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麦子里
似乎每一段感情都期待着美好的归宿,然太多爱情却埋没于花落寂静红尘里。
喜欢一个人太久是一种什么感觉?
大概是忘却了自己是谁吧!
这样不会很累吗?
会累!
但它
就好像品一杯香醇甘甜的美酒,明知喝了会醉,喝多会伤身,却还是忍俊不禁;即使时过境迁,物是人非。
01.
苏小菲喜欢林歌的时候大概没想这么多,只是单纯的喜欢他的喜欢,怜悯他的遭遇。如果当时她知道喜欢林歌这条路,那般苦涩又漫长,相信不食烟火的她定不会选择开始。
然而喜欢这件事,就是这么奇怪,不需要大脑思考感应,只需一颗扑通扑通的心。
一片,两片,三片,……;不一会地上已是白茫茫一片,似乎被裹上了一层薄薄的沙。
哇哦,是初雪耶。听说初雪许愿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愿望会成真的哦。
看到初雪苏小菲不禁想到死党毛毛说的这句话。
都没喜欢的人,还管什么初雪,许什么愿望,真是可笑至极。
苏小菲自言自语的说着,和往常一样,径直的向巷子里走去。
“小子,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找死是不?爷现在就成全你”。
“喂,110吗?这是西城小巷口,有人在聚众斗殴,你们赶紧派人过来”。苏小菲慌忙的打着电话,因为害怕她甚至都不知道电话有没有拨出去。
“你们住手,我已经报警了,不想坐牢,就赶紧走”。
“小姑娘,人长得还挺机灵,就不要干傻事,赶紧走人,小心大爷们连你一块收拾”。一个脸上带有刀疤的男子不耐烦的说到。
“警察很快就到,你们、你们不能以多欺少”。
“呦,看你这小姑娘是活得不耐烦了。”说话的同时,刀疤男径直的向苏小菲走过来,苏小菲以为自己会死在刀疤男的长刀下。
不曾料到:
“还不快跑!”说话的男子正是刚才被群殴的,不等苏小菲回过神来,这名陌生男子已经拉着自己跑了起来。
为了不拖后腿,苏小菲可是使出了吃奶的劲在巷子里奔跑着。直到气喘吁吁,腿脚不停使唤,才停下来喘口气。
“喂!刚才谢谢你,但以后少管闲事,你走吧。”
听到这话苏小菲简直是气的跺脚,“你以为你谁啊,老娘才不稀罕管闲事,走就走,谁怕谁”。
最好是……这样,啊,你疯了吗?
不等林歌说完,苏小菲拉起林歌的右手,狠狠的咬了下去。
“好了,现在咱们两清了。还有,下次见面可别这般狼狈了”。说话的同时苏小菲心底里是窃窃自喜。
“不会有下次,最好离我远点”,林歌冰冷的回答到。
“你说不会有就不会有,我干嘛听你的,你又不是我的谁。”苏小菲说这话分贝明显提高了很多,不等林歌反应过来,已经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头向巷口跑去。
就在她跑出巷口的那一刻,回过头来,迷之微笑的对林歌喊到:“我们还会有下次的,还有我叫苏小菲,不叫喂”。
此时的林歌呆呆的看着这个短发的姑娘,脑海中清晰的响起那句“你又不是我的谁”。想要说些什么,却只能看着她的背影渐行渐远。
事实证明,苏小菲说的是对的,因为后来他们真的不是一面之缘,还有下次,以及更多的下下次。只是苏小菲猜对了开头,却没想到结尾。
好像所有的爱情大概都是这个道理:
开始很糟糕,结局也一定很狼狈。纵使深爱,也会在形形色色的变迁中,成为爱而不得的孤舞。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