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因大雪被迫逼停的东方快车一节封闭的车厢内,一位乘客于睡梦中身中12刀离奇死亡,缺乏有效地调查手段、所有显性的线索都自相矛盾,侦探波洛该如何找出凶手呢?
这是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代表作《东方快车谋杀案》向我们讲述的故事。
随着对一张本应被烧毁的信件残骸巧妙复原,侦探波洛逐渐揭示了被害人背负的一桩陈年旧案:死者雷切特先生原来是个恶名昭著的绑架杀人犯,他绑架了令人尊敬的阿姆斯特朗上校三岁的女儿小黛西,在孩子的父母交付了二十万的赎金后却只发现了孩子冰冷的尸体,可怜的小黛西至少已经死去两个星期了。
更加不幸地是上校正怀着身孕的太太因为这个巨大的刺激早产生下一个死胎,自己也撒手人寰,悲痛欲绝的上校在一连串的打击下开枪自杀。
因为雷切特的恶行让一个原本美好的家庭却走上末路,并且他犯下的罪恶远远不止这一桩。但讽刺的是,在阿姆斯特朗绑架案中,无辜的保姆由于警察的怀疑绝望的跳窗自杀以证清白,而真正的罪魁祸首却在被捕后依靠绑架累积的巨大财富和手握的秘密,竟然钻了漏洞得以逍遥法外,伪装成绅士开始环球旅行。
由于这桩旧案的揭示,让原本隐于雾中的杀人动机清晰的摆在了侦探的面前。
抓住这个线头,通过对车厢里的旅客的观察和对话反复推敲,看似天南海北毫无关联的旅客们一个一个被侦探揭破与当年阿姆斯特朗上校一家的关系,并最终得出了惊人的真相:杀人者并非某一个人,而是同车厢里包括列车员在内的12人共同犯罪。
《东方快车谋杀案》对于凶手的大胆设置,案件的精巧设计都令人着迷,透过侦探的视角,作者用简单却生动的描写成功塑造了十多个不同的人物形象,每一个都个性鲜明、跃然纸上。
案件手法的揭示过程也将一切细节坦诚的摊开在读者面前,使得读者完全可以享受自行思索破案的乐趣,随着自己推测中忽略的东西被侦探一一点明,我们在恍然大悟的同时不得不更加钦佩侦探的睿智(或者说是作者高明的布局和复杂的脑回路)。
但相比以上因素,真正将这本侦探小说推向巅峰地是它的结局:
面对一个恶贯满盈却逃脱了法律制裁的“被害者”和12个从未犯过罪却为复仇举起屠刀的“加害者”,我们是否应该将真相公之于众并将他们送上法庭呢?
按照法治社会的主流观念,答案显然是应该的。这里不禁想到《名侦探柯南》永不完结的案件里,柯南的选择永远只有一个:
即使被害人是罪有应得,但只有法律有权制裁他,私下报复的动机无论多么高尚和值得同情,在选择拿起屠刀的那一刻,你也犯下了同样不可原谅的罪行。
阿加莎却不走寻常路地留下一个耐人寻味的结局。知道真相的波洛没有马上给出结论,而是说出了两个推测:
第一个推测与车上的众人无关,旁观的列车董事和医生立刻听出了破绽并表示反对。
这时波洛说,别急着表态,听完第二个推测你们的看法也许会改变。
第二个推测毫无疑问正是案件的真相。除了看似最有动机的阿姆斯特朗太太的妹妹是真正不知情以外,其余12个人通力合作,每个人给了被害者一刀,每个人都是罪犯。
故事的最后,波洛问列出董事和医生,现在,你们选择相信哪一个推测呢?
他们正如波洛预测的,异口同声的表示第一个推测才是正确的,甚至可以代为解释一些不太能说得通的疑点。
这个迥异主流观点的结局确实耐人寻味:做为读者的我们不禁也会自问,如果是我,会选择支持哪一种观点呢?做为受过多年法制教育的公民,我们本应毫不犹豫的支持真相,是什么让我们犹疑而为难呢?
首先就是作者反复在文章中暗示的,当时社会法治的不完善:正是因为它让无辜的人蒙受冤屈,证据确凿的罪人却得不到惩罚,才逼迫民众自组“陪审团”去代行法律的权威。
还有一个隐藏的难点在于人数,这是难以想象的12人集团犯罪,并且各个都曾是清白无辜的善良人,所以说破真相的代价才显得格外沉重。
试想,如果故事的真相不是这样,仅仅是某个人或者是少数几个人的行为,列车董事和医生还会为了包庇而选择隐瞒真相吗?我们的选择还会如此艰难吗?
是法不责众的观念在作祟,还是个人意志到集体意志的飞跃令我们心中的天平摇摆?作者的故事结束了,留在我们心中这些微妙的思考却反复拷问着我们的心灵。
在这本小说中,黑与白、对与错难以言说,也许它留给我们最大的警示是:维护法律尊严最大的前提是尊重法律的权威,如果法律的裁断本身失去了公正的立场,就难以避免民众们的“滥用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