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我的闺密当当就和我聊过这个问题,那时,我们都单身。我告诉她:“如果我没有找到满意的另一半,我就游遍大江南北,结交三五志同道合的朋友,三十五岁以后好好做自己的事业,赚到足够养老的钱后,找一家五星级养老院,和里面的老头老太太打打麻将、唠唠嗑,生活一点也不会孤独。如果最后还有没花完的钱,就捐给山区的小朋友。”
她说:“姐们儿,我支持你。如果你找到了喜欢的另一半,我也祝福你,咱好好的姑娘绝对不能落在一个只会消耗你的家伙手里。”
在这一点上,我们的观念惊人一致,所以才成为多年的闺密。
在我眼里,最可怕的不是单身,而是跟一个不是自己想要的人过一辈子,这对我而言无异于慢性自杀。这样的婚姻,会摧毁我对生活的热情、追求,甚至让我对整个人生都提不起兴趣来,那这样的婚姻又有何存在的价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