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很多女生的少女时代里,都有一个徐太宇。而我的少女时代里,一直等待的徐太宇,未曾出现。
一
“最后一次了,不允许下次你再送我这么远。”我朝他挥了挥手,看着他点了一下头,没有说再见,一头微卷的短发,一个瘦瘦高高的身影和干净利落的白衬衫,消失在黑暗的那头。我的心突然懵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告别心口会痛了一下。我说错话了吗?还是,前一秒暧昧的血液流动,后一秒就吹到了冷风。
我不禁颤抖了一下,还要走一段路回去,一段本来我只需要5分钟能走完的路,今晚,我走了半小时。
果真。从此以后,三套两头会聊一次的微信,突然间完完全全的冻结了。
果真,一个孤高的人和他转身那一刻一样,果断地从此不会出现在眼前。
二
约了和好朋友青一起吃饭,聊起了最近的生活,依旧百无聊赖,无非就是大学里五花八门的活动和形形色色的人。青和他的男朋友,今年元旦就刚好相恋3年了。他的男朋友在我学校附近读书。我问,你今年还是会过来和他一起过吧。青做了一个鬼脸,略抱怨地说“鬼知道呢,现在一点想法都没说。”看着她上大学以后越来越姣好的面容,立体的五官在标准瓜子脸上显得很灵动,加上学会化淡妆,一字眉,反光宝蓝色太阳镜片,整个人精神了很多,栗色的长发随步伐飘逸,很有国际范。我不禁扑哧一笑,傻瓜,这么漂亮的脸蛋可不是容易被忘的啊。
我好像曾经也是一个不容易被忘的人。
我和青是高二分班时分到了同一个班,新的班里只有一个老面孔,胖子老刘。大学大概是每个学子高中三年的目标。为了这个目标,大概每个个体说出来都会有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奋斗史吧。汇聚起来,就是一个班级的奋斗史。有的同学像柯景腾,为了心仪的女生突然一开窍,发奋图强;有的人像林真心,本来外貌不出众,却在某个契机悄然改变。恕我不谦逊,我像沈佳宜,也矜持克制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青春萌动的年纪里,也被称为女神,或许是因为五官尚且过的去,加上自己不苟言笑被认为“高冷”的气质,平时总是喜欢看文学书籍的习惯和写得一手不错的作文。
爱慕者从一个增加到两个,四个。。还有一些我不敢断言的。
看到这里你会说,有这么多人喜欢真好。“有这么多人喜欢确实很好,但是......我说不出这个但是,我怕别人觉得我有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嫌疑。”这是《那些年》里沈佳宜说的。沈佳宜的但是里包含太多的无奈和小心翼翼。我也是,为了学习上不分心,我只能选择安静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对于背后男生的目光,不敢承接,仿佛眼光一遇上,就会碰出暧昧的火花。从初中就被教育,不能早恋,要在合适的时间里做合适的事,我很天真地相信了,我以为我不看外面暖春的桃花雨,心中就永远是备考的寒冬。现在想想,当年为了高考,为了普通家庭寄托在身上的千钧希望,甘愿一个人忍受寒冬究竟是思想太早熟还是我根本懦弱?
“怎么活的那么无情?”老刘终于忍不住了,说实话,这句话让我脑袋涨了一下,那时候适逢月考排名从班级第十退到20。我真想不留情地骂一句老娘也不容易,无情又不是自己想要的。还好当时忍住了,不至于吓到老刘。老刘在高一时就和我同班,逐渐发展为每天晚上睡觉前会聊天会说晚安的几乎无话不谈的朋友。显然,他在新班级里混熟得比我快,不然怎么能跟我细数我身后的爱慕者呢?
老刘高一就有自己喜欢的同班女生,我的死党阿筱。老刘成绩差眼光却好,死党就是一个像林真心一样的女孩,他看上她时还平淡无奇,现如今已是苗条美女,还考上一个省内很好大学。当年我帮他追她,虽然不轰轰烈烈,现在回忆起来还是一段佳话。记得是高考后毕业典礼,他最后要离开时,突然跟我说,他放弃了,鼓足勇气留给她一份长长的,写了三年的情书。我愣了,这是我认识的老刘吗?“喜欢就要好好喜欢,一心一意,至死不渝”是他挂在嘴边的台词,当然这句台词只会出现在开玩笑的场合。他的好,对阿筱是,对我也是,经常零食饮料不绝于课桌。这次他却退缩了,他说,从一开始他就知道不可能的,自己要相貌没相貌要内在没内在,明知自己配不上喜欢的人,却要给自己一个信仰,阿筱就是他的信仰。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老刘指责了我的无情,突然问我“是不是心里有人了?”死党真是死党,一句话就能把人噎死。在那个谁喜欢谁一说出口,不用老师压断一根粉笔的瞬间就能传遍整个教室的年代,问这个问题也真是蠢。然而更蠢的是,我喜欢洛的事实被老刘看出来了,不过,他没揭穿。我倒吸一口气,“哪有,转回去写你的作业啦”。老刘一脸坏笑,“喜欢谁跟我说,哥帮你追”。得了吧,我都得帮你追女生,你能给我出什么馊主意。
或许在别人眼里我岂是一个那么容易动情的人,那么多男生追都没见过我放慢脚步。只有我自己清楚自己并不是圣人,我喜欢洛,一个挺帅气阳光的男生。眼睛里能投射出一束睿智的光,有点混血儿的样子,皮肤很好跟白,大笑得时候眼角会有细纹,很爱开玩笑琢磨老刘,因为老刘在认识我之前,已经跟他同班了三年。夏天的他有蓝色黑色的T恤,打完球衣服都可以拧出水来,不过他跟教室后面那群男生不一样,不在我们面前直接把汗湿的衣服换掉。冬天他有一件酒红色的风衣,喜欢的鞋子都是耐克。从此我最喜欢的颜色变成酒红色。年轻就是认为一点点生活上相似都能把自己和对方联系在一起,成熟后知道这是伪命题,却也少了一些小确幸。洛唯一有点遗憾的,个子比我高一点点而已。然而身高抵挡不了帅气,篮球场上的他灵活而且有爆发力。这是一个不懂得看球的人看了很多场他有上场的班赛之后得出的结论。离开高中,我却再也没兴致看球了。因为球场上没有一个可以为之目眦尽裂的目标。
话说回来,教室里,老刘是我前桌,在第一排,洛和我一样在第二排,在我左边一列,老刘的同桌是班里第一个向我示好的人。哈哈,或许应该把这段故事起名为“五个小矮人”。
咦,细心的你会发现前面提到的只有四个,是不是数错了?如果你不觉得我的故事冗长乏味,又有时间看下去的话,你就知道了。对不起,我不想以惊心动魄一波三折的剧情来留住读者,经历就是经历,我只想讲出来给你听。
三
“呀,烤肉都焦了!”青一喊,如梦初醒。“话说以前那些人你还有没有联系啊?”我问。青很懂这一句包涵的意思,“她们啊,老陈还有,林肯定没有啦”
之前,我们都是同个宿舍。本来青,林和老陈都都是死党,那时我还没接近青。不知道究竟是突发一件事,还是日积月累,导致青与林决裂。
林有些富态,一来是她圆润的脸庞,二来是她确实是富二代,在我们都没有ipod的时候她有了。这些不是重点,重点是:林是洛的前桌,你会猜到,青春的那些年,前后桌总会有一段羞涩的故事。
也许是我两耳不闻窗外事,我竟不知道林喜欢洛,还表白了。洛拒绝之后的那个星期,林几乎是一哭二闹就差三上吊。
老刘说,“难道你不知道?整座城都知道了,你这个傻逼”。我哭笑不得,毕淑敏说,喜欢一个人可以把自己埋到尘埃里。我小心翼翼,还怕这颗尘埃飘进他的眼睛还来不及。借书还书不懂声色,为他的生日礼物费尽心思,既不敢打草惊蛇,又不能乏味无趣,所以把一本书作为生日礼物,这已经够正常的朋友之交吧?为了在书上面签上的那句“青春无悔”以及他和我的名字,我练了一下午怕用钢笔时失手。我连老刘也不敢说我喜欢洛,而且喜欢了那么久。看了所有他喜欢的动漫和书只为和他有共同语言。
最后,最后却被一个我不是很喜欢的女生捷足先登了。
自然而然地,林是我的情敌。不过,我不觉得奇怪,因为自己喜欢的人被别人喜欢没什么奇怪的,有些女生自己得不到就会诋毁得到的女生,我得不到只会怪自己不够优秀。我不配,成绩还不够好,颜值还不够高,家庭太普通。在他心中,我不是女神。所以我要学琴棋书画,重拾了画画。每一次考试都期待自己有进步。天真地以为自己优秀了,他的心里就会有我的一席之地。
四
只因太年轻,不懂人间的难堪,不懂得温柔地对待一段难堪的关系。
总觉得自己在喜欢的人的眼里分文不值,但在喜欢自己的人的眼里确是一块金,那一天是我的生日,晚修时,老刘的同桌,同学都叫他阿钱,阿钱突然笑嘻嘻地说,小素,在你生日这一天我帮你做点有意义的事吧,我能帮你倒水吗?我当然不能拒绝。夜修下课,阿里突然转过头,让我闭上眼把手伸出来,我愣了一下,不明白他的用意。突然他拉住我的手,我惊恐地睁开眼,只见他把一个包装精美的小礼物放到我手心里。
而这一切,周围的人都看得清清楚楚啊,我脸唰地一下红了,不敢抬头看旁边的洛。阿钱送完后就跑了,我连一句谢谢都没说。似乎过了很久,我缓缓抬起头,才看到洛幸灾乐祸的笑。
从那以后我跟阿钱的关系就变得奇怪,我开始刻意回避他的眼神,有时冷冷地一句话甩过去他也猝不及防。后来,他也慢慢的不敢靠近,再后来,他写了一张纸条
——下课后我们谈谈
谈,有什么好谈的。对,我当时的态度就是这么恶劣。像一只刺猬,一嗅到外界没有好意的气息就马上立起背上的刺。
果真没什么好事,阿钱说,小素,你是不是觉得我喜欢你了?其实我没有。
我突然又气又恼,是不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你曾经的喜不喜欢现在都与我无关。”
从此,前后桌形同陌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高中生活,如果关系破灭,迎接的是每一天见面的尴尬,直到有一天我们都习惯了这种尴尬。最怕就是习惯了一个人的好,却被无情地丢掉。可是我本来在这段感情里就没有付出过,只是因为不喜欢所以刺伤了喜欢玫瑰的小王子。我们都需要学,学会温柔的对待眼前人。
五
可是有一天,我终于明白,有些人,他按兵不动不是为了蓄势待发,而是根本就不想冲锋陷阵,对于这种人,你赢不了,也输不起。
洛依旧专注于他的学业,这一点和我很相似。我丝毫不敢打扰他。于是很长一段时间基本不对话。晚上,和老刘发信息说,他是不是心情不好,老刘说,我也不知道哩,要不我帮你问问?我连忙说不用不用,真心怕一不小心让他看出我的在乎,然后向我拒绝阿钱一样拒绝我,那时候,真的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我时常在想,是不是我不迈出这一步他就永远不会发觉有一个人默默地注视着他呢?一年,两年。我对自己说,考完高考,拿到通知书我就去表白。
生活却等不到高考路口,它就先给你来个转角。
高二结束的那个期末考,我退步了,而且退得很离谱,在那个排名斤斤计较就是为了和目标更接近一点的年代,这是个噩梦,回家一天把自己关在房间几乎哭了一晚。耳边一直回想母亲的那句话,“是不是这学期给你买了新手机影响了你,要不下学期把手机给我保管吧。”还有一句“不管是男女,都要以同学来对待”。不愧是当老师的母亲,连说话都没有一点不妥,而我却把它作为家长不信任我的凭证,将自己封闭起来。没有吃喝的一天是肉体上的折磨,加上在学校饭堂里吃坏的胃,此时已翻江倒海。那时候,唯一能想起来的事,是告诉洛自己的难受,可是,每个字到了QQ聊天上,就变成了自我安慰和自我激励。
每一个倔强的女生,从不在别人面前暴露她的脆弱,以为阳光的人才会受到别人的青睐,像阳一样。她不懂,脆弱的女生容易受到保护。
“有时感觉你很stubborn”手机振动了一下,洛发来了消息。
他认为,这是顽固。不是顽强。
寒假,我几乎每天都会跟洛说晚安。每次都是他先说到点了他要睡了。也许,他从没一次想过我晚睡的原因吧。
我还是愿意等,也怕打扰到他的努力。
直到有一天,有个人打破了这个局面,他也是我们班。以前没有注意过他,只记得再刚分完班的时候,回家等公车的路上遇到了他,一头微卷的短发,一个瘦瘦高高的身影和干净利落的白衬衫。我礼貌性地和他打了招呼,匆匆地问“你也回家吗?你搭几路车?”我话音未落,同学拉着我的手往刚停下来的2路公车跑去,那是通往我家的车。
那个问题,自然而然成了未解。
突然有一天,寝室里老陈突然问我,如果宋淙跟你表白,你会接受吗?
宋淙就是车站遇到的那个男生。
我愣了一下,怎么可能?
老陈说,没事,就假设一下嘛。
一个文学成绩跟我不相上下,看起来孤高而又冷漠的人。况且从没在班里说过话,没有联系方式,从未彼此了解的一个人。
那年高三了,我的生日又到。收到宋淙的送给我的一本书《倾城之恋》,下课我写了字条给他,谢谢,我很喜欢张爱玲的书。这是我唯一没看的张爱玲的书,突然填补了书架上那个空缺。心里好像有一个角也填上了,那时挺兴奋的。不过兴奋的只是因为收到一份意外的合口味的礼物。
后来,他生日了,我回送了一本书,动情于主人公那种平静的生活和默契的爱情。我一直觉得现代人很少能拥有这种爱情。因为工作在外奔波,外界诱惑太大,多少人守不住自己。
他收到以后没有回应。
确定他喜欢我是通过他的后桌,我的死党,至少在那时候是死党,菲的口中知道的。菲说他一直逼问她有关于我的喜好的问题。
然而,他不说,我也不承认。嘴上不承认,心里却早已起了波澜。
我们都一样,在喜欢的人面前绝口不提,多多少少都带了一点骄傲和自尊,为了这一点点自尊,却不知不觉中失去了更多。
六
高三,我生日这一天也发生了一件我不愿意提起的事。
那天晚上我赶回到宿舍,宿舍一共八人,除了老陈和林没来,有六人,简单地开了我的生日party,不能点蜡烛,就用关灯来制造气氛,在高考前夕开party也算是对时间的奢侈。然而,谁不乐意借此机会放松一下身心呢?君不见,老陈和林去了那里?
直到我睡了,都没见到老陈和林。
第二天,老刘跟我说了昨天晚上我不知道的事:
本来我是想和洛放一束花在你桌上,你明早回来就能看到,好大一束的哦,虽然不是99朵玫瑰,但是保你喜欢。
老刘陷入了对花的滔滔不绝描述中。
“收!然后呢?”
老刘无奈地说,你知道林的事吧?之前跟你说过的那件事?她看到了花,然后就跑出去走廊,一开始我和洛都不知道,后来阿玟跟我说,林很伤心,你和洛在太面前做这个事情有欠考虑,希望你们把花撤了。
老刘继续说,花现在在他宿舍放着呢。为了不闹出事,只好听了阿玟的话。
“哦,没事,我知道了。”
女生通常说的没事就是有事,这真是一句真理。
老刘不知道,我随之借口去卫生间,在里面默默掉了眼泪。而我,只能擦干眼泪之后,假装什么事都不知道,什么都没发生。怕老刘和洛难堪,也怕自己难堪。更怕,我小心翼翼维护的这段感情,这段有点朋友以上恋人未满的感情,会因为处理不当而破碎。我的青春,在他们之间,保留了多少回忆。如果他们不在,我拿什么来回忆我的青春?
如果我那时候能捧起老刘和洛的那束花,闻到它怡人的芳香,我大概也知足了吧。
七
后来,高考完了,我们这一群人也拿到了还算可以的回报。随着一份份来自不懂地方的录取通知书的到来,我知道,和他分开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他喜欢去省外,而我想留在省内。
我想,我还是不能够说出来。有些事情自己知道就好,就像是自己一个秘密朋友,它只属于你,你拥有它,不需担心被抢走,被扼杀。
于是,从每天早安晚安变成了偶尔的忙不忙和朋友圈里的点赞。
还好我们没有失去联系。
洛去了北京
老刘和我同在省内
顺便说一下,宋淙也在省内,离我最近的一个。
洛和我无论现在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都会第一时间发起助攻,每逢寒暑假回到那个熟悉的小城镇,都会约上三五老友出游。
老刘和我还是无话不谈,只是都在微信上。
我不习惯打电话。我怕偶尔冷场和尴尬。
可是,我们之间,却再也不可能了。
以前总觉得“有些人,错过了就是一辈子”这句话说得有点绝对。现在却真真切切地体会到现实的距离,不仅是生活上的距离,还有地理上的距离。
唯有思想还能保持同步,可是估计也保持不了多久。
八
宋淙之后来找过我,只是说放小长假我们都不回家,不然出去走走吧。一说目的地,也正是我想去的地方。我说可以。
大城市里,难免会受不了孤独,特别是在节假日里,看着别人携妻儿,携朋友,携异性各种吃喝玩乐,繁华的都市,城市的灯光将黑夜照得和白天一样明亮。让人在时间维度里迷失。逛了一天商城,进去时上午10点天是亮的,出来时傍晚7点天黑了。而商城里不论白天黑夜都是那样子,人来人往,人多得你不需要太过注意你的形象,因为别人的眼光再怎么扫也不会扫到你身上。你可以尽情地自拍和拍风景,不需要在意别人的眼光,没人认识你。
听起来快活,实则孤独。
我们出来几次,我们心里都清楚,就算不是因为没伴儿才约出来,也是因为都对对方存有希望才会应约。谁想花上宝贵的一天在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身上?
庆幸的是,眼前这个人和我有挺多共同话题,从没有过不自在。
渐渐地,也会在乎起这个曾经我在车站打过招呼,曾经和我交换过文学书,曾经听说被他喜欢着的眼前的这个人。
一头微卷的短发,一个瘦瘦高高的身影和干净利落的白衬衫。
小王子说,“如果你想制造羁绊,你就必须承受它带来的痛苦。”我们共同制造了羁绊,没有把你绊倒,却把我撩个人仰马翻。
因为你始终都没说出那重要的字眼。我却对你保留希望。
我终于明白,有些人,他按兵不动不是为了蓄势待发,而是根本就不想冲锋陷阵,对于这种人,你赢不了,也输不起。
九
“喂,你有没有听说,宋淙有女朋友了”青用一种神神兮兮的语气突然跟我讲。
我嘴里一口韩国粘糕,还没吞下去,突然觉得恶心。
最后看了青一眼,平静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那小子告诉我的”
“哦”
......
青一脸奸笑地问,“那你什么时候啊?到时要带来给我looklook一下呀!”她经常用她独有的汉英杂交的语言,而且用得毫无违和感。
“你就等着吧。”我笑笑,再夹一口粘糕,简单咀嚼两下就咽了下去,好像要把这段时光咽下去,让胆汁和胃液将它腐蚀得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