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是我的初中同学。
那时班上作文写得好的女生,一个是她,一个是我。
记得语文老师曾叫我站在讲台上,给同学们讲写作文的经验,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郑重其事地鼓励我说:“希望将来我的书架上,能看到你写的书。”
然而内向羞怯的我,在同学们期待的目光中,涨红了脸一言不发,最终也没能讲出来点什么。
每当老师声情并茂地朗诵我的作文时,我羞得低着头,恨不能钻到书桌抽屉里,小心眼里还暗暗责怪老师:我写的那些文字,是心里想说而说不出的话,肯大着胆子写在作文本里,是信任崇拜老师,让他批改的,不是让他在课堂上读给大家听的啊。
老师也常常念丁香的作文,每次念她的作文时,她都端端正正坐着,用一双白皙修长的手托着下巴,仰起清秀甜美的面庞,冲着讲台上的老师,妩媚地笑着。
我不羡慕丁香的作文,但我羡慕她的美丽活泼。一个人怎么可以如此才貌双全呢,脾气性格还这样柔顺,上天真是偏爱她。我心想。
十二三岁的女孩子,刚刚知道爱美。站在镜子前,我挑剔着自己的小眼睛、塌鼻梁,还有婴儿肥的身材,浑身上下不满意,看自己哪一处都不如丁香好看。
她那尖尖下巴的瓜子脸,白皙精致,亮汪汪的大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牙,小鼻子俏皮地微微翘着,总爱嘟着的薄嘴唇,像一颗新鲜的樱桃,尤其是她那两颗淘气的小虎牙,时不时在甜美的笑容中,像珍珠一样闪烁亮光,马上又被她抿进娇憨的一嗔一颦中。
还有,丁香在班上的人缘也好,她的书包里总有很多好吃、好玩的,还有一本本我喜欢看的课外书,《中学生文艺》《儿童文学》《连环画报》,她都大方地借给我看过。
她用迷人的微笑取悦每一位老师和同学,不像我,喜欢独来独往,别人如果不和我说话,我能一整天不吭声,要么埋头看书,要么望着窗外发呆,别人和我说话时,我也常常只是笑着听,不知该说些什么,等想起来说些什么时,人家已经不耐我的迟钝,走了。
和丁香比起来,我觉得自己就是一只丑小鸭,所以暗下决心,用功读书学习,用成绩弥补先天的不美丽。
很快,初中毕业了,我考到了城南一高,丁香分到城西的二高。从此我们就不怎么见面了。
又过了三年,我到省城读大学,听同学说,丁香参加县城的公安招警考试,成了一名警察。
又一转眼,二十年的时光悠悠然过去了。
站在四十岁的门槛前,失散多年的小伙伴们,因为一个叫“QQ”群的社交软件,重又聚在了一起。
大家先是在虚拟的空间中问候、拥抱、热聊,然后三三两两,又去私加好友单聊。
丁香添加了我。她还是那么热情健谈,活泼美丽。
她给我发了好多照片,晒她可爱的一双儿女,秀她和老公的恩爱,我这时才知道,她的老公也是我们的初中同学,他们夫妇都是警察。
除了衷心祝贺,我还是说着祝贺的话。老同学们在老家,听起来都比我这样离家求学、孤单漂泊的天涯游子,活得滋润幸福得多。
这也挺好的,我一直觉得,我们这些生于七十年代的人,是最最幸运的一群。
丁香问我还写文章、作诗吗?我说早都不写了。养孩子、照顾老人、房贷、工作中各种各样的竞争、考核、任务,家务琐碎杂事,令我感觉天天时间不够用,苦于没有孙大圣的分身术,哪里还能够在文学的海阔天空中,腾云驾雾呢。
丁香说,她已是市作协会员,她的工作比较轻松,还可以写写文章、圆圆文学梦,她开了博客,交往了全国各地的文友,还经常参加市里组织的笔会、采访等活动。
她欢喜地说着,还和小时候一样,能说会道,爱笑健谈。
我也开心地倾听着。但我没有告诉她,在庸常繁琐的日常生活中,夜深人静时,我内心里依然闪烁的文学旧梦。没有告诉她,自从有了孩子,我给他记了六年的育儿日记,直到他读小学。没有告诉她,我最不开心的事,是因为家务事和工作繁忙,让我几乎没有看文学书和做文学梦的一丁点时间。
那些专业书籍和法律事务,早已把我这个水瓶座的女人,变得更加理性、冷静。我比小时候更寡言,常常觉得语言既多余又聒噪,不如沉默。
在都市生活的我,就像一尾挣扎在沙漠中的鱼。这样软弱的痛苦讲给丁香听,幸福的她恐怕也未必能懂得吧。那还说它做什么,不如继续忍着。
正喋喋说着的丁香,忽然话锋一转,问候起我的父亲。
“你认识我父亲?”我有些惊讶地问。
“认识啊,有一次我去咱县报社送稿件,认识了张伯伯,不过那时候我只知道张伯伯是咱那的大诗人,不知道他是你爸爸呀。”
哦,父亲曾在报社工作过。我没多说什么,心里想着刚刚去世的父亲。
我当然也没有告诉丁香,父亲去世后,我好长时间,不敢提笔写东西,因为父亲生前写诗,不知为何,我当时胆怯又坚定地认为,写诗这种行为,不仅可笑地不合时宜,或许还会伤害自己。
那样一个日益拜金、迅猛转型的社会,就像一个加速飞行的怪物,我们都身不由己地被它驮着一路狂奔,为的是能跟上所谓的时代发展变化的步伐。若还沉醉在纯文学的诗梦中,被摔下来碾压重伤甚至毙命的概率,远远大于做些别的更加务实的事情。比如拼业绩赚钱,琢磨着咋脱贫致富。
“张伯伯好疼你啊!”丁香的声音继续在耳边飘着。
“嗯?”我像梦醒了般,有些迷惑地支应着。
“有一次我在邮局遇到张伯伯,他在给信封上贴邮票,我刚好也准备往邮箱里投信,我看见信封上写着你的名字,就对张伯伯说,我和你是县直中学的同学。哎呀,张伯伯开心地同我讲了你拿奖学金的事,还鼓励我多写稿子,多给报社投稿呢。”
“嗯。你作文写的真好。多写写。”我回应她说。
我没有给丁香讲,其实大学时,我在省城的报刊上,也发过几篇豆腐块的文章,一来那时候静心读书,读得多了,自然有想写点什么的冲动,二是那时候年轻,脑子里还有些浪漫情感和创造的热情,但最主要的是,我发现奖学金制度里,有一条重要的加分项规定,就是课外发表文章。我用发表文章的强项,拿奖学金,然后又用奖学金,买我喜欢的闲书看。
所以,对于文学,我是俗不可耐的实用主义者,也就没好意思向老同学炫耀它。
大约是看我这么不善言谈、不喜聊天,对于文学创作和她的话题都不十分感兴趣,那次之后,丁香再也没和我聊过。
我和丁香的联系,渐渐的又淡了。
几年后的清明节,我回老家给父亲扫墓,县里组织了纪念父亲及父亲创作研讨会的活动,我和家人在会场上,又一次偶遇丁香。
丁香叫我的时候,我还有些迷茫怎么她在这里,当看到她手里拿着的本子和笔的时候,才明白过来她是作协会员来参加活动的。
我向她表示了发自内心的谢意,感谢她来参加我父亲的追思纪念活动。
丁香还是那样美丽、显年轻,她精致的妆容和颇显身材的衣着,显示着生活的安逸,是啊,一个中年女人,正在享受生活的稳定安适。
她神情略带肃穆、诚恳地说:“哎呀,你看,张伯伯不在我也不知道,你怎么也不说一声。这不,前几天作协通知我来参加活动,我才知道。张伯伯人那么好...”
我打断她的话,问她的近况。她说自己还在公安上,从她的述说中,听得出一如既往地工作轻松、生活幸福、热爱文学。
她问了我几个省城作家的名字,我都不认得。
她似乎有些失望,然后说:“哎呀,你知道吗?你上学时作文写的那么好,我羡慕嫉妒的不得了。你这么有才华,又有张伯伯的人脉,应该好好利用起来,在文坛上露露头角才是。你当初怎么会去学法律呢,你应该报中文系的啊。”
我没有告诉她,当年高考志愿选报法律,是父亲为我决定的,他说,学个一技之长,将来能自食其力就行了,文学不能当饭吃。
我没有告诉她,我“封笔”好几年了。这几年中,我拼命地代理案件、工作赚钱,不再以文学的精神胜利法对抗这个世俗的世界,而是以金钱的安全感,来使自己越来越独立强大。
当然,我还把所有的空余时间,用来陪伴家人,一起读书、旅游、成长。
除了写作。
我收起纸笔,也把很多东西,一层层地积压、封存在自己的记忆里。
我为生计和虚名浮利而终日忙碌不停的手,哪里配触摸文学这支圣洁的千钧重毫呢。
和丁香别后,又是经年。
有一天,老家同学林来省会出差,她说我们初中同学建了一个微信群,邀请我加入。
晚上下班后我进了群,几个人正在热闹地发着聚会的照片,我静静地潜着水,在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上,辨识着一个个曾经熟悉的影子。
群里沸反盈天,一段段语音源源不断地发送着,忽然,我听见了丁香的声音,她豪爽地对某人说:“来喝酒吧!喝完了我们还要去唱歌呢,来不来?要来赶快啊。”
夜深了,我又静静地退了群,在安宁的孤寂中,关机休息。明天还有一堆事情等着我呢。
时光终是不停地流逝。
我常常会想起从前的许多人,却安于彼此之间,日复一日的疏远。我似乎和他们熟悉,又恍若素昧平生。
有一天,林在微信里和我聊孩子报考大学的事情时,忽然说了句:“你还记得丁香吗?那时候你俩都是咱班的文学少年。她进去了。”
“什么?”我不解地问。
“你没听说吗?她被判刑了,判了十年。”
“怎么回事?”我挺震惊,丁香自己不就在公安上吗?怎么会?
“你呀,还是和读书时一样,两耳不闻窗外事。”林笑我说,“咱老家传的满世界都知道了,我也是听别人说的,说丁香受贿100万,被判了十年,老公也和她离婚了,现在她在外地一个监狱里服刑。你说这个丁香,平时看着文文气气的,没想到胆子倒是挺大啊,知法犯法。”林感慨道。
我陷入了沉默。置身事外的人,常常并不知道,别人都经历了什么,因为法律的职业习惯,除了陈述事实,我从不评判他人。对于丁香,也是这样。
不久,一个在老家政法部门工作的同学来省里开会,会场上我们遇见了。聊了会话后,我带着疑惑,问起他丁香的事情。
他叹了一口气,对我说:“丁香受贿一案的审理,我参与了。丁香不是在户籍管理上吗?她在一个饭局上,认识了一个南方商人,那人说要来咱们老家投资建设,在牌桌酒桌上熟悉后,就请丁香帮他弄一张假身份证。按说当时这种事情,在咱老家那里,也不算多大个事,谁家超生个二胎、想逃避限购政策多买套房子,花点钱请公安管户籍的熟人朋友帮忙给上个户口、办个假身份证的,也弄得不少。”
“那丁香怎么就进去了呢?”我问他。
“丁香这事,倒霉就倒霉在那南方商人身上。这人拿着丁香签字同意办理的假身份证,利用虚假身份,在沿海城市搞非法集资,出大事了,外地公安顺藤摸瓜找到咱这里,讯问丁香的时候,那商人给她买了什么礼物、逢年过节送给她孩子上万的压岁钱,为了办假身份证给了她多少钱,牌桌上假装输钱让她一晚上赢了成千上万的细节,她一五一十交待的清清楚楚,任谁也救不了她。”
“真的是受贿100万吗?”我问,要知道,当时的100万,可以在郑州买两套100平的房子了。
“哪里啊,那是瞎传的,越传越邪乎,涉案金额最后核实的是10万。”老同学纠正说。
我没有再问什么。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中。然而囚禁也罢,自由也好,日子都在一天天地过去。
如今,我的孩子去外地读大学了,工作上的事务,都能够游刃有余轻松处理,那些曾努力追逐过的虚名浮利,对于将近知天命的我,也可以看淡看轻了。
在越来越多的闲余时间里,依然不爱社交的我,又一次拿起笔,想写写从前时光里,零零碎碎散落的故事。
如果说对外界的纷纭喧嚣、浮躁浮夸,必须冷眼旁观,保持距离,那么在文学的精神殿堂里,你的心灵可以尽情敞开,感知并热情拥抱所有的真善美。
有时候我会想起丁香,想起她在监牢中,会不会以文学进行自我救赎呢。
愿她重获自由,愿她不再迷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