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里的福贵就让我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这一天,许三观走在街上,他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七颗,不过他眼睛很好,眼睛看东西还像过去一样清楚,耳朵也很好,耳朵可以听得很远。所以,他脸上挂满了笑容。许三观走过胜利饭店时,闻到了里面炒猪肝的气息。他站在那里,张开鼻孔吸着,他的嘴巴也和鼻孔一起张开来。于是,许三观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很想喝二两黄酒,他就很想去卖一次血了。他想起了过去的日子,手指敲着桌子,声音响亮,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他已经有十一年没有卖血了。
今天他又要去卖血,为吃炒猪肝喝黄酒才去卖血,第次为他自己卖血。
读完此书,我已无法言语,唯有珍惜!
2018.11.8-11.9
我不再装模作样地拥有很多朋友,而是回到了孤单之中,以真正的我开始了独自的生活。有时我也会因为寂爽刻以忍受空虚的折磨,但我宁愿以这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自也不愿以耻辱为代价去换取那种表面的朋友。
因为当人们无法选择自己的未来时,就会珍惜自己选择过去的权利。回忆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可以重新选择,可以将那些毫无关联的往事重新组合起来,从而获得了全新的过去,而且还可以不断地更换自己的组合,以求获得不一样的经历。当一个人独自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在日落时让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他孤独的形象似乎值得同情,然而谁又能体会到他此刻的美妙旅程?他正坐在回忆的马车里,他的生活重新开始了,而且这一次的生活是他自己精心挑选的。(序)
国庆在九岁的一个早晨醒来时,就必须掌握自己的命运了。在离成年还十分遥远,还远没有到摆脱父亲控制的时候,他突然获得了独立。过早的自由使他像扛着沉重的行李一样,扛着自己的命运,在纷繁的街道上趔题趄趄不知去向。
长久的孤单和被冷落使我在村里似乎不再作为一个人而存在。
也许是记忆吧,记忆超越了尘世的恩怨之后,独自来到了。
11.11-12 279min
我走出自己趋向繁复的记忆,如同走出层峦叠翠的森林。疲惫的思维躺下休息了,身体仍然向前行走,走在无边无际的混沌和无声无息的空虚里。空中没有鸟儿飞翔,水中没有鱼儿游弋,大地没有万物生长。
我感到自已像是一棵到森林的树,一滴回到河流的水,一粒回到泥土的尘埃。每一个在那个离去的世界里都有着不愿回首的辛酸事,每一个都是那里的孤苦伶们者。我们自己悼念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