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很多地方看到多吃粗粮有好处,既能够减肥,又能够满足各种营养需求。于是老公就种了很多黏玉米。
现在是黏玉米成熟的时节,每天傍晚我们都要掰几穗玉米。剥去碧绿外皮,露出珍珠般的玉米粒,紫色与白色相间,长相非常漂亮。放到清水里煮十来分钟就好了。
刚放入锅里不久,空气里就弥漫着玉米的清香,等真正煮熟之后,整个厨房弥漫的都是玉米的香气。
我不喜欢吃水果玉米,咬一口下去就一股子甜甜的汁水,不如喝饮料过瘾,又要费事去啃。而且牙缝越大,玉米皮越容易塞到牙缝里,啥都没吃到,却塞了一嘴的玉米皮。还要费劲去抠,得不偿失。
我喜欢吃老玉米。尤其是那种熟到刚刚好的。吃了这么多年的玉米吃出经验了。老玉米需要晚一点吃,口感才好。嫩的话就像水果玉米一啃,一股汁水,搞不好会飞溅到衣服上。太老的话,玉米粒硬了,无论怎么煮都是硬的,嚼起来像吃生棒子面。玉米粒用手指甲能掐进去,可不是那么容易插进去的时候,刚刚好。这样的老玉米煮出来口感不软不硬,糯糯的有些粘牙,甜甜的像糖。咬一口在嘴里,能听到玉米皮破裂的咯吱声,随后一股浓浓的软软的糯糯的玉米肉出来,在你的唇齿间缠绕,味道又香又甜,那感觉幸福极了。
因为太爱玉米了,每天晚上我都要吃上两穗。吃到肚子饱胀为止。可惜我的胃口不太好,每次吃完都担心会不会胃疼,能不能消化。可是下次看到玉米就又忘了可能胃疼这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