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间的许多故事,并非都是机缘巧合,只是我们太过固执,才会彼此相遇。
1.
丁小姐是我最好的朋友,长相一般,胜在善解人意,擅长摄影以及养活二货哈士奇乐乐。
乐乐是我从小养大的,已经一岁了。当送给丁小姐的时候,她感动到哭了。其实丁小姐可能误解了我的意思,我只是想提醒她到现在还是个单身狗而已。
丁小姐原本是个宅女,学的是逍遥道,信奉的是吃喝拉撒混吃等死。每次清晨打给她的时候,她都会一脸不情愿的告诉我她在睡觉,等到晚上再打给她的时候,她依然在睡觉。还好我深知她的弱点,于是开着车堵在她的家门口,用实际行动让她妥协,然后就会有一个披头散发的女鬼出现在我眼前,皮肤惨白,神色忧伤......
“又要去旅行?这次可不可以放过我啊!”丁小姐露出一脸无奈的样子。
“那怎么行,花花世界这么美,说不定你就错过了你的真命天子。等你老了,走不动了,你就会后悔了。”我语重心长的说。
“那你总该告诉我这次要去哪里吧,咱们都已经登过长城,爬过泰山,走了大半个中国了,实在不知道祖国哪里还有能让你看得上的地方了。”
“这次我们去东北,回我的故乡去看看。”我故作高深的望着她说。
丁小姐表情略微有些吃惊,不过也没说什么,开始自顾自的收拾行李。
我看到丁小姐带了许多新衣服,还有她许久不用的化妆盒,偏偏没有带相机,于是我趁她不注意,悄悄将相机放进了行李箱中。
我知道丁小姐其实从来不爱摄影,但只要我要求,她总会去做。
丁小姐说过,这是一种不可思议的默契。
2.
东北是我的故乡。准确的说,是我的第二故乡。
我的父母并非是我的亲生父母,他们是我的养父母。
我是在十五岁的时候离开了东北,独自一个人在外面漂泊,与许多背井离乡的人一样,我也有过被人唾弃的时候,也曾经睡在公园的长椅上。总之,这些年的故事很长很长,但对我来讲却好像一场梦似的。
直到遇见丁小姐,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
当时我因为没有足够的钱付房租,屋主又催得紧,只好咬了咬牙敲了隔壁邻居的门,开门的便是丁小姐。本没有抱多大希望,但她二话没说把钱借给了我。
事后我曾问过丁小姐是不是因为我太帅才借钱给我,没想到她一脸不屑的回了一句,我当时只不过没睡醒,才稀里糊涂的信了你。这样一来二去,我和丁小姐就成为了好朋友。
“你和你父母多久没见了?”丁小姐小心翼翼地问到。
“应该有十年了吧,我想。”我不经意的回应着。
“那你应该很想他们吧”丁小姐期待地看着我。
“想,想他们怎么还没死。”我冷冷的说。
丁小姐的表情难得的有些忧伤,却也不再说些什么。她知道,只要她问,我就一定会告诉她,但她也知道,只要我说,她就忍不住流泪。
我一直觉得这是因为丁小姐从没有感情经验的原因,所以我给她讲了讲我的恋爱经历。
我的初恋在十七岁,她是当时工作老板的女儿,叫林悦。长得很俊,大家都说像林青霞,只有我说她像张曼玉。那时候她总是偷偷的给我零用钱,带我出去玩。直到有一天,她突然告诉我她要嫁人了,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商人。她还告诉我说,她喜欢我。
其实我也一直喜欢她,但我不能说,我是个穷小子,一没钱二没事业,不想让她跟着我过苦日子。林悦很快就出嫁了,所有人都去给她庆贺,唯独我没有去。我不知道怎么面对她,我也不敢面对她。后来听说她被商人带到了国外生活,再后来,我就离开了那里。
丁小姐听完这个故事后,眼泪噼里哗啦的往下掉。抱着我就哭个不停。然后对我说,她这辈子都不想恋爱了。
她还说,除非那个人是我。
3.
窗外的天开始变得阴沉沉的,像是被人洒满了棉花糖。路边的小草随风摇摆,像是在和我招手,又像是在说再见。
我记得第一次来到养父母家时,天气就是这个样子的。那时我与亲生父母走丢了,被养父母抱回了家,成了他们家里的佣人。
我从没上过学,所学的知识都是哥哥教我的。他叫宋天,是养父母家的亲生儿子。
他说我是个坚强的孩子。刚到养父母家时我四岁,却还不会开口说话,那时村里的人都叫我傻子,说我是没爹没妈的野孩子。然后就拿石头打我,可我从来不会哭,也不还手。
他说我傻,有委屈可以告诉他,不必总是藏在心里。
他还说不必在意别人的看法,你可以活得比他们都好,只要你肯努力。
他再也不会对我说了,因为他不在了。一场车祸结束了他刚满十八岁的生命。
全村的人都说是我克死了他,从那以后,我每天都经受着地狱般的折磨。天没亮就要给他们洗衣烧饭,然后带着一个馒头跑到离村子三里之外的化肥厂去工作,天黑之前还要把拴在后山的牛群带回牛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努力想要证明我自己,却得不到他们丝毫的怜悯。
幸好十五岁那年,我趁着夜黑偷了养父藏的私房钱才得以逃脱。那时我就暗暗告诉自己,我再也不会回来了。
十年了,我还是选择回来了,不为他们,只为找回我自己。
养父母见到我的那一刻,仿佛见到了鬼一般,说什么也不肯开门。我只好拿出一沓人民币,才让他们开了口。
这时我才知道,原来我印象中的父母其实就是人贩子,养父母其实是从人贩子手中把我买了回来。
“你骗我,你们一定全都在骗我。”我发了疯似的嚎叫着,犹如一匹凶狠的狼。整个村子的人都被我引了过来,他们的眼神里带着一丝轻蔑和嘲讽。
丁小姐用力拉着我,哭着说:“他们是骗你的,咱们回去吧。”
后来我们离开了东北,再后来我生了一场大病。
4.
医生说我患了肾脏衰竭,需要亲属匹配血型,为我换一个肾。
我苦笑了下,对医生说:“不用了,我没有亲属,我的家里就只有我一个人。”
丁小姐却罕见的反驳我道:“医生,别听他瞎说,我就是病人家属。”
医生无奈道:“你是他女朋友吧,必须是他的家属才可以,这样肾脏排斥的几率会小一些。”
我翻着白眼道:“医生,她只是我的朋友而已。”
丁小姐的眼泪又开始打转,一副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的样子。
我只好安慰她道:“不如你去贴个寻人启事,说不定就有线索了呢。”
丁小姐还真的相信了,于是满城的报纸杂志上都刊登了关于我的寻人启事。
刚开始的时候还真的有那么一拨人来找过我,丁小姐兴冲冲的给他们介绍着我。再之后就只有零星几个人,再然后就压根没有人了。
眼看着我的换肾期限就要到了,丁小姐有些心灰意冷了,失落的阴影笼罩着整个天空,燃烧着每个人的灵魂。
为了安慰她,我只好又哄她说,我依稀记得被养父母抱走的地方有一座楼,我觉得应该是岳阳楼。
丁小姐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连忙托人到岳阳去登记寻人启事。
我想把希望留给你,这样才不会让你更失望。我想把世界留给你,这样才不会让你更孤单。我好想,好想能继续陪着你。
“丁小姐,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会不会想我?”我呆呆的盯着天花板。
“想你个头,你不在就不会有人阻止我睡懒觉了,就可以不用受你摆布了。”丁小姐得意的说。
丁小姐又说,你不可以死,我们还没谈过恋爱呢。
5.
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见我回到了小时候,我的母亲把我抱在怀里,吻了吻我的额头,对我说她爱我。
当我醒来的时候,一对满脸泪痕的老人就坐在我身边,他们叫我儿子。
心想着这一定是个梦,老天爷又在捉弄我,于是又闭上了眼睛。
丁小姐有些诧异,趴在耳边对我说:“别睡了,我找到你的父母了。”
我有些发愣,又有些迷茫,我不相信,也不敢相信。
只见母亲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照片,那是旧得发黄的全家照,指了指那个肉乎乎的娃娃,哽咽的说这就是我。
我接过来,仔细的端详着,照片里有我,有我的家人,还有印着的四个大字合家团圆。
原来我的父母都还活着,原来他们找我已经找了二十年了,原来我姓陈,叫陈穆。
突然间我觉得这些年来,我所经历过的都是那么的值得,没有人真正会被遗忘,只有人不肯去坚持。
医生带着我的父母一番检查过后,父亲的肾脏刚好与我匹配。于是决定两天后,进行手术。
临近手术室,我拉着丁小姐的手,迟迟不肯松开。
“丁小姐,谢谢你,你永远都是我的好朋友。”
“陈先生,别客气,你永远都是我最重要的人。”
6.
五天后,我醒了。
一个月后,丁小姐走了。
母亲说,“丁小姐是知道你脱离危险期才走的,丁小姐为了帮你找到我们,偷偷卖掉了房子。她不肯接受我的钱,说不想你有负担,于是她走了,留了一封信给你。”
我打开那封带有唇印的信,里面有一股薰衣草的香味。
“陈穆,我走了。请原谅我的不告而别。我只是想出去走走,就像你一直希望的那样。
以前你总说要去更远的地方,要寻找最初的温暖,现在我会拿着你送我的相机,代替你去实现它,把最美好的记忆邮寄给你。
你还不知道7月2日就是你的生日吧,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当然是伯母告诉我的啦,虽然我没办法给你准备生日礼物了,但我可以送给你一首诗,一首艾梅达尔的《远行之歌》。
你不再骄傲的背影,我叠成了青蛙,塞进行囊。
你不再相信的话语,我织成了翅膀,挂在背上。
就在这里分别吧,朋友,翅膀你带走,可以充饥。
就在这里分别吧,朋友,行囊我留着,可以安息。
我们的故事还很漫长,下一段孤独的旅行,由你陪伴。
我们的结局还没写完,下一对哭泣的翅膀,由我扮演。
没有人在故事外飞翔,只有人在故事里传奇。
你是我的生日,祝你永远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