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帝下 太康十年 289年
夏,四月,太廟成。乙巳,祫祭。大赦。
冬,十月,復明堂及南郊五帝位。
十一月,丙辰,尚書令濟北成侯荀勖卒。勖有才思,善伺人主意,以是能固其寵。久在中書,專管機事。及遷尚書,甚罔悵。人有賀之者,勖曰:「奪我鳳皇池,諸君何賀邪!」
帝極意聲色,遂至成疾。楊駿忌汝南王亮,排出之。甲申,以亮為侍中、大司馬、假黃鉞、大都督、督豫州諸軍事,鎮許昌;徙南陽王柬為秦王,都督關中諸軍事;始平王瑋為楚王,都督荊州諸軍事;濮陽王允為淮南王,都督揚、江二州諸軍事;並假節之國。立皇子乂為長沙王,穎為成都王,晏為吳王,熾為豫章王,演為代王,皇孫遹為廣陵王。又封淮南王子迪為漢王,楚王子儀為毘陵王,徙扶風王暢為順陽王,暢弟歆為新野公。暢,駿之子也。琅邪王覲弟澹為東武公,繇為東安公。覲,人由之子也。
初,帝以才人謝玖賜太子,生皇孫遹。宮中嘗夜失火,帝登樓望之,遹年五歲,牽帝裾入暗中曰:「暮夜倉猝,宜備非常,不可令照見人主。」帝由是奇之。嘗對群臣稱遹似宣帝,故天下咸歸仰之。帝知太子不才,然恃遹明慧,故無廢立之心。復用王佑之謀,以太子母弟柬、瑋、允分鎮要害。又恐楊氏之逼,復以佑為北軍中候,典禁兵。帝為皇孫遹高選僚佐,以散騎常侍劉寔志行清素,命為廣陵王傅。
寔以時俗喜進趣,少廉讓,嘗著《崇讓論》,欲令初除官通謝章者,必推賢讓能,乃得通之。一官缺則擇為人所讓最多者用之,以為:「人情爭則欲毀己所不如,讓則競推於勝己。故世爭則優劣難分,時讓則賢智顯出。當此時也,能退身修己,則讓之者多矣,雖欲守貧賤,不可得也。馳騖進趨而欲人見讓,猶卻行而求前也。」
淮南相劉頌上疏曰:「陛下以法禁寬縱,積之有素,未可一旦直繩御下,此誠時宜也。然至於矯世救弊,自宜漸就清肅;譬猶行舟,雖不橫截迅流,然當漸靡而往,稍向所趨,然後得濟也。自泰始以來,將三十年,凡諸事業,不茂既往,以陛下明聖,猶未反叔世之敝,以成始初之隆,傳之後世,不無慮乎!使夫異時大業,或有不安,其憂責猶在陛下也。臣聞為社稷計,莫若封建親賢。然宜審量事勢,使諸侯率義而動者,其力足以維帶京邑;若包藏禍心者,其勢不足獨以有為。其齊此甚難,陛下宜與達古今之士,深共籌之。周之諸侯,有罪誅放其身,而國祚不泯;漢之諸侯,有罪或無子者,國隨以亡。今宜反漢之敝,循周之舊,則下固而上安矣。天下至大,萬事至眾,人君至少,同於天日,是以聖王之化,執要於己,委務於下,非憚勞而好逸,誠以政體宜然也。夫居事始以別能否,甚難察也;因成敗以分功罪,甚易識也。今陛下每精於造始而略於考終,此政功所以未善也。人主誠能居易執要,考功罪於成敗之後,則群下無所逃其誅賞矣。古者六卿分職,塚宰為師;秦、漢已來,九列執事,丞相都總。今尚書制斷,諸卿奉成,於古制為太重。可出眾事付外寺,使得專之;尚書統領大綱,若丞相之為,歲終課功,校簿賞罰而已,斯亦可矣。今動皆受成於上,上之所失,不得復以罪下,歲終事功不建,不知所責也。夫細過謬妄,人情之所必有,而悉糾以法,則朝野無立人矣。近世以來為監司者,類大綱不振而微過必舉,蓋由畏避豪強而又懼職事之曠,則謹密網以羅微罪,使奏劾相接,狀似盡公,而撓法在其中矣。是以聖王不善碎密之案,必責凶猾之奏,則害政之奸,自然禽矣。夫創業之勳,在於立教定制,使遺風系人心,餘烈匡幼弱,後世憑之,雖昏猶明,雖愚若智,乃足尚也。至夫修飾官署,凡諸作役,恆傷泰過,不患不舉,此將來所不須於陛下而自能者也。今勤所不須以傷所憑,竊以為過矣。」帝皆不能用。
惠帝上之上 永熙元年 290年
春,正月,辛酉朔,改元太熙。
三月,甲子,以右光祿大夫石鑒為司空。
帝疾篤,未有顧命,勳舊之臣多已物故,侍中、車騎將軍楊駿獨侍疾禁中。大臣皆不得在左右,駿因輒以私意改易要近,樹其心腹,會帝小間,見其新所用者,正色謂駿曰:「何得便爾!」時汝南王亮尚未發,乃令中書作詔,以亮與駿同輔政,又欲擇朝士有聞望者數人佐之。駿從中書借詔觀之,得便藏去,中書監華廙恐懼,自往索之,終不與。會帝復迷亂,皇后奏以駿輔政,帝頷之。夏,四月,辛丑,皇后召華廙及中書令何劭,口宣帝旨作詔,以駿為太尉、太子太傅、都督中外諸軍事、侍中、錄尚書事。詔成,後對廙、邵以呈帝,帝視而無言。廙,歆之孫;劭,曾之子也。遂趣汝南王亮赴鎮。帝尋小間,問:「汝南王來未?」左右言未至,帝遂困篤,己酉,崩於含章殿。帝宇量弘厚,明達好謀,容納直言,未嘗失色於人。
太子即皇帝位,大赦,改元,尊皇后曰皇太后,立妃賈氏為皇后。
楊駿入居太極殿,梓宮將殯,六宮出辭,而駿不下殿,以虎賁百人自衛。
詔石鑒與中護軍張劭監作山陵。
汝南王亮畏駿,不敢臨喪,哭於大司馬門外。出營城外,表求過葬而行。或告亮欲舉兵討駿者,駿大懼,白太后,令帝為手詔與石鑒、張劭,使帥陵兵討亮。劭,駿甥也,即帥所鄰趣鑒速發。鑒以為不然,保持之。亮問計於廷尉何勖,勖曰:「今朝野皆歸心於公,公不討人而畏人討邪!」亮不敢發,夜,馳赴許昌,乃得免。駿弟濟及甥河南尹李斌皆勸駿留亮,駿不從。濟謂尚書左丞傅咸曰:「家兄若征大司馬,退身避之,門戶庶幾可全。」咸曰:「宗室外戚,相恃為安。但召大司馬還,共崇至公以輔政,無為避也。」濟又使侍中石崇見駿言之,駿不從。
五月,辛未,葬武帝於峻陽陵。
楊駿自知素無美望,欲依魏明帝即位故事,普進封爵以求媚於眾。左軍將軍傅祗群臣皆增位一等,預喪事者增二等。二千石已上皆封關中侯,復租調一年。散騎常侍石崇、散騎侍郎何攀共上奏,以為:「帝正位東宮二十餘年,今承大業,而班賞行爵,優於泰始革命之初及諸將平吳之功,輕重不稱。且大晉卜世無窮,今之開制,當垂於後,若有爵必進,則數世之後,莫非公侯矣。」不從。
詔以太尉駿為太傅、大都督、假黃鉞,錄朝政,百官總己以聽。傅咸謂駿曰:「諒闇不行久矣。今聖上謙沖,委政於公,而天下不以為善,懼明公未易當也。周公大聖,猶致流言,況聖上春秋非成王之年乎!竊謂山陵既畢,明公當審思進退之宜,苟有以察其忠款,言豈在多!」駿不從。咸數諫駿,駿漸不平,欲出咸為郡守。李斌曰:「斥逐正人,將失人望。」乃止。楊濟遺咸書曰:「諺云:『生子癡,了官事。』官事未易了也。想慮破頭,故具有白。」咸復書曰:「衛公有言:『酒色殺人,甚於作直。』坐酒色死,人不為悔,而逆畏以直致禍,此由心不能正,欲以苟且為明哲耳。自古以直致禍者,當由矯枉過正,或不忠篤,欲以亢厲為聲,故致忿耳,安有悾悾忠益而返見怨疾乎!」
楊駿以賈后險悍,多權略,忌之,故以其甥段廣為散騎常侍,管機密;張劭為中護軍,典禁兵。凡有詔命,帝省訖,入呈太后,然後行之。
駿為政,嚴碎專愎,中外多惡之,馮翊太守孫楚謂駿曰:「公以外戚居伊、霍之任,當以至公、誠信、謙順處之。今宗室強盛,而公不與共參萬機,內懷猜忌,外樹私暱,禍至無日矣!」駿不從。楚,資之孫也。
弘訓少府蒯欽,駿之姑子也,數以直言犯駿,他人皆為之懼,欽曰:「楊文長雖暗,猶知人之無罪不可妄殺,不過疏我,我得疏,乃可以免;不然,與之俱族矣。」
駿辟匈奴東部人王彰為司馬,彰逃避不受。其友新興張宣子怪而問之,彰曰:「自古一姓二后,未有不敗。況楊太傅暱近小人,疏遠君子,專權自恣,敗無日矣。吾逾海出塞以避之,猶恐及禍,奈何應其辟乎!且武帝不惟社稷大計,嗣子既不克負荷,受遺者復非其人,天下之亂可立待也。」
秋,八月,壬午,立廣陵王遹為皇太子。以中書監何劭為太子太師,衛尉裴楷為少師,吏部尚書王戎為太傅,前太常張華為少傅,衛將軍楊濟為太保,尚書和嶠為少保。拜太子母謝氏為淑媛。賈后常置謝氏於別室,不聽與太子相見。初,和嶠嘗從容言於武帝曰:「皇太子有淳古之風,而末世多偽,恐不了陛下家事。」武帝默然。後與荀勖等同侍武帝,武帝曰:「太子近入朝差長進,卿可俱詣之,粗及世事。」既還,勖等並稱太子明識雅度,誠如明詔。嶠曰:「聖質如初。」武帝不悅而起。及帝即位,嶠從太子遹入朝,賈后使帝問曰:「卿昔謂我不了家事,今日定如何?」嶠曰:「臣昔事先帝,曾有斯言;言之不效,國之福也。」
——《通鉴 晋纪四 武帝下&惠帝上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