跑步者,你首先要成为一个强大的人。
奔跑似乎已经成了他生命中唯一的趣事,与其说他是在锻炼身体,不如说是在享受。
“尝试在路上冥想,一边往前走,一边看着脚下的路,不要看别的东西,让自己逐渐陷入出神状态。”凯鲁亚克写道,“山路是这样的:你正飘浮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天堂里,眼前似乎随时都会有仙女和长笛男孩出现,而一转眼你又忽然发现自己正在烈日下挣扎,周围是尘土、荨麻和有毒的灌木……就像人生。”
“我们的耐力跑是从《达摩流浪者》入门的。”比利后来告诉我。至于鼓舞,则来源于“酒鬼诗人”查尔斯·布考斯基:“如果你要试,就一直走到底/再没有别的感觉能如此/你会独自跟诸神同在/夜晚将被火点燃/……/你会驰骋人生,爆发/完美的笑声,这是/唯一有意义的奋战。”
忽然意识到自己身上发生了神奇的变化:绝望被一种莫名的快感取代了。妈的,在这么美的山野中奔跑,欣赏落日的余晖,迎着清凉的山风,感受自由、赤裸、速度,真是惬意。
珍并不是在跟旗鼓相当的对手拼死竞争,脸上也并没有坚毅的神情。她只不过是在……跑。一边跑着,一边微笑。
她的微笑中包含了一种另类的振奋。你一眼就可以看出来,她确实在享受奔跑,在那一刻,除了在荒郊野外的山路上奔跑,她别无所求。尽管刚刚跑完二十五英里,她的神态动作全无一丝疲劳,目光灼灼,马尾辫在脑后像胜利的旗帜一样摆动。她的微笑完全是自然的、由衷的,是她沉浸在艺术灵感之中的完美体现。
所有的艺术都是这样:当它逐渐丧失生命力的时候,当它因为成规旧俗而陷入死寂的时候,总会有某种光芒焕发出来,把原有的一切炸得粉碎,让新生艺术在废墟上发芽滋长。
珍并不是在跟旗鼓相当的对手拼死竞争,脸上也并没有坚毅的神情。她只不过是在……跑。一边跑着,一边微笑。
她的微笑中包含了一种另类的振奋。你一眼就可以看出来,她确实在享受奔跑,在那一刻,除了在荒郊野外的山路上奔跑,她别无所求。尽管刚刚跑完二十五英里,她的神态动作全无一丝疲劳,目光灼灼,马尾辫在脑后像胜利的旗帜一样摆动。她的微笑完全是自然的、由衷的,是她沉浸在艺术灵感之中的完美体现。
所有的艺术都是这样:当它逐渐丧失生命力的时候,当它因为成规旧俗而陷入死寂的时候,总会有某种光芒焕发出来,把原有的一切炸得粉碎,让新生艺术在废墟上发芽滋长。年轻一代的耐力跑手就像二十年代“迷惘的一代”作家、五十年代“垮掉的一代”诗人,以及六十年代的摇滚乐手:他们同样贫穷,同样落寞,同样没有背负任何期待,以及由期待所生的各种限制。他们是用身体进行创作的艺术家,而他们创作的,正是人类耐力的极限。
他这才知道,达·芬奇把人的双脚称为“精致的艺术品,亦是工程学上的奇迹”,因为双脚的天然减震系统非常精巧,内中包含的骨骼数量居然达到了人体骨骼总数的四分之一。
跑鞋只能阻挡疼痛,不能阻挡冲击力!
疼痛会教我们如何舒服地奔跑!
从光脚跑步的那一刻起,彻底改变跑步的方式。
“那一刻,我彻底开窍了。”泰德回忆道。忽然间,他发现一切都可以解释清楚了。难怪弹簧鞋会让他的腰疼得更快!有了弹簧的缓冲,他可以毫无顾忌地迈开大步,让脚跟着地,结果只给腰部带来了更大的冲击力。而当他脱掉鞋子后,立刻就改变了姿势,后背挺直,双腿就一直落在臀部正下方。
“难怪我们的脚底这么敏感。”泰德说,“它们天生具有自动修正跑步姿势的机制。穿上厚底跑鞋,等于关掉了这种机制。”
卡巴洛同斯科特他们打过招呼后,就径直朝我和埃里克跑来,脸上带着笑。这是自我们在克雷尔下车以来第一次,我看见他露出了笑容。看来跑步的确很有好处。单是看着他奔跑,就令人振奋:我可以感到自己挺直了后背,脚步也越来越快,好像有人调快了背景音乐的节奏一样。
“今天我们足部和膝关节受到的损伤,很大一部分是跑鞋导致的。穿着跑鞋跑步会让足部肌腱逐渐变弱、过度足内翻,导致膝盖受伤。在耐克公司一九七二年发明现代跑鞋之前,人们一直是穿着薄底鞋跑步,足部和膝关节受伤的概率低得多。”
而如果我们因为害怕受伤而不去跑步,就会导致更严重的问题。“人类要保持健康就必须经常进行有氧运动,这是我们的进化史决定的。”利伯曼博士说,“如果说有哪种神奇事物能让全人类保持健康,那就是跑步。”
神奇事物?这个词最近一次从像利伯曼博士这样德高望重的科学家嘴里说出来,还是因为抗生素的发明。利伯曼博士当然清楚自己在说什么。如果所谓的跑鞋未被发明,就会有更多的人去跑步。而如果有更多的人去跑步,死于心脏病、心肌梗塞、高血压、脑血栓、糖尿病等种种“现代病”的人就会少得多。
这样的指控让人惊愕。然而,最令人骇然的,是耐克公司其实早就清楚这一点。
或许你可以通过拉伸韧带来避免受伤?徒劳。一九九三年,《美国运动医学期刊》发表了一份针对此问题的研究报告,研究者选择了两组荷兰运动员作为受试者,其中一组在每次跑步之前先拉伸韧带作为热身,另一组则直接开跑。实验结果是,两组运动员的受伤概率完全一致。次年在夏威夷大学进行的进一步研究则表明,拉伸韧带甚至会起到反效果,让受伤概率提高百分之三十三。
那么,旧鞋底和对双脚动作的控制为何能起到避免受伤的作用呢?因为一个神奇的因素:恐惧。无论跑鞋的缓冲性与支撑性据称有多好,实际上都不能减少一丝一毫的冲击力。这一点很容易理解:跑步时,你双腿受到的最大冲击力是你体重的十二倍还多,你怎么能指望它被一两厘米厚的鞋底吸收掉?不妨试试用被子盖住鸡蛋,再抡起大锤砸上去,看看鸡蛋能不能安然无恙。
换句话说,结论是:鞋底的缓冲性越好,实际为双脚提供的保护反而越差。
俄勒冈州立大学运动医学和生物力学实验室的研究也印证了这一结论。研究报告指出,跑鞋的缓冲性逐渐下降后,跑步者的落脚会越来越稳定,不容易内外翻。十年后,加拿大蒙特利尔州麦吉尔大学的两位博士史蒂文·罗宾斯与爱德华·韦克特,进行了一项针对体操运动员的实验。他们发现,运动员着地时脚下的垫子越厚,着地冲击力就越大。因为体操运动员会本能地保持身体平衡,当他们感觉双脚接触到柔软的表面时,就会用整个脚掌拍下去,以确保身体不会失衡。
罗宾斯与韦克特还发现,跑步者的着地姿势也遵循同样的原理:就像你踩到冰面时双臂会不由自主地挥舞维持平衡一样,当你脚下踩到的是柔软的表面时,腿和脚会自动增加下踏的力度。穿着具有良好缓冲性的厚底跑鞋奔跑时,双脚会本能地试图踩穿鞋底,寻找下面的坚实地面。
“我们的结论是,着地冲击力与平衡感之间联系密切。”麦吉尔大学的两位博士总结道,“我们发现,目前市面上的运动鞋……鞋底过于厚实柔软,如果要为运动员提供有效的保护,就必须对鞋底进行颠覆性的设计。”
双脚的天然结构是避免运动损伤的最佳机制,而过去的二十五年,我们一直在人为限制这种机制。”哈特曼博士说,“‘足内翻’在大家心中已经成了一个贬义词,然而它本就是双脚适应地形的自然机制。你的双脚就应该出现内翻。”
要想见识自然的足内翻过程,只需要脱下鞋子,光脚在硬地上跑一段。你的双脚会自动放弃长期穿着跑鞋养成的习惯,本能地适应硬地的冲击:你会自然而然地用前脚掌外侧着地,让重心从小脚趾过渡到大脚趾,直至脚掌平贴在地面上。这就是足内翻——你的足弓顺畅吸收冲击力的自然过程。
“看脚掌的结构就一目了然了。”哈特曼博士解释道。几个世纪以来,工程师们没能复制出人类脚掌的精密结构。脚掌的核心部件是呈拱形的足弓,而拱形正是承重最理想的结构。受压时,拱形结构会更强固:压力越大,各部分之间的配合就越紧密。任何有点头脑的石匠都不会在拱形结构下添加承重立柱,因为自下方传来的托力只会削弱其整体性。足弓周围分布着由二十六块骨骼、三十三个关节、十二根韧带和十八块肌肉组成的弹性网络,起到的作用类似桥梁周边的抗震结构。
“穿上厚底跑鞋,跟在脚掌外打上石膏并没有本质区别。”哈特曼博士说,“如果我把你的整条腿用石膏封住,六个星期内就会有百分之四十到百分之六十的肌肉组织发生退化。而当你穿上厚底鞋时,脚掌也会出现同样的情况。”跑鞋提供了外来的缓冲,足弓周围的韧带就会硬化,肌肉则会萎缩。正如亚伦·韦伯所发现的,我们的双脚只有在承受压力时才能保持健康状态,足弓才会像彩虹般拱起。(我晕!!!)
光脚走路的人随时都要通过脚底接收大量信息:地面的状况,脚面与地面的关系。”布兰德博士说,“如果穿上鞋子,双脚就陷入了一成不变的环境之中。
耐克公司的创建者是俄勒冈州立大学的跑步运动员菲尔·耐特和他的教练比尔·鲍尔曼。耐特有把任何东西推销出去的能耐,而鲍尔曼则自以为了解所有跟跑步有关的事情。这两个人碰面之前,没有现代跑鞋这一东西,绝大多数跑步者也还没有像今天这样经常受伤。
讽刺的是,鲍尔曼把这款跑鞋命名为“科尔特兹”——当年到新大陆掠夺黄金,导致天花在土著居民中间横行的西班牙侵略者。
鲍尔曼最老谋深算的做法就是提倡一种新的跑步方式,而这只有穿着他发明的跑鞋才能进行。“科尔特兹”跑鞋让人们做到了过去根本无法做到的事情:跑步时脚后跟先着地。在厚底缓冲跑鞋发明出来之前,世界各地各个年代的跑步者奔跑的姿势都一样:无论是杰西·欧文斯、罗杰·班尼斯特、弗兰克·肖特还是埃米尔·扎托佩克,个个都是挺直后背,弯曲膝盖,着地时先下前脚掌,抬脚时足跟几乎触到臀部。他们别无选择,因为只有双腿和足弓的弯曲形变才能提供足够的缓冲。弗雷德·维尔特在一九五九年出版的径赛专著《他们如何训练》中描述了当时八十多位世界顶尖跑步选手的奔跑姿势。“前脚下落时脚尖朝下,向后下方移动,轻轻‘抚摸’地面(不是用力拍打),前脚掌外侧最先着地。”维尔特写道,“脚掌触地点位于身体重心靠后,由此产生前进的推力……”
社会批评家埃里克·霍佛的论断又一次得到了证实:“所有伟大的理念都是以运动开头,然后商业化,最后沦为一场骗局。”
“你给身体某一部位增加外援,就会导致这一部位变弱。这是用进废退的道理……只要光脚跑步,就不会出这些问题。”
最后,他总结道:“对我来说,最理想的跑鞋,就是能让你找到光脚跑步的感觉。”
当他慢速播放录下的视频时,不禁惊讶万分:选手们的脚步完全不像穿着跑鞋时那样沉重,似乎双脚有了灵性——打开脚趾,感受地表的形状和质地,像着陆的天鹅一样轻轻拂过地面。
“那种姿势的确很美。”皮西奥塔后来告诉我,“我们开始意识到,穿上跑鞋后,你就丧失了对双脚的一部分控制权。”
收集发现,许多地区的原住民至今仍然保留着光脚跑步的习惯,他们的双脚在奔跑时有更大的活动范围,脚趾的作用更为重要。他们的脚会以最理想的姿态着地,再紧紧抓住地面,这样不仅可以把足内翻控制在最低限度,而且还能起到均匀释放压力的作用。”
画面上切换的广告词是:“双脚是你的根基。让它们觉醒!让它们变强!触摸大地……自然的科技呼吁自然的动作……赋予双脚力量。”然后伴随着《踮脚走过郁金香》的音乐,屏幕上出现一只光脚,脚底写着“精彩从这里起步”的字样。最后是华丽的大收尾:镜头切换回肯尼亚的马拉松选手,不过脚上套着薄薄的鞋子。那就是耐克公司新推出的“自由”跑鞋,比当年的“科尔特兹”还要薄。
这是超长距离耐力跑选手的日常信条:如果一眼望不到坡顶,就走吧。当你需要连续奔跑五十英里时,在上坡路上走几步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损失的这一点点时间,完全可以通过下坡加速弥补回来。埃里克认为这是超长距离耐力跑选手很少受伤的原因之一,因为他们“知道适可而止,知道避免疲劳过度”。
粗糙的地面不是人类的发明,”泰德说,“光滑的才是。你完全能够适应地上的石块,只需要放松下来,让双脚自己作出反应,就像是脚底按摩。喂!”我和埃里克超过他的时候,他喊了起来“,告诉你们一条秘诀。下次脚底板疼的时候,光脚去小溪里蹚水,在光滑的石头上踩一踩,绝对有好处!”
只食用水果、蔬菜和粗粮,斯科特在摄入最低热量的同时获得了最丰富的营养,身材也几近完美,没有丝毫赘肉。因为碳水化合物的消化速率远远超过蛋白质,所以饭后他用不着等待就可以投入训练。蔬菜、谷物和豆类含有肌肉恢复所需的全部氨基酸。像塔拉乌马拉人一样,他随时都准备好了出发,不管路途有多遥远。
全身像波涛中的海草一样放松,又蕴藏着随时可以爆发的巨大力量。
她所有的问题都会在美好的本性面前迎刃而解。
“你不是因为变老而停止跑步。”他经常说,“你是因为停止跑步才变老。”
耐力跑是全世界参与人群最广的运动,然而这项运动中最优秀的选手却几乎不为人知,这真是不可理喻。
塔拉乌马拉人演绎的是纯粹的身体艺术。”他说“,世上再没有任何人能把身体的自我推进发展到如此境界。
人,天生就适合跑步。”他说
我弯着腰,奋力拽着绳子,拖着他前进。忽然他松了手,我立刻冲了出去。“很好。”他说,“跑步的时候,要时刻回想刚才与绳子较劲的感觉。这会促使你将着力点控制在身体下方,脚尖点地,胯关节充分发力。”
“跑不过你,就用头脑打败你。”他说,“找出你的弱点,变成我的优势。”
肯买了一大堆肯尼亚长跑选手的录像带,一帧接一帧地分析。几个小时之后,他意识到,世界顶尖长跑选手的奔跑姿势同幼儿园小孩的一模一样。“幼儿园的孩子奔跑时,双脚着力点位于身体正下方,双腿大幅后摆助推。”肯说,“肯尼亚的长跑选手也是一样。他们从小到大习惯了光脚奔跑,到成年还维持着同小时候差不多的跑步姿势,这与绝大多数美国选手完全不同。”他倒回录像带,用纸笔记录下肯尼亚选手跑步动作的细节,开始寻找试验品。
把节拍调为每分钟一百八十下,然后跟着节拍跑。”
“为什么?”
“肯尼亚选手的步频都非常快。”肯解释道,“小步快频的运动方式,比力强幅大的方式更有效率。”
“我还是不明白。”艾伦说,“不是大步幅好吗?”
“问你一个问题。”肯回答,“见过那些参加十公里跑的光脚选手吗?”
“见过。他们跑起来就像是踩在火炭上。”
“你能跑过他们吗?”
肯认为自己只是重新发现了一项古老的艺术,于是把它命名为“进化跑法”。碰巧的是,当时有两种光脚跑步技术在逐渐成形,一种是“太极跑法”,基于太极理论所强调的平衡与适度,发源于旧金山,一种是“姿态跑法”,由佛罗里达州的俄裔教练尼古拉斯·罗曼诺夫博士创立。这三种跑步技术不约而同地强调动作本身的简化,绝不是互相模仿,而是基于同样的道理,即光脚泰德所说的“信手拈来”理念:越简约越强大。
但是简单的方法学习起来不一定简单。在接受肯·米尔克的训练指导时,我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尽管我重复默念着“轻松、轻盈、流畅”,但是视频记录显示,我跑步时身体仍然在剧烈起伏,腰也依旧弯着,像是在顶着台风前进。肯告诉我,我当初模仿卡巴洛跑步时会感觉良好,是因为我的姿势从一开始就错了。“教给别人这种方法后,我会问他们感觉如何。如果对方说‘很好’,我就会说‘去他妈的’,因为这意味着他们根本就没有改变。改变是艰难的。你会经历一段学步式的过程,尽管丢弃了旧习,却还没有适应新的方式。毕竟,需要适应的不仅仅是动作,还包括身体组织:你需要让一辈子没得到锻炼的肌肉变得强壮起来。”
埃里克却认为学习的过程没有那么困难。
“想象你的孩子正朝马路中间跑去,你必须要光脚冲过去追赶。”当我告别肯回到埃里克那儿时,他告诉我,“这样你就会不由自主地采取最完美的姿势——重心放在前脚掌,后背挺直,头颈保持稳定,肘部带动双臂大幅摆动,双脚着地后立刻朝后发力踢向臀部。”
动作不对,就不可能快速冲上山坡。”他解释道,“绝对不可能。如果你试图直着腿用脚跟着地,就会摔个四脚朝天。”
埃里克还让我买了个心率计,帮助改善跑步节奏。绝大多数人跑步时不仅姿势不对,节奏也不合理。“几乎所有的跑步者在慢跑时速度都太快了,快跑时则太慢了。”肯·米尔克曾说,“结果只是增加了糖分的消耗而已,而这正是长距离耐力跑选手要避免的。你体内的脂肪足够你一路跑到加州,如果能训练身体燃烧脂肪而非糖分,就能坚持更久。”
要想消耗脂肪以提供能量,就必须把运动强度控制在有氧阈之内。在现代跑鞋发明之前,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试试穿着露趾凉鞋在碎石路上跑,你会发现想要加速的冲动很快就会消失。脚趾没有人工保护时,必须细心控制速度,因为假如速度快到无法控制,脚上传来的痛楚会让你慢下来。
所以在减轻体重的同时我也要注意维持体能。我决定尝试塔拉乌马拉人的食谱。
我去找了托尼·拉米雷兹,一名居住在墨西哥边境的园艺师。过去三十年里他多次深入铜峡谷,带回那里的玉米种子,种在自己的园子里。“我很喜欢玉米粉。”托尼告诉我,“尽管玉米缺乏几种人体必需的氨基酸,但是配上豆子,营养价值比最好的牛排都高。他们通常会把玉米粉冲成粥喝,但我更喜欢干粉,像是捏碎了的爆米花。”
“你听说过酚类物质吗?”托尼又补充道,“天然植物中所含的酚具有增强免疫、抵抗疾病的功效。”康奈尔大学的研究员对小麦、燕麦、玉米和稻米进行过比较实验,结果发现玉米中酚的含量最丰富。同时,玉米也是一种低脂肪的谷物,可以降低糖尿病和消化系统癌症的风险。按照麻省理工大学癌症研究专家罗伯特·韦恩堡博士的说法,每七名死于癌症的患者中,就有一名是因为体脂含量过高而发病的。换句话说,减少体脂可以降低患癌的风险。
这样看来,塔拉乌马拉人几乎不得癌症的原因就很明显了。“只要改变生活方式,就可以让癌症发病率下降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七十。”韦恩堡博士这样说。日本过去鲜有患直肠癌、前列腺癌和乳腺癌的人,直到近几十年来饮食习惯受到美国的影响,这三种癌症发病率直线上升。二〇〇三年,美国癌症学会比较了胖人和瘦人的癌症发病率,发现至少在十种癌症上,胖人的发病率要大大高于瘦人。
所以,要想和塔拉乌马拉人一样远离癌症,第一步其实非常简单:少吃东西。第二步理论上也很简单,但实践起来没那么容易:吃高质量的食物。韦恩堡博士认为,除了加强锻炼之外,我们还需要多吃水果蔬菜,少吃红肉和精加工的碳水化合物。
“有,也没有。”托尼说,“塔拉乌马拉人的‘特斯圭诺’发酵程度非常低,所以酒精含量不高,营养价值却很高。”也就是说,塔拉乌马拉人的啤酒其实是一种营养非常丰富的饮品,不像我们的啤酒只有酒精、麦芽糖和水。我想自己在家里酿造塔拉乌马拉风味的啤酒,但是托尼有个更好的主意。“种些野天竺葵吧。”他建议道,“或是在网上购买天竺葵提取物。”野天竺葵是塔拉乌马拉人的灵药。按照《农业与食品化学期刊》的说法,它在中和自由基方面的效用与红酒相当。其中一篇论文指出,野天竺葵“对炎症、病毒、细菌和具有氧化性的自由基都有良好的抵抗作用”。
当时我确实面临着生命威胁。”露丝博士告诉我,“我太害怕了,哪怕跟魔鬼做交易都情愿。相比之下,放弃吃肉简直是小事一桩。”她的食谱非常简单:任何植物性食品都可以吃,任何动物性食品都不行。她简直是孤注一掷了,然而几乎是立刻,她就感觉到了新的饮食习惯带来的成效。
“如果早晨起床时吃些绿色蔬菜,可以大大减轻体重。”她告诉我。大份的沙拉含有丰富的营养,脂肪含量却很低,既可以饱餐一顿,又不会在训练时感到饥饿。除此之外,绿色蔬菜还含有大量的水分,很适合在一夜的睡眠之后为身体补充水分。再说,要达到“每天吃五种蔬菜”的目标,最好的办法不就是早餐一顿解决吗?
“塔拉乌马拉人并不是伟大的跑步者。”训练进行到第二周的时候,埃里克给我发了封邮件。“他们是全能运动员。这两者完全不同。”所谓的“跑步者”,或者说专业的跑手,就是生产流水线上的工人,只擅长一项操作——用平稳的速度朝前跑,不断重复,直到过度疲劳寿终正寝。全能运动员则像是人猿泰山。泰山会游泳,会跟猩猩摔跤,会在树上攀跳,抓着藤条摆荡。他不仅强壮,而且充满了爆发力。你永远猜不到泰山接下来要干什么,而他也永远不会受伤。
“身体需要刺激才能产生抵抗力。”埃里克解释道。如果每天的运动方式都一样,骨骼与肌肉系统就会迅速适应,进入不需要思考的导航模式。但如果你向身体提出新的挑战——跃过一条小溪,在原木下匍匐行进,全速冲刺几十米,你全身的神经和肌肉就会被动员起来。
而这正是塔拉乌马拉人的日常生活方式。他们每次离开洞穴,都意味着踏进未知的世界,因为他们永远不知道追赶猎物的时候要跑多快,回家时要背多少木柴,刮风下雪时攀爬岩壁有多艰难。他们生下来面临的第一项挑战就是在悬崖上存活;他们最初学会的游戏是带球奔跑,这正是全方面的训练方式。只有随时都可以调整姿势、方向和速度,敏捷地在石块和沟壑间蹦跳,才有可能踢着木球跑过错综复杂的山路。
塔拉乌马拉人开始长距离奔跑之前,就已经很强壮了。而我如果想保持健康,也必须做同样的事情。所以埃里克建议我每次跑步前不要拉韧带,进行其他热身项目。立定跳远、俯卧撑、立卧跳、双臂屈伸……埃里克每天都变着花样训练我各部位的力量,几乎所有项目都要在健身球上进行,以培养平衡感,刺激反射神经和肌肉。等做完这些练习,我才上山去跑步。“你不可能像梦游一样随便跑上山坡。”埃里克告诉我。长距离爬坡总是十分艰苦,需要随时注意姿势,调整节奏,就像参加环法大赛的车手。“爬坡和冲刺其实是一样的。”弗兰克·肖特这么说过。
像卡巴洛一样,我在不知不觉间体验到了塔拉乌马拉人的秘密。因为我吃得清淡,并且一直都没有受伤,所以可以跑得更远;因为我跑得更远,所以睡得更好,身体更加轻松,静息心率也在不断下降。连我的性格都发生了转变:我一直以为自己的坏脾气是天生的,但现在,脾气改善了许多,妻子甚至对我说:“喂,假如这
像卡巴洛一样,我在不知不觉间体验到了塔拉乌马拉人的秘密。因为我吃得清淡,并且一直都没有受伤,所以可以跑得更远;因为我跑得更远,所以睡得更好,身体更加轻松,静息心率也在不断下降。连我的性格都发生了转变:我一直以为自己的坏脾气是天生的,但现在,脾气改善了许多,妻子甚至对我说:“喂,假如这是跑步的结果,那我愿意每天替你系鞋带。”我知道有氧训练具有强大的抗抑郁作用,但从没听说居然还能让情绪变得如此平稳,就和——尽管我不喜欢用下面这个词——冥想的效果一样。如果你经过四个小时的跑步没有找到某个问题的答案,那你就永远别想找到了。
我在进行长距离跑步时总要带着手机,免得受了伤又没人照顾,每当感到腿脚传来轻微的不适,总要进行一系列检查:
后背是否挺直?检查一下。
膝盖是否保持弯曲,提供向前的动力?检查一下。
足跟是否在往后甩?……原来是这儿出问题了。调整好姿势以后,不适感会立刻消失。到赛前最后一个月,埃里克把我的单次训练时间延长到了五小时,而我早就忘记了伤痛和手机。
这辈子第一次,我对即将来临的五十英里长跑不仅没有恐惧,而且满怀期待。光脚泰德是怎么说的?如鱼得水。没错。我感到自己真的生下来就会跑。
的确,按照三位大胆科学家的说法,我天生就会跑。
这个问题就很容易回答了:除了绑缚,能让一只快速奔跑的哺乳动物停下来,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切断它的呼吸道。没有氧气,就不可能维持奔跑的速度:你不妨试试屏住呼吸冲刺,看能跑多远。肌肉需要氧气来制造能量,所以进行气体交换——摄入氧气,排出二氧化碳——的能力越强,就越能长时间维持奔跑速度。这正是许多环法车手非法注射红细胞的原因:可以大大增强肌肉的供氧能力。
大卫继续思索:“拿掉这些杠杆,兔子的身体构造不就与其他哺乳动物的一样了吗?”或许这就是它们的膈肌跟腰椎彼此连接的原因——不在于腰椎的稳固,而在于其伸缩。因为腰椎是屈曲的!
“很明显,动物在奔跑过程中屈伸脊椎的目的,并不仅仅为了增加推力,还有助于气体交换。”
啪——猎豹的前腿向后甩去,前爪和后爪交叠,脊椎弯曲成弓形,胸腔收缩到最小,排出肺内富含二氧化碳的空气……
这简直就像维多利亚科幻小说里的喷气飞行机器,只不过总体结构要简单得多。
大卫思绪飞转。空气!我们这样的身体结构是为了呼吸更多的空气!再按照布兰布尔教授讲过的方式逆向思维:呼吸需求或许决定了我们的身体结构。
天哪,这发现是如此简单,却又如此重要。如果大卫是对的,那他就解决了人类进化史上最大的谜题。在此之前,没人能够解释原始人为什么要让前肢离开地面,采取跟所有动物都不一样的直立行走姿势。答案很简单:为了呼吸!为了打开呼吸道,让胸腔充分扩张和收缩,达到比其他动物都高的呼吸效率。
大卫很快意识到,如果你特别擅长呼吸,那你肯定也特别擅长——
“奔跑?你是说人类进化出这样的身体结构,就是为了跑得更快?”
,然而这一次,布兰布尔怀疑他犯了科学家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所谓的“锤子综合征”。当你手里拿着锤子的时候,一切看起来都像钉子。布兰布尔博士也喜欢跑步,他能够理解大卫的想法,但作为一名生物学者,在提出理论时必须要谨慎,因为其职业生涯面临的最大风险,除了爱上实验室助手,就是爱上业余爱好。否则他会变成自己的实验对象,会把世界看成自己生活状态的投影,试图用个人状态来解释普遍现象。
“大卫,物种的进化方向在于其优势,而非劣势。”布兰布尔博士说,“人类的奔跑能力跟其他动物相比,简直不值一提。”你甚至用不着分析具体的生理结构,只需看一下汽车和摩托车——四个轮子比两个轮子快。当你开始直立行走时,就立刻丧失了推进力、稳定性和空气动力学方面的优势。老虎的身长三米,身形就像一枚巡航导弹,所以它们能在森林里快速奔跑。相比之下,人类奔跑时只有两条细腿、微不足道的步距和极大的空气阻力。
“是的,我懂了。”大卫说。当人类直立行走,一切就都改变了。丧失了绝对的速度,以及上身的辅助作用——
然而大卫还没说完。既然这样,他接着问,人类为什么要同时放弃力量与速度?既斗不过对手,又没法逃跑,还不能爬到树上躲藏起来,这不是意味着这个物种会灭绝——除非直立行走的优势足以抵消这些劣势,对吗?
没错,布兰布尔博士不得不承认,从这个角度提问题的确非常聪明。猎豹尽管跑得很快,身体却不结实,它们必须在白天捕猎,以躲开狮子、花豹等夜行性猛兽,就连鬣狗也可以抢走它们到手的猎物。大猩猩身强体壮,可以举起重达两吨的越野车,但是它们的平地奔跑速度顶多每小时二十英里,追不上一挡的越野车。而人类似乎兼具了猎豹与大猩猩的缺点——缓慢又脆弱。
“进化为什么会让我们变得更弱,而不是更强?”大卫还在坚持,“人直立行走后很久才学会制造工具和武器,那么直立行走的优势究竟在哪里?”
布兰布尔博士在脑海里构建着一个场景。一群史前人四脚着地,兼具速度和力量,低着头在林间敏捷地奔跑,以保安全。有一天,小一辈中忽然冒出了一个直立行走的怪胎,个头比女性略高,皮包骨头,跑得很慢,又总在旷野中晃,被其他猛兽盯上。他不够强壮无法搏斗,跑得很慢无法逃跑,根本无法吸引到配偶。按照正常的逻辑,他唯一的下场就是死——然而出于某种原因,这个怪胎不仅没有死,还成了人类的始祖,而那些更强壮、更快速的同族却消失在进化史的长河之中。这幅图景其实也反映了进化史上的另一个谜题:尼安德特人灭绝之谜。多数人认为尼安德特人是现代智人的祖先,但事实上他们跟现代智人(如克罗马农人)是两个平行进化的物种(也有人说是亚种),彼此竞争。事实上,“竞争”这个词并不是很恰当,因为尼安德特人似乎在各方面的适应能力都比我们强。他们更强壮,更坚韧,很有可能更聪明;化石记录表明,他们拥有更发达的肌肉,更结实的骨架,更适合保暖的毛发,以及更大的脑容量。他们非常擅长狩猎和制作武器,并且很可能比我们更早创造出语言。在统领世界的竞争中,他们曾遥遥领先:当早期智人到达欧洲时,尼安德特人已经在那里生活了二十几万年。如果让尼安德特人跟早期智人站在进化的角斗场上,所有的观众都会把赌注押在尼安德特人身上。那么——他们今天在哪里?
智人到达欧洲之后的一万年里,尼安德特人消失了。他们究竟是如何消失的,没有任何人能够解释。唯一的说法是,某种神秘因素帮助我们这种更脆弱、愚钝、瘦弱的生物在生存竞争中战胜了活过漫长冰河时代的尼安德特人。这因素不是武器,也不是智力。
一开始,我对大卫的理论不以为然,绝大多数动物形态学家的反应都会是这样。”布兰布尔博士后来告诉我。动物形态学可以说是生命科学中的逆向工程学:通过研究动物的身体结构来分析它们的生理功能。动物形态学家知道善跑的动物应该有怎样的身体结构,而人类的身体根本不是这样。你只需要看看人类的臀部,就能一目了然。“在地球脊椎动物的进化史上,人类是唯一一种直立行走又没有尾巴的动物。”布兰布尔又说。奔跑意味着身体需要不停地在稳定与不稳定状态之间转换,而如果没有尾巴,怎么能够避免摔倒?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我起初对奔跑在人类进化中的作用不以为然。”布兰布尔说,“要不是我恰好对古生物学有所涉猎,可能就会一直持这样的看法。”
布兰布尔博士对化石颇有研究,可以借此追溯人类身体结构在过去千百万年里的演变轨迹,以及这一演变过程的异常。“我不会像多数动物形态学家一样,寻找预期会看到的,而是倾向于寻找意外。”他说,“换句话说,寻找人类身上究竟出现了哪些本不该出现的变化。”他把陆生动物分为两大类:奔跑手和行走者。马、狗这类动物属于奔跑手,猪、黑猩猩则属于行走者。如果人类天生将行走作为主要的移动方式,只有在紧急时刻才跑几步,那么其身体结构就应该跟其他行走者区别不大。
黑猩猩是最好的参照物。它不仅是行走者的典型代表,也是现存动物中与人类亲缘关系最近的物种:在六百多万年彼此独立的进化之后,我们和黑猩猩的基因测序相似度仍然能高达百分之九十五。但是布兰布尔注意到,人类有一样东西是黑猩猩没有的,即跟腱,也就是连接小腿肌肉与足跟的肌腱。此外,我们的双脚有足弓,黑猩猩则是平足;我们的脚趾短而直,更适合奔跑,黑猩猩的脚趾则长而弯曲,更适合行走;我们的臀大肌非常发达,黑猩猩的则很不明显;我们的颈后部有项韧带连接头部与背部,而黑猩猩没有,猪也没有。那么哪些动物拥有项韧带呢?除了人类,还有马和狗。
项韧带的作用是在快速奔跑时维持头部的稳定,行走者根本不需要。发达的臀大肌也只对奔跑才有用处。(你可以亲自感受一下:在房间里走几圈,把手放在臀部,你会发现臀大肌始终松弛,只有开始奔跑,臀大肌才会伸缩,这是为了防止你一头栽倒。)跟腱在行走时同样没有用处,所以黑猩猩才不具备这一结构。四百万年前的南方古猿,我们最远古的祖先,同样没有跟腱,只在两百万年前进化到直立人,跟腱,才开始出现。
布兰布尔博士又仔细查看人类头骨的演化过程。天哪!他想,变化实在太明显了。南方古猿的头骨后部完全是平滑的,而直立人的则出现了一道浅槽,正是项韧带与头骨连接的位置。这样的结构演变,只能说明:人类在进化过程中逐渐具备了奔跑手的特性。
真是奇怪,布兰布尔想,为什么偏偏是人类获得了这些特性,其他行走者却没有?对于以行走为主要移动方式的动物来说,跟腱只是累赘。两腿直立行走就像是在踩高跷:迈出一只脚,体重就转移到这条腿上,迈出另一只脚,体重则转移到另一条腿上,如此反复。而你最不希望见到的就是重心底部出现一条松垮会伸缩的韧带。而跟腱唯一的作用就是像橡皮筋一样伸缩——
像橡皮筋一样!布兰布尔博士觉得得意又尴尬。橡皮筋……他刚刚还以为自己跟其他动物形态学者不一样,不会只知道“寻找预期会看到的”,然而他的眼睛其实一直都被偏见所蒙蔽:他从没考虑过“橡皮筋”。听大卫谈论奔跑。时,他以为自己的学生指的只是极限奔跑速度,而事实上跑步者分为两类:短跑手和长跑手。或许人类进化出这样的身体结构是为了适应长距离跑,而不是短距离冲刺。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的腿脚有如此多的弹性韧带,因为弹性韧带可以储存和释放奔跑中的能量,就像驱动玩具飞机螺旋桨的橡皮筋一样。你把橡皮筋拉得越紧,飞机就飞得越远;同样地,肌腱越是富有弹性,腿部在拉伸和回弹时获得的能量就越大。
于是布兰布尔博士想,如果要我设计一台能够长距离奔跑的机器,我一定要在上面安装大量的橡皮筋,以提高耐力。奔跑是一连串双脚交替的跳跃动作。肌腱对行走并没有帮助,却能大大提高跳跃时的能量利用率。所以忘了短距离冲刺吧,或许我们生来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长跑选手。
跟腱是指在足跟与小腿之间有一条很粗壮结实、绷得很紧的肌腱。跟腱长约15cm,是人体最粗大的肌腱,由小腿三头肌(比目鱼肌、腓肠肌内、外头)肌腱在足跟上方约15cm处融合形成。人的行走、跑、跳就依仗着这条强有力的肌腱。跟腱若是完全断了就会寸步难行。
“我当时着实吃了一惊。”布兰布尔博士解释道,“虽然马有四条腿,并且它们更长,但步子却还是大卫的大。”作为一名科学家,大卫的身体状态算是非常不错了,但作为一名跑步运动员,他至多只能算是平均水准。这就只剩下一种解释:人类的平均步幅比马的要大。尽管马奔跑的时候动作幅度很大,但它的蹄子在着地之前就往后移动了。结果是,人类的腿比较短,跑出的每一步距离却比马的要长,效率也更高。理论上,在消耗相同能量的情况下,人会比马跑得更远。
大卫当初在解剖兔子时就曾怀疑,呼吸效率是影响动物身体结构进化方向的主要因素;进化得越完善,呼吸效率就应该越高。以爬行动物为例,被大卫放在跑步机上的蜥蜴,根本没法在奔跑的同时维持呼吸,快速往前窜一段后,就得停下而布兰布尔博士则选择了比较高等的大型猫科动物作为研究对象。他发现,不少四足动物在奔跑的时候体内器官都会前后晃动,就像浴缸里的水。比方猎豹,每当前爪着地时,它的脏器都会随着惯性向前移动,压迫肺部排出气体,而当它伸展前爪迈出下一步时,脏器又会随之后移,使肺部自然吸入气体。不过,这样的呼吸机制并非没有代价:猎豹每跑一步只能呼吸一次。
事实上,布兰布尔博士发现,所有的哺乳动物都遵循“每步一呼吸”的循环机制。放眼整个动物界,他和大卫只找到了一个例外,那就是:
你。
“四足动物在奔跑时无法冲破每步一呼吸的限制。”布兰布尔博士说,“然而参与实验的人类运动员没有一个如此。他们在呼吸节奏方面各不相同,但大多数人都习惯两步一呼吸。”我们可以自由改变呼吸节奏的原因,跟在夏天需要冲凉的原因一致:我们是唯一一种通过排汗来散热的哺乳动物。所有陆生的毛皮动物,其主要散热方式都是呼吸,这就使得肺承担了通气与散热的双重任务。只有人类拥有数以百万计的汗腺,这是陆生动物中最先进的散热机制。
“相比其他动物,我们没有毛皮覆盖、会出汗,这样的优势在于,”大卫·卡利尔解释道,“只要我们一直出汗,就可以一直跑下去。”哈佛大学的一个研究小组用实验证明了这一点,他们给猎豹插上直肠温度计,让它在跑步机上跑。当体内温度上升到四十点五度时,它无论如何都没法再跑下去。所有哺乳动物都有一样的反应机制,即当体内产生的热量无法通过呼吸完全排散时,就必须停止奔跑或是死去。
真是太完美了!富有弹性的腿脚、纤直的躯干、密布的汗腺、光洁的皮肤、能减少日晒面积的直立姿势,难怪我们会成为世界上最擅长长跑的物种。但这又怎么样?自然选择要求我们做到两件事情——寻找食物以及避免成为口中食。所以如果鹿可以在二十秒内跑出我们的视线,老虎可以在十秒内追上我们,那我们能连续奔跑几十英里又有什么意义呢?在比拼速度的战场上,耐力有什么作为?“看看猪脑袋的样子吧,”布兰布尔立刻指出,“总是晃来晃去的。猪没有项韧带。”
利伯曼竖起了耳朵。作为一名人类进化学家,他知道人类进化史上变化最大的就是头骨的形状。就连早餐吃的玉米煎饼都能对此产生作用:利伯曼的研究表明,在过去几个世纪,随着人类的饮食从植物根茎和野味逐渐过渡到意大利面条和柔软的炖肉,我们的面部肌肉一直在缩小。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脸颊远比你的要饱满,而恺撒的又比他的饱满。
在会议上,每当我提起这一话题,大家都会回应:‘嗯,但是我们跑得太慢了。’他们只在乎速度,完全不懂耐力在其中的意义。”
事实上,布兰布尔自己也不懂。作为生物学家,他和大卫·卡利尔可以理解人类身体结构的作用,但它们的意义却只有人类学家才能理解。“我对人类进化有一番研究,但对生物力学没什么了解。”利伯曼说,“丹尼斯则正好相反,对生物力学很有研究,对人类进化了解甚少。”
利伯曼特别适合解开“人类奔跑理论”之谜,因为他还有另一项优势:熟悉人类头骨的演化历程。众所周知,早期人类在某一时期忽然得到了可以大量摄入蛋白质的方法,使得脑容量在短期内得到了极大的扩张:现代人大脑占体重的比例相当于其他哺乳动物的七倍。与此同时,人类摄入的热量也大幅增加:尽管我们的大脑只占体重的百分之二左右,消耗的能量却占全身总消耗量的百分之二十,而黑猩猩只有百分之九。
“我们人类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利伯曼一边说,一边按着跑步机面板上的按钮,“再没有哪种动物拥有跟我们一样的颈部结构。”他扭头问跑步机上的男人:“威利,你还能跑得更快吗?”
利伯曼博士选择他作为实验对象,是为了证明一个理论,即位于颈部正上方的人类大脑,可以起到稳定身体的作用,就像摩天大楼顶部的重物可以避免楼体随风摇晃一样。利伯曼相信,人类之所以越跑越远,就是头部在逐渐变大,提供了更好的稳定性。
“在奔跑过程中,头部和手臂相互配合,让身体不至于扭转和摇摆。”利伯曼博士说。手臂同时可以提供反作用力,维持运动时脑袋在一条直线上。“这就是两足动物具备活动颈部时,维持头部稳定的方法。也是另一项只有从奔跑的角度,才解释得通的人类进化特征。”
就在狗喘着粗气时,利伯曼开始回忆他在非洲进行化石研究的经历。在烈日下的草原上,干硬的泥土反射着强烈的阳光,连他那双穿着靴子的脚都感觉到一阵阵热浪。他又记起了读过的几篇探险报告:非洲的猎人在草原上追逐羚羊,塔拉乌马拉人则在峡谷里逐鹿,直到它们“四个蹄子都磨秃了”。利伯曼一直以为这不过是夸张的传说,但现在,他开始相信……
要把一头动物追赶到倒毙,究竟需要多久?他暗自问。幸运的是,哈佛大学的生物力学实验室拥有全世界最好的研究条件(他们居然能把温度计塞进猎豹的直肠),利伯曼只要查阅现成的数据就可以了。回到办公室以后,他打开了电脑。一个状态不错的跑步运动员正常慢跑的时候,平均每秒奔跑三米多,鹿的慢跑速度基本也是这样。然而当鹿想要加速到每秒四米时,就必须大口喘气,而相同速度下人的机体依旧维持慢跑的状态。尽管鹿的短距离冲刺速度比人快得多,但长距离慢跑时速度就不及我们,所以当鹿的运动强度超过了有氧阈时,我们却刚开始气喘。
利伯曼继续搜索数据。他发现,绝大多数马匹的极限冲刺速度在每秒七点七米左右,可以维持大约十分钟,然后就不得不放慢到每秒五点八米。但是优秀的马拉松选手可以用每秒六米的速度连续奔跑好几个小时。丹尼斯·普尔赫科在普雷斯科特就早已发现,尽管马在一开始跑得比人快,但只要比赛距离足够长,人就可以后来居上。
你甚至都用不着全速奔跑,利伯曼意识到,只需让猎物保持在视线之内,过不了十分钟,你们之间的距离就会缩短。
利伯曼开始计算体重、奔跑速度与体温之间的关系。很快,他就找到了“人类奔跑理论”最直接的证据。想追上一头羚羊,只要在热天追着它跑起来就足够。“只要在它的视线之内,它会一直跑下去。这样跑十到十五公里,它会因为体温过高而栽倒在地。”换句话说,如果你能在大热天坚持跑完十公里,你就是动物世界里的致命杀手。我们一边奔跑一边散热,但动物却没法在奔跑时加快呼吸节奏。
“人类可以在其他动物无法奔跑的天气条件下奔跑。”利伯曼意识到,“并且很容易做到。如果一个中年大学教授可以跑过一只狗,想想一群执著的猎人要追上一头羚羊会是多么容易。”
我们可以想象,当尼安德特人看见这些新来的“奔跑手”时,会是怎样的一脸嘲讽。这些人居然会追在鹿后面气喘吁吁地奔跑,或是在烈日下连续奔跑一整天,就弄了几串山芋回来吃。他们确实可以通过奔跑来追逐猎物,但吃饱
跟我们真正的祖先——那些“奔跑手”不同,尼安德特人才是我们想象中的“原始人”:肩并着肩参加战斗,既勇敢健壮又聪明,懂得如何用火炖熟陶罐里的肉,如何照顾好部落里的女人和孩子。
尼安德特人称霸着世界,直到气候转暖。大约在四万五千年前,地球由冰期进入了间冰期,地表温度上升。森林消退了,只留下一望无际的广阔草原。新的气候让“奔跑手”如鱼得水:草原上到处是成群的羚羊,到处可以找到鲜嫩的根茎。
尼安德特人就没那么走运了:赖以生存的大型猎物日渐稀少,长矛和伏击战术在敏捷的草原动物面前完全没有用武之地。那么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奔跑手”一样追赶猎物呢?他们当然聪明,也足够强壮,但那正是问题所在,他们太过强壮了。气温超过三十二度后,体重对奔跑时身体散热的影响就会十分明显:为了维持体温平衡,一场马拉松里,体重七十五公斤的选手每跑一英里就要落后于体重四十五公斤的选手近三分钟。如果追上一头鹿需要不间断地奔跑两个小时,那么“奔跑手”会领先尼安德特人足足十英里。
肌肉发达的尼安德特人只能跟着乳齿象进入密林深处,最终灭绝。只有奔跑手才能适应新的世界,而尼安德特人的身体结构制约奔跑。
“最后,我决定亲自尝试一下。”卡利尔说,“读本科的时候,我常参加越野耐力赛跑,乐在其中。说到奔跑时独特的呼吸节奏对人类进化的影响,或许我个人更容易体会,因为我自己不在实验室的时候就经常跑步。”
接下来的两天里,兄弟俩在怀俄明的荒原上追逐着一片片的“水银”,根本没有意识到他们犯了一个“华丽”的错误。其实
接下来的两天里,兄弟俩在怀俄明的荒原上追逐着一片片的“水银”,根本没有意识到他们犯了一个“华丽”的错误。其实,大卫的错误正好证明了他理论的正确性:人类的奔跑方式跟所有动物的都不相同。靠模仿抓住它们毫不可行,特别是那些被运用于体育运动中的拙劣模仿。大卫和斯科特依靠的纯粹是本能、力量和耐力,却没有意识到人类的奔跑远不是这么简单:它是策略与技巧的完美融合,是几百万年的进化留下的宝贵财富。同其他艺术一样,人类的耐力跑需要心灵与身体的密切配合,这是其他动物无法做到的。
然而这门艺术早已经失传。斯科特·卡利尔花了十年时间才证实了这一点。在怀俄明的荒原上,神奇的事情发生了,这门古老艺术的魅力侵入斯科特心中,令他无法忘怀。尽管初次尝试宣告失败,斯科特仍然投入了大量时间搜集“耐力狩猎”的资料,甚至创立了一家非营利性组织,专门寻找“失落的耐力奔跑狩猎者”。他邀请顶尖耐力跑选手克莱顿·金(在斯卡格斯兄弟登场之前,他是科罗拉多大峡谷往返跑纪录的保持者)前往科尔特兹海岸,据传那里的一支塞里印第安人部落仍然保留着耐力狩猎这门技艺。
八十年代早期,和大卫一样,路易斯也在读本科,也在无意中窥见了人类进化史上的一项惊天秘密,也同样没法说服别人相信。
路易斯的问题在于,他根本不具备任何专业知识。当时他才二十岁,在开普敦大学攻读应用数学和物理学,受一堂科学哲学选修课的激发,开始思考人类思维的进化过程。人类究竟是如何超越简单的生存本能,发展出逻辑、幽默、推理、抽象思维、创造力这些复杂的思维机制的?的确,原始人迅速增长的脑容量能够提供必要的硬件,但是软件呢?大脑体积的增加是生理上的过程,但要利用这一结构去思考,借助风筝、钥匙和闪电之间的联系构建出电流传输的模型,就像是魔法了。而这魔法究竟从何而来?
路易斯相信,答案就在南非的茫茫荒漠中。尽管他从小在城市长大,对野外环境几乎一无所知,却本能地认为人类思维的发源地就是人类生命的发源地。“我模模糊糊地感觉到,猎人追寻动物踪迹的技艺,很可能就是最原始的科学萌芽。”那么,还有谁能比卡拉哈里荒漠中的丛林人更适合作为研究对象呢?毕竟,他们既是追寻猎物踪迹的专家,也是人类远祖的孑遗。
生活方式的转变让人心碎:他们不再在荒野中驰骋,而是靠农场的微薄工资苟延残喘,眼看着妻子女儿为了生计到路边的妓院去接客。
路易斯继续寻找着,终于在卡拉哈里荒漠深处遇上了一小群流浪的丛林人,按照他的说法,这些人“顽强地守护着自由独立的生活,绝不屈从于奴隶般的劳作和卖淫”。事实上,“在六十几亿人中寻找一个猎手”的预计与事实相差并不太远:整个卡拉哈里荒漠上,只剩下六个真正的猎手了。
,学会了像丛林人一样靠根茎、浆果、豪猪和鼠兔的肉生存;学会了即使在最炎热的夜晚也要生起篝火,拉紧帐篷拉链,以防鬣狗咬断喉咙;学会了在野外遭遇一头愤怒的母狮和她的幼崽时,做出威吓的姿势逼她后退,而一旦对方是犀牛,则要立刻转身逃命。
生存是最好的导师。单是每天寻找食物填饱肚子、躲避猛兽就让路易斯学到了很多辨识动物踪迹的学问。他学会了观察动物粪便,分辨其主人。动物的肠道结构各有特征,排泄物也各不相同。只要仔细分辨,就可以连续追踪某只动物。他也学会了从狐狸的脚印中分辨它的行动:这一段,速度很慢,正在寻找老鼠或是蝎子;看,它找到了猎物,叼着什么飞跑开了。一圈散开的尘土告诉他,有鸵鸟在这里洗过沙土浴,他可以由此找到鸵鸟产蛋的位置。猫鼬一般在坚硬的土层里挖洞,那这软沙它们为什么也要挖?肯定是沙子下有一窝可口的蝎子……
就算你彻底掌握了解读动物踪迹的技巧,也不过刚刚入门而已;下一个阶段则是在没有踪迹时仍能追踪动物,堪称“推理狩猎”。路易斯发现,要想达到这样的层次,必须把目光放远,设身处地思考动物的动机和目的。当你学会像动物那样思考时,就可以推测它下一步的动作,获得宝贵的先机。在卡拉哈里荒漠上,这样的先机常常关乎生死存
“追踪动物的时候,你必须努力像它那样思考,才能推测出它将来的行动。”路易斯说,“通过观察踪迹,想象它的动作,并用自己的身体去感受。你的精神会非常集中,甚至进入出神状态。虽然这种状态很危险,因为你会忽视身体的反应,有可能先累倒在地。”
想象……设身处地……抽象思维和预测,如果不考虑“累倒在地”的部分,这难道不正是现代人进行科学研究和艺术创作时的精神状态吗?“追踪动物时,你会在脑海中建立因果联系,但你并没有真正看见动物的行为。”路易斯已深有体会,“这正是物理学的精髓。”在这样的“推理狩猎”中,原始的人类猎手已经超越了只将眼前的点连成线的境界,他们正把只存在于脑海里的点连成线。
路易斯勉强跑到羚羊旁边时,已经热得流不出汗了。他面朝下栽倒在燥热的沙地上。“你在狩猎时总会全神贯注,把自己逼到极限。丝毫意识不到自己已经筋疲力尽了。”路易斯后来说。在某种意义上,他赢了:到达了极限,彻底投入奔跑的过程。而他的失败在于没有检查自己的脚印。追逐很容易让你忽视自己的状态,所以丛林人会不时地检视脚印,如果脚印显示状态跟羚羊一样糟糕,他们就会停下来,抹一把脸,在嘴里含一口水,缓缓地咽下去,接着往前走几步,再检查脚印的状态。
被纳特搀回营地以后,路易斯回忆着整个狩猎过程,为丛林人的效率震惊。“这样狩猎的效率比用弓箭高得多。”他说,“要射中一只猎物,可能会经历多次失败。比方猎物带着箭跑掉,血腥味会引来鬣狗叼走猎物,或者箭上的毒药要过一整夜才能发作。弓箭射猎的成功率非常低,所以按狩猎需要的时间计算,‘耐力狩猎’具有极高的效率。”
他也是后来才发现,他第一次参加耐力狩猎时其实非常幸运,因为捻角羚只坚持了两个小时。后来的几次,猎物总要在奔跑三五个小时之后才会倒下(这正好跟现代业余选手跑完一场马拉松的时间相当,或许马拉松的规定距离并不是偶然)。
要成为一名成功的猎人,必须先成为一名合格的跑步者。上高中时,路易斯练过中长跑,曾是校一千五百米冠军和八百米亚军,但要想跟上丛林人,必须抛开教练指导的一切。径赛运动员只需埋头拼命往前跑,而猎手却要时刻保持开阔的视野和警觉的头脑。他不能再咬牙忽略痛苦,必须时时留意眼前的情况——猎物留下的踪迹、自己额头上的汗珠——同时预测猎物下一步的动向,保持先机。
犹他州和哈佛的学者错估了一件事:耐力狩猎中让猎物致死的不是体温,而是猎人在各种气候中对动物作息的观察。在雨季,无论是小小的霓羚还是庞大的长角羚,都很容易体温过热,因为它们的蹄子会在湿软的沙地上打滑,以致奔跑时耗费额外的体力。两百公斤重的红狷羚在齐腰深的草丛里非常自在,但到冬季野草枯萎的时候就成了活靶子。月圆之夜,羚羊会躁动嬉戏,天亮时却十分疲惫。入春之时,它们又会因大嚼嫩叶而腹泻虚弱。
你知道为什么人要跑马拉松吗?他问布兰布尔博士。因为跑步根植在我们这个物种的群体想象之中,我们的想象力正发源于跑步。语言、艺术、科学、航天飞机、凡高的名画《星空》、微血管手术,这一切都源自我们跑步的能力。跑步是将我们塑造为人的超级力量,凡是人类都具备的天生能力。
“你是说真的吗?那相当于——”我算了一下,“持续四十五年。也就是说,十九岁的小伙子还跑不过年纪有他们三倍大的老人?”
“难道不是惊喜吗?”布兰布尔同意道,“还有哪一项运动能让六十四岁的老人跟十九岁的小伙子处在同一水平线上?游泳?拳击?都不可能。人类真是一种离奇的生物,不仅非常擅长耐力跑,而且几乎一辈子都保持着强大的跑步能力。我们天生就是为跑步而打造的机器,并且所有的部件都不会磨损殆尽。”
正像“迪普西魔鬼”经常说的:“你不是因为变老而停止跑步,你是因为停止跑步才变老。”
这一现象对男女两性都适用。”布兰布尔博士继续说,“女性的跑步能力也同样持久。”在我们的祖先下树进化成现代人类的过程中,发生了一项奇妙的变化:越是接近现代人类,两性之间的差异就越小。男人和女人的体型大小基本相同,至少跟其他灵长类相比是这样。大猩猩和红毛猩猩的雌雄体重相差整整一倍,黑猩猩也是雄性的比雌性的重三分之一,但男女两性之间的平均体重差异只有百分之十五。在进化过程中,我们变得更加苗条,更加灵活,更加协调……从本质上来说,更加女性化。
“女性一直都被低估了。”布兰布尔博士说,“我们总以为在人类历史进程中,女人都待在家里,等着男人带回食物,但没有任何理由显示她们不能加入到狩猎队伍当中。”事实上,如果女性不参加狩猎,才让人匪夷所思,因为她们比男性更需要肉食。人类在婴儿期、怀孕期和哺乳期最需要摄入动物蛋白,所以女性难道不应该更在乎狩猎成果吗?以狩猎为生的部族会跟随猎物迁徙,不是将食物带回营地,而是将营地挪向食物的所在。
带着孩子奔跑其实也不是无法克服的难事。美国超长距离耐力跑选手卡米·塞米克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她喜欢背着四岁的女儿巴罗妮在俄勒冈的山间奔跑,一跑就是几十英里。新生婴儿呢?同样不是问题:在二〇〇七年的硬石一百英里耐力赛上,艾米丽·贝尔战胜了九十名男女选手,获得了总排名第八的成绩,而她在每一处补给点都要停下来,给襁褓中的儿子喂奶。尽管绝大多数丛林人已经定居下来,但刚果的姆布蒂俾格米人仍然保留着男女共同游猎的传统,夫妻拿着网子追逐庞大的丛林野猪。曾经跟姆布蒂人共同生活过多年的人类学家科林·特恩布尔写道:“母亲可以在追逐猎物的途中生产,待婴儿降生后立刻回到狩猎队伍当中,她们似乎没有理由不参与狩猎全程。”
布兰布尔博士对人类狩猎阶段的描述生动又鲜明。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队猎人,男女老少,正在草原上不知疲倦地奔跑。女人们带领队伍跑向她们发现的动物踪迹,老人们则紧跟在后,眼睛仔细盯着地面,琢磨着猎物羚羊此时此刻的行动。再后面是十几岁的年轻人,迫切地吸取老者的经验。再往后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他们是最强壮的奔跑手和猎人,随时准备对猎物发出致命一击。最后面则是像卡米·塞米克那样的母亲,边跑边照料孩子。
说到底,除了跑步,人类还有些什么优势?只有拧成一股绳的团结和互助。人类是所有灵长类动物中最仰赖群体生活的物种,没有尖牙利爪,只能团结一致共同抗敌。狩猎使我们获得食物,却也是我们面临的最大挑战,在它面前,我们只有凝聚起来。我还记得那位塞里印第安老人如何悲哀地对斯科特·卡利尔描述过去:“那是一段美好的时光。无论做什么大家都齐心合力。整个部落就是一个大家庭。我们共享一切,合作无间,不像现在到处是争吵,自私自利。”
跑步不仅仅让塞里人团结一致,而且,正如乔伊·维吉尔教练后来在自己选手身上发现的,它也能让他们成为更高尚的人。
“但还有一个问题。”布兰布尔博士伸手拍拍前额,“而且就在这里。”他解释说,我们最伟大的才能也有可能成为自我毁灭的力量。“跟其他动物不同,人类的思维和身体之间存在着矛盾,我们的身体结构是为了有更好的运动表现,而思维却总是追求更省力的捷径。”耐力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法宝,但也不要忘记,耐力意味要尽可能节省体力,而这正是大脑的任务。“有的人能把天赋的跑步能力发挥出来,有的人则不能,原因就在于,大脑总喜欢投机取巧。”
过去几百万年,人类生活在一个没有警察、没有出租车、没有必胜客的世界里,双腿是获得安全、通行和食物的唯一方式,而挑战随时都会降临。在丛林人和路易斯的那场狩猎中,纳特当然不可能料到在大半天的劳累之后,他还得再跑十二英里打水救人,但他仍然贮备了足够的精力去完成这件事。而他的祖先们甚至没法保证捕猎到食物的下一刻自己会不会被猛兽盯上,从而舍弃到手的大餐转身逃命。要想在这样的挑战面前生存下来,必须随时保留体力,而这正是大脑的任务。
“大脑总是盘算着如何减少消耗,如何达到事半功倍的成效,如何保留足够的能量以备不时之需。”布兰布尔解释道,“就好像你的身体是一台非常高效的机器,而作为操作者的大脑整天想着‘要怎样不费任何燃料就能让机器开动’。我和你之所以了解跑步的感觉有多美妙,是因为我们已经养成了跑步的习惯。”若不是出于习惯,你耳畔就只剩下了本能的声音:放松,不要花费体力。这正是矛盾所在:耐力为大脑提供了所需的食物,然而大脑却在消解耐力。
“今天,人们把极限运动视为疯狂,”布兰布尔说,“因为大脑在告诉我们:为什么在不必要的情况下开动马力,无谓地浪费能量?”
的确,在人类演化的历史中,安逸和休息都是不可多得的奢侈,所以一旦有机会,就不应该放过。只是在最近几个世纪,我们仰赖先进的科学技术,得以懒散度日。身体的进化本是为了适应长时间的耐力输出,可如今这样的耐力输出已没必要。当一种生物被迫进入它不习惯的环境中时会发生什么?在人类进入太空之前,美国宇航局的科学家们就思考过这一问题。人体早已适应了地表的重力,如果没有重力的影响,宇航员摄入的营养就可以全部用于滋养大脑和身体,而不必浪费在与重力对抗的过程之中。这样看来,进入太空的宇航员应该会变得更强壮,更聪明,更健康。
然而事实完全不是这样。返回地球的宇航员似乎衰老了几十岁。他们的骨骼变得非常脆弱,全身肌肉萎缩,极易失眠、抑郁、疲劳、失措,就连味蕾都退化了。如果你有过一整天都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的经历,那你一定体验过类似的感觉。当我们剥夺了身体原本的任务,就会付出一定的代价。几乎所有当今西方社会的致命疾病——心脏病、心肌梗塞、糖尿病、抑郁症、高血压和各类癌症,在我们的祖先中间都不存在。尽管他们没有今天的高科技药品,却有一种更神奇的预防手段,也许该说两种,因为布兰布尔博士伸出了两根手指。
“它可以预防所有的传染疾病。”他说着,用手指比出V字形手势,然后慢慢把手指倒过来,指尖朝下摆动着,像是两条腿交替跑动。
“就这么简单。”他说,“动动你的腿。如果你不相信自己生下来就会跑,那你不只是在否认整个人类历史,还在否认自己的本性。”
诗歌、音乐、森林、海洋、孤独,能够孕育出强大的精神力量。我逐渐认识到,每场比赛之前,我都必须像储存体能一样储存它们。
——赫伯·艾略特,奥运冠军,一英里跑世界纪录保持者,喜欢光脚训练和写诗
乌里克人从小就知道塔拉乌马拉人跑得很快,但这个脚穿亮橙色跑鞋的高个子白人跟他们见过的任何人都不一样。斯科特和阿努尔佛并肩奔跑的景象真的很奇特:尽管斯科特从来没见过塔拉乌马拉人,阿努尔佛也从没见过外面的世界,这两个文化环境相差两千年的人,奔跑姿势居然一模一样。他们分别从远古与现代这两个历史端点学习奔跑,在中央相聚了。
有那么一会儿,我根本分辨不出他们谁是谁——远远望去,一样的姿势,一样的节奏,一样的优雅。
“拍下来了!”路易斯放慢了速度,给我看他相机里的照片。他方才加速冲到了前面,拍下了我远远望见的那一幕。阿努尔佛和斯科特不仅姿势一模一样,脸上的微笑也完全相同:简单纯粹,仿佛在波浪中嬉戏的快乐海豚。“回家以后,这张照片肯定会让我哭。”路易斯说,“两个超级巨星居然出现在同一幅画面上。”无论在姿势、风格还是精神状态上,阿努尔佛相比斯科特并没有任何优势。
乔伊·维吉尔教练“跑步塑造人格”的理论、布兰布尔博士通过人类学模型推演出来的结果,都在斯科特半辈子的生活中得到了体现。赛跑,与其说是为了跑得更快,不如说是为了彼此更接近。斯科特就发现了这一点。那时他别无选择,在明尼苏达州的树林里追赶达斯汀和其他伙伴。那时他根本没有表现出任何跑步天赋,也没有任何理由相信自己能靠跑步出人头地,但跑步给他快乐,跟伙伴心灵相通的快乐。其他跑手驱逐疲惫时可能会用耳机听音乐,或是想象奥运赛场上观众们的欢呼以获得激励,但斯科特的做法要简单得多:心中想着别人的时候,最容易进入忘我状态。[插图]
这就是为什么塔拉乌马拉人会在每场赛跑前拼命下赌注,它能够让他们参与到比赛之中,也能够让参赛选手知道有人在支持他们。霍皮人认为奔跑是一种祈祷,每一步都是他们献给神灵的贡品,以此触及神灵的伟大力量。难怪阿努尔佛没兴趣参加外面世界的比赛,西尔维诺也不再外出参赛:如果比赛不是为了族人,那意义在哪里?而斯科特,他那病弱的母亲始终存在于他的思绪之中,当他沉浸在赛跑中,沉浸在竞争与同情中时,他仍是当年那个青涩少年。
我知道,塔拉乌马拉人是从他们的传统中汲取力量,但斯科特是从人类有史以来的所有跑步传统中汲取力量。他是一个勤勉的学者,也是一个善于创新的发明家。他钻研过纳瓦霍人、卡拉哈里丛林人、比睿山僧侣的跑步哲学,也研读过有氧阈、乳酸阈、三种肌肉纤维(多数跑手误以为只有两种)调动率等概念的意义。
阿努尔佛的对手并不只是一个跑得很快的美国人,而是全世界唯一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塔拉乌马拉人。
当我和店老板下赌注的时候,阿努尔佛从旁边走了过去。我买了两支冰棍,递给他一支,作为他当初用青柠檬招待我的回礼。我们走在街上,寻找着阴凉地。我看见曼努埃尔·鲁纳坐在一棵树下,似乎正在沉思,觉得最好还是不要打搅他。然而,光脚泰德并不这么想。
“我又体会到了那种窒息的感觉。埃里克挤到我身边。“喂,我有个坏消息要告诉你。”他说,“你不可能赢得冠军。不管你怎么做,都肯定要在外面耗上一整天。所以最好还是放松下来,不急不慢,享受跑步的过程。记住,如果你觉得自己在努力,那就是用力过头了。”
“没问题,我会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超上去。”我试着开了一句玩笑。
“别尝试任何不靠谱的事情!”埃里克警告道,“野外的气温可能会上升到四十度。你的任务就是靠自己的双脚跑完全程。”
斯科特吼叫着一跃而起,珍发出长号,卡巴洛一声长啸。塔拉乌马拉选手都没做声,静悄悄地冲了出去,转瞬就消失在晨曦投下的阴影中。卡巴洛之前就警告过我们,塔拉乌马拉人会全力以赴,但是天哪!这速度简直太惊人了。他们身后是斯科特,再后面紧跟着阿努尔佛和西尔维诺。我压着速度,让所有人从我身边超过去。有人陪伴的感觉确实很好,但在这一刻,还是一个人跑更安全。假如我从一开始就勉强去跟随他人的节奏,肯定坚持不到最后。
尽管这样的消息对我是个打击,但埃里克认为,不切实际的希望才是最可怕的东西。突如其来的挑战确实会让人紧张起来,但只要清楚挑战的内容,就可以从容应对。
不用了,谢谢。”他回答,“我只想让人们来这里跑步,聚会,跳舞,喝酒,跟我们待在一起。跑步并不是为了怂恿别人买什么产品。哥们儿,跑步应该是一种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