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最后一个镜头,脊背一阵发凉,突然领悟片头的那段独白。原来导演一早就告诉你她想说的那个故事,整部电影也是在不断地铺陈细节、暗示结尾,只是可惜从来没有想象过邪恶可以这样轻描淡写地被冠以“爱”的名义。
犬之力,起初我想当然地以为是指Peter,毕竟一开始他看起来就是人畜无害的小奶狗。后来才知道,“The Power of the Dog”源自《圣经》,意指邪恶。这样看来,片名其实也已经告诉我们导演所想要表达的主题。
这是一个发生在1925年美国西北部蒙大拿州的故事。菲尔和乔治是一对兄弟,共同经营者父母的农场。虽然是兄弟,可是他们在相貌、身材、穿着、谈吐方面迥乎不同。一开始蒙大拿州的牧场风景让你看得心胸澎湃。广袤的草原、远处的高山、飞扬的尘土、粗犷的牛仔、庞大的牛群、浓郁的阳刚气息。随后你会发现乔治和他们都是格格不入的,他似乎活在哥哥的专制和压制之下,虽然也算半个老板,但他说的话完全没有人肯听。他的母亲也看不起他,连他调制的酒都不愿意喝一口,在母亲眼里,菲尔才是她的儿子。因此之后展开的故事,就显得那么顺其自然。他在哭泣的萝丝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似乎找到了一个愿意陪他过文明生活的知己,于是他擅自决定结婚,把萝丝带回了老宅,因为他体会到了不再是孤身一人的感觉,但我认为更重要的是他把他的婚姻作为了反抗菲尔以及父母的一种方式。
菲尔的粗鲁表现只是表象,其实他毕业于耶鲁大学古典专业,精通希腊文和拉丁文,同时在音乐方面也有天赋,明显是一个受过良好文明教育的上流人。萝丝练了很久都练不好的《拉德斯基进行曲》,他娴熟无比、非常自如地弹了出来。也许并不是针对萝丝,他只是纯粹地厌恶女性、喜欢男性,所以他刻薄地对待萝丝、嘲讽彼特,对周边人也表现得凶悍无礼。如同王小波说过的,“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虽然同性恋并没有什么过错,但是在1925年的美国,他只能用伪装的狂野男性气概营造日常,借以掩饰自己的性取向。他依恋着老牛仔亨利,但只能通过述说着他的传奇往事,把他打造成一个长者,一个老师。他也同样眷恋着自己的弟弟,那么大了两个人还一起住同一间房间,甚至在没有乔治的陪伴下,他的入睡也显得那么困难与无助。唯在自己的隐秘地,他才可以做到彻底释放自己。那条绣有B&H的汗巾,映着阳光,令人仿佛嗅到了故人的气息。他用它自慰,那一刻,是他偷来的欢愉。只是之后彼特的出现,让他猝不及防,打破了一切苦心营造的重重壁垒。他教他骑马,和他聊天,甚至要为他编制一根皮绳。或许是在彼特身上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或许是他惊讶于他居然也能看到那条隐藏的狗,或许只是纯粹因为对他产生了朦胧的好感。共鸣有的时候很容易震撼人心,可惜,他以为的一切只是他的以为而已。
彼得的出场很惊艳。他在做一朵纸花,阳光照进来,染亮了他的睫毛和眼睛。光影下,他显得那么精致和柔弱,高且及瘦,感觉一切干净又心安。他收集的剪报、制作的纸花,无一不显示他是个内心无比向往美好的小男孩。可是,之后所看到的则是一个果断、冷静、步步为营的男孩。那个点燃一支烟、抽一口,然后放到菲尔唇边的男孩,别说菲尔会恍惚,那一瞬间我都以为他们之间可以也应该发生点什么。可惜,我们都忘记了他只希望他的母亲幸福,为此可以不顾一切地帮助她、拯救她,为她扫清一切障碍。
也许是时代的隔阂,还有不同文化的差异,我始终无法理解彼特的作为。菲尔有他暴戾的一面,但是至少罪不至死吧,更何况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重新穿上了西装、心心念念想着把皮绳送给那个让他心动的人。也许他已经想做出改变,可惜已经没有了改变的机会。可能我比较世故,但我总觉得每种生活都有它自己的规矩,如果你不愿意守规矩,那么其实你还有争取、躲避或者远离的权利,或许下个转角就会豁然开朗!爱一个人是没有罪的,在爱中你也可以认清一个人的最低道德和最高智慧。但是爱绝对不应该成为违法犯罪的借口,更何惶因此去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其实,人都会有个别过不去的心魔,或大或小,关键在于你始终需要维系内心的善良,恪守最低的底线。就像罗翔老师说的那样,真正的自由是自律的自由,而绝不是放纵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