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不正之风,肃基层腐败,筑群众可知可感幸福路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部署,今年4月以来,四川省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民政、食品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惩治“蝇贪蚁腐”,推动解决系列群众“急难愁盼”。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涉及面广、形式多样,包括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这些行为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让本该享受政策红利的群众利益受损。比如在民生领域,个别工作人员在办理低保、医保等业务时故意刁难群众,收取好处费,让群众办事难、办事贵等。这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也削弱了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强化监督执纪。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有事找纪检”、信访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让违纪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强化思想防线。通过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严重危害,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强化透明公开。要加大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力度,让群众清楚了解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等。通过公开栏、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解答群众疑惑,让群众心中有数。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能“自说自话”,而要让群众可知可感。这就要求我们在整治过程中,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网络平台等方式,让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反映问题。同时,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此外,还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取得的成果,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