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10省份已官宣开学时间!多集中在3月下旬和4月初
截至20日,全国已有陕西、山西、宁夏、青海、西藏、贵州、新疆、云南、广西、内蒙古、海南、吉林等12个省(自治区)公布开学时间。其中,青海、贵州、新疆等省(自治区)学生已经或正在陆续“返校”,云南、宁夏、山西、陕西、海南、吉林等省(自治区)则将开学时间定在3月下旬或4月初。
已经或正在陆续“返校”
青海
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17日公告称,在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全省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原则上从3月25日至31日陆续开学。
公告指出,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牧区、农区、城区顺序,分区分级分层、错峰错时错段推进开学。同时,要抓紧按照“一校一策”的要求,对高校(高职)开学事宜进行前期调研、评估,待条件允许、时机成熟,即正常开学开课。
据了解,青海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已在3月9日至13日陆续开学;初中学校已在3月16日至20日陆续开学。据澎湃新闻,青海省是全国第一个学校开学的省份。
贵州
据澎湃新闻,《贵州日报》3月15日发布头版消息称,全省高三初三年级将于3月16日开学。报道称,贵州省委、省政府14日召开专题会议并表示,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该省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各地采取更加严格的防控措施做好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准备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继续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健康、教学有序开展。
新疆
据澎湃新闻,3月16日,新疆将有51万初三、高三、中职毕业年级学生首批开学。报道援引《新疆日报》3月15日消息称,针对3月16日首批复课的高三、初三、中职学校毕业年级,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实行小班制,暂时不进行聚集性活动,同时校园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3月23日,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开学后,各学校要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能力,尽量安排学生错峰、错时开展相关教学工作,防止人员扎堆聚集。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的要求。
3月下旬或4月初开学
云南
17日,云南省全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透露,目前,全省春季学期开学和校园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已就绪,各校符合返岗条件的教职工已返校到岗,3月23日开始全省学校将陆续错时错峰开学。
宁夏
3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校园教学秩序实施方案》。根据《方案》,3月25日前,高三和初三年级学生原则上恢复正常教学。
山西
根据山西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晋疫情防控发〔2020〕4号)和山西省防控办《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晋疫情防控办发〔2020〕63号)要求,山西省域高三年级按照3月25日开学作准备。
西藏
据中国西藏网从西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场新闻发布会获悉的消息,西藏自治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时间暂定3月下旬。
陕西
陕西省教育厅18日发布通知称,全省高三年级3月30日开学;全省初三年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4月7日开学。
此外,中小学校其他年级和幼儿园开学时间不早于初三年级,具体时间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原则上按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其他年级——小学——国际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的顺序错时错峰开学。至于高等学校开学时间,根据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8日发布通知,全区高三、初三年级于2020年4月7日正式开学,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及特教学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其他学段、其他年级和高校,根据错时开学错峰返校要求,稳妥有序开学复课,具体时间由地方和学校确定。
内蒙古
3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出通知,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做如下安排:一、全区高三和初三年级于3月30日(星期一)同步开学复课;二、初高中其他年级、中等职业学校和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根据综合评估研判情况,渐次错时开学复课;三、高等院校按教育部统一部署安排开学复课。
根据上述省份公布的开学时间,普遍呈现“先高三、初三,其次中学其他年级,再次小学和幼儿园,最后高校”的规律。
海南
据海南特区报消息,今日,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省教育厅已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预定4月7日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其他年级、其他学段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发展形势综合研判后,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各市县、各校(含校外培训机构)未接到正式开学通知前,不得自行开学。正式开学前,大中小学校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按有关要求继续开展。
吉林
3月19日,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吉林省各级各类学校制定错峰错时开学实施方案工作指南》(吉卫明电〔2020〕185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全省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卫明电〔2020〕186号)要求,3月31日前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错峰错时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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