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
每一个工作日都努力让自己精力充沛,每一个月都努力让自己全勤
一是不想给其他同事添麻烦,二是请假成本实在是高
在轻易行不了万里路的情况下,读万卷书,成了我最好的了解别人思想的途径。
不拘于在哪儿,不拘于什么时间,只要想看,随手就可以拿起来看
在书中去发生思想的碰撞,在文字中感受作者的心情
读到一个腿上有长长疤痕的小姑娘写的文章,
她说“从未觉得伤疤是不可接受的缺陷”
“把疤痕的存在视为自己一个不同于别人的小小障碍时,选择正视它,并作出自己认为得体的回应来处理它”
很喜欢她的这些话,很喜欢她的观点。
1.我是一个没有伤疤的人,磕磕碰碰总是免不了,但是没有留下伤疤。
距离伤疤最近的一次,是小学四年级的时候
一天晚上父亲骑摩托车带着我,沙子迷了他的眼,径直撞在了一辆迎面的拖拉机上
不幸的是我毫无准备,直接摔出去了,幸运的是速度不快,没有把我甩飞
当时擦到了左脸,父亲抱着我进了路边的小诊所
诊所医生给涂了一种叫“红汞”的药水,父亲跟我就回家了
黄色的灯光一照,药水跟血根本分不清,总之半个脸都是红色的
后来,慢慢开始愈合,结痂。
当时老师让同学们去我家里看我,问我什么时候能回学校
我开门的时候都是用手挡着左脸,捂住伤疤
小小的内心,充满了一种莫名的自卑感,感觉伤疤很丑
不过毕竟伤疤没有很大,到了六年级的时候,已经一点儿都看不出来了。
2.高三的时候,不论天气多热,班主任都是穿长裤加七分袖的上衣
后来有一次班主任生病,跟班里几个同学去探望的时候
我才看到班主任手臂上的一条疤痕
当我的目光碰触到那条疤痕的时候,
我很震惊,随后竟然有些惭愧
感觉好像自己不小心窥探到了一个别人的秘密
一个别人不想让知道的秘密
3.男朋友退伍之后,我发现他的下巴多了一道疤
一道一厘米长的疤,他说缝针的时候没有打麻醉,所以针脚很大
我第一次那么直观近距离地观察一道疤痕
以前,我觉得疤痕难看,觉得看到别人的疤痕就是对别人的不礼貌
但是,看到男朋友那道疤,我竟然一点儿都没有觉得丑
相反,感觉这个人多了一些特色,甚至可以说是魅力。
直到这时,我才发现,原来,对于疤痕,我并没有那么排斥。
那篇文章的作者说的很好“教育与教养,是驯化我们克服一些糟粕。”
原来的我,以为疤痕很丑,以为看到了别人的伤疤就是对别人的伤害,
其实,高中班主任穿七分袖遮挡疤痕,并不是出于自卑,只是选择了得体的办法来处理疤痕。
意识中的很多观点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就像我并不像小时候那样排斥伤疤了。
疤痕,从来就不是不可接受的缺陷,而是与皱纹一样,只是一种人生经历的承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