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衣锦”还乡

前言

这应该会是我写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会是唯一的真实性很高的小说,或许可以理解是回忆行的小说。我的一位好友说过,你有没有觉得我们那一届是很神奇的一些人,有坏的很纯粹的坏孩子,有浪费天赋的天才,有很纯情的校园爱恋,还有那些值得回忆的往事。我觉得如果是这样那就写下来吧,至少当那些和曾我一样懵懂的年轻人在往后的生活中缺少激情时,还有一个故事拿来回忆,看一看曾经的日子是怎么度过的。

第一章。“衣锦”还乡

“喂!妈没必要给我买一副红手套吧,丑爆了好吗。”

“诶,你今年二十四,本命年犯太岁,再说开车容易手冷,听妈妈话带上。人呀!打了就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要不然以后怎么照顾你的孩子呢?真让我这个当妈的愁。”

最终我在极不情愿中被我的母上大人生硬地戴上了那副洋红色的手套,为什么是洋红色,哪怕是酒红色的呢。此外,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妈在和我说话时眼睛里不止有她的儿子,还有那个不久之后就会有的孙子。

是的我要二十四了,准确的说我已经二十四了,自从十月底过完生日已有两个月,可我仍是不想承认这个既成事实。从大二就从学校退学到现在已经快四年了,混的怎么样不好说,毕竟聪明人去哪儿都饿不着。此外,我仍是单身,如果有一天我去相亲被人问道恋爱经历,我想我只有“早恋”可以作为资本。至于前途,没考虑过,因为天生就不是那种会考虑前途的人,今朝有酒今朝醉,明天会饿肚子那是明天的事儿。至少现阶段我还可以开着我爸的车,住着家里的旧房子,呆在我生活了二十多年的老地方。

爱上一座城需要多久?二十四年够吗?

太原,在这座有着纯正血统、四季分明的北方城市。我从未否认过它相对于周边地区的繁华,但是吸引我的却是它的细腻的内味儿。我曾有很多机会去一个更发达的、风景更美丽同时在年少时就很憧憬的沿海城市生活,但最后还是不忍割舍这与这个地方的情愫。也许是对这个从小长到大的地方的热忱吧,对他的爱永远如热恋的情侣一般,爱她的所有一切。爱她餐桌上酸酸的醋味,爱她在你饥饿时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面馆为你端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面食,爱太原普通话在太原女孩儿嘴里讲出的俏皮尾音,爱着我曾在这里度过的年少无知。爱着她给你留下的记忆。

“表哥,你到了没呀?求你的事儿能办成吗?今天的家长会你一定要来呀,我理化生加起来才考了五十多,我妈知道非得打死我。我还想好好的过个年呢。”

我表弟,今年上高一,在我的母校读书,这么说起来我还是他的师哥,而且总有一天曾是我我母校的这个地方也会成为他美好的回忆。听到他这话我心里居然有一丝窃喜,我终于不再是家里理科最差的人了,我在像他这么大的时候理化生三科加起来至少能考九十,比他强多了。虽然我今天答应他来参加家长会,但是我并不保证我不会在我小姨那里“一不小心说漏嘴”。我想应该还是免不了一顿毒打。

“到了,到了。你几班呀?你不说清楚,我一会儿去哪儿找啊。”

“我高120班,班主任是教过你的帆姐。”

“哟,这可是老熟人儿了,你跟帆姐提过我没?”

“根本不用我提,生气的时候准找你。还说我和你一个样从来不会主动背课文,害的她周周加班陪着我背。”

“哎,那都是为你好。别废话了,我到了。”

“大人都是一个样,爱说教。”

可是我才二十四,怎么就成了大人了,我总感觉我才刚刚高中毕业。

通宝是我的母校,但是这个名字讲出来你就会很自然的和捷达、宝来这两款大众的车型联系起来。还记得我已经高二了我爸还会说你们宝来高中为什么作业这么少,从不见你写作业。

学校门口的门房大爷没有为难我,也许是走入社会比较早,我的穿着比我的年龄更成熟一些吧。通宝的模样变了,变得更新潮了,但是还好我还可以找见那些熟悉地方留存的气息。还是老样子只要开家长会男生就会去球场打球,女生会三三两两嬉笑着闲逛着。

走在这个我曾经熟悉无比的校园里,没想到我还可以找到少年时的感觉,脚步变得很轻,比脚步放得更轻的是我面对酒桌应酬而麻木的神经。我想通宝对于我更多的是像母亲与孩子,无论孩子混得好与差,无论年龄长到多大,他仍是母亲的孩子,见到母亲还是会毫无顾忌地投入她温暖的怀抱。

上课铃响了,把我从自我陶醉中一把揪回来。“不好,要迟到了。快走!”当我走上楼梯时才意识到我并不知道表弟的班在几层,当我正自我责怪粗心大意时从楼上走来一个女生,这给我一个补救的机会。

我问:“同学,高120班怎么走啊?”

也许是我声音太小了,她没有理会自顾自地走着,从我身旁走过,就像一道风。我一手扶着墙,一手回身探出下意识想要抓住什么。却只有指尖触碰到她几乎要垂到腰间的头发,这一刻就好似电流从指尖传入,迅速占领全身。她的头发很长,靠近尾部的那一段有烫发的痕迹。几乎是一瞬间就走的很远,她年纪尚小,可细微处却也暴露出想要成熟的渴望。

这样的女孩子在我十五岁时也曾遇到过,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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