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十里。
“疯子,我爱你,和你没关系!”
林夏的这句话,我记了好多年。
朋友喜欢上校足球队的男生韦伟,我见过,相貌平平,踢球技术也一般,甚至走路有点驼背。并没有她说的那么神。
你看!韦伟在发光啊!
我明白,喜欢一个人,大概就是觉得他头顶在发光吧。
以前总以为,爱情是轰轰烈烈至死不渝。
我对爱情有无数标准,从身高,长相,成绩到发型,都必须是我所设定的样子。
以前听歌总喜欢编撰一些爱情故事自己感动自己,后来,不是所有歌都爱听了。
爱听的歌都好像写了我的心事。
我一直在想 有没有一个合适的例子可以适合形容你
后来我想了很久 我觉得你就是我童年时握在手里握到出汗都舍不得吃的那颗糖
但是 最后我还是没能留住它。
“我爱你,跟你没关系。‘’
到底要有多大的勇气才敢说出这句话,到底要有多孤独,才敢自作主张去爱你。
后来我也不歇斯底里跌跌撞撞全世界去找你,那颗荔枝味的糖果我始终放在背包的最里层。
后来再想起你,好像也不那么痴狂了。
我还爱着你,却少了非要在一起的执着。
你问我,喜欢你,是因为你符合我对爱情的所有幻想吗?
我觉得
喜欢你,是我做过最靠近爱情的事。
就像是一个人走一条略带微光的夜路
小心翼翼略带紧张
孤单但又仿佛世界都属于自己
如果我是林夏,下辈子我还爱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