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阿思,我是阿念的影子,阿念最近过的不太好,我着急赶着去看他。
我见到阿念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凌晨四点,街道冷清的要紧,有意或无意的凉意让我也压抑得要紧,我走到门口敲了好半天的门也没个动静,我知道阿念是在里面的,我掏出钥匙打开门就看见老了好几岁的阿念坐在沙发上,胡须爬满他的消瘦下巴,眼神亦空洞,丢失了他以往的几分无畏与傲气,茶几上散落着一堆大概是上半夜喝完的空酒瓶。
我找了个还算干净的地儿坐下,以为他会哽咽,会大发脾气,会嚎啕大哭,在来时的路上我已经准备好劝说的词汇,可他没有。在我刚准备开口的时候他先开口了,他轻轻一笑,声音像乌鸦般难听,说道:“没什么,她想要自由,而我该让她得到自由,我很好不是么,你只需要在这里默默的陪我坐到天亮,什么也别做就可以,天亮你就离开。”可我分明看到他抽烟的手一直在颤抖,像生命将落幕之人的手想用力抓住点什么那样的颤抖。
现在是盛夏,是个很适合谈恋爱的季节,太适合谈恋爱了。
可以同故事书上讲的爱情故事一样完美,在一个惬意的晚餐后,你牵着狗,而我牵着你的手,一起在晚霞中散步,就像从天光乍破走到暮雪白头那样,晚霞啊,天生就是让人用来亲吻,和喜欢的人站在树荫下,看着她那如晚霞般的红唇,在她不经意时偷偷的亲一下,便觉心头比抹了蜜还甜。等到天黑,便在路边烧烤摊要几十串烤串,两瓶啤酒,吃完再一起你拉我扯的走回去。要穿那种休闲宽大的睡衣,发出“哒哒哒”那种声音的人字拖,走在前面的人一回头就能看到后面的人在笑,明月星稀,眼前人便是心上人。
你们有想过一个家的样子吗?就是那种在七八十平米的温暖小屋里,暖色调的灯光,客厅有一个大大的沙发,很软很软那种。冬天快天黑的时候,厨房里的砂锅煲的排骨汤咕噜咕噜的响,当灯光把这个城市映在玻璃上的时候,突然门开了,她带着一身冷气进来喊到“我回来了”,我走过去抱着她,就像抱住了整个世界,可爱情故事终归是爱情故事。
我是阿念,现在是凌晨5点,她离开的100天零7个小时整,所有思念都没有被时间冲淡,一切都还像是最近刚发生。在一起时,我想我大概是世界上对她最小气的人,她的回复速度,她的话多与话少,她对我的称谓,她的语气,字里行间所包含的情绪,我都统统在意,情绪一点点累计。糟糕的是,我开始失去我有意思的特质,变得无趣、乏味起来。我任性的别扭的猜测着,手足无措的表达着,恨不能捧出一颗炙热的心,让对方看到上面的血液流动,每一寸都是她。
以前的我很酷,没有她也没有爱情。在一起时我什么都不怕,但我又怕,我不怕异地,不怕未来多苦,只要最后是她,这个过程有多痛苦我都愿意。如果疼痛分等级的话,当她说再会的时候,对我而言疼痛已经超出十分。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从我的身体里抽离了出来,在那一瞬间想到我的未来生活都不会有她的气息,似乎觉得世界都随着她的离开崩塌了。
我宁愿她回来继续对我撒娇任性,对我大吵大闹,我宁愿背负一切两个人在一起的责任和痛苦,只要她还在我身边就好。爱情似乎与生俱来的拥有一种魔力,让很多人一旦遇见了就会深陷,并且离不开,它让人变得软弱,也让人变得勇敢。爱上一个人,你的所有的作动都会受到她的影响,对着她傻笑,对着手机大哭,所有的喜怒哀乐都是因为她,可是这一切都无所谓,只要她牵着我的手不放。
因为她,我不怕孤单,不怕等待,我什么都不怕,只怕时光匆匆而过,最后守在身边的那个人不是她。
分开后,我们不在联系,不在出现在彼此的生活里,那些相恋时做过的一切都成为过往,埋在不为人知的晚霞里,我不说,永生永世都不会有人发现。只是我知道,我仍会想起她,想起曾与她手牵手,走过每个黄昏,就像古时策马同游长安,看世间悲乐哀欢。分开后,我总是在想,再等等,再等等,等我慢慢的变好,等自己有能力说服双方父母,等时间过去一切就好了,可思念永远不肯妥协。
那时年少,两个年轻的心,在兵荒马乱的年代里被拼到一起,却没有走到白头的力气,多可悲。我什么都没错,我们最大的错误就在明明在什么都不懂的年纪,妄想牵着对方的手走到白头。多可笑。
你们有恨过一个人吗,我有,我恨她,求而不得,只能在余生里眼睁睁看着她牵着别人的手做到更远的地方,我却连纠缠的资格都没有。
遗憾吗?遗憾。痛苦吗?痛苦
我也知道,这个姑娘尽头的举案齐眉白头偕老,都跟我没关系了。
遗憾吗?遗憾。后悔吗?后悔
但是没有办法,这个世界上多的是爱而不得,我又算什么,不过是千千万万个失意人中的一个,感情这东西啊,不是错了,而是过了,没有地方可以容你说一句遗憾跟后悔,那些相爱是真的,那些诺言也是真的,想要一生一世也是真的。但那些争吵时的绝望是真的,隔阂也是真的,分分合合也是真的,所有的无法克服的鸿沟也是真的。
世界上,有一种哀伤,叫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有一种悲伤,叫得到了,却又没有守护好。永远都是期待带来失望的恶性循环。
凌晨5点44分,所在的城市开始打雷,开始下雨,推开窗就能闻到那独特的雨的气息,也不知在同一片星空的她能否睡得香。
分手永远只能代表结束,却不能代表失忆,走过熟悉的街道,走过熟悉的餐厅,遇到彼此都认识的人,还是不受控制的想起。即使在大街上卿卿我我的情侣,还是会想起,我跟她曾经也这啊。时间不断往前走,我依旧很想念她,就像风走了一万八千里,都从来不会问归期。我也没有很想,我只是在很多很多的小瞬间想起,比如一首歌 一部电影 一句话 一段歌词 一条马路和无数个闭上眼睛的瞬间。
每次跟朋友聊天,都会刻意的撇清关系,但又刻意的想知道她最近的消息,会拐几个弯去探知她的消息,朋友笑我没出息,我却想说,那么深爱的人,怎么可能说忘就忘。爱情就是这样,最折磨人的永远都是美好的回忆,而不是曾经无情的伤害。或许那些忘不掉的人,可以不用忘,爱如果不去撞撞南墙,都不好意思说自己爱过,对吧。
我什么都没忘,我什么都不会忘,只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
我也曾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做过她的英雄,可是不爱了,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也没用,我总想,将来有一天我结婚了,一定要邀请你来当伴娘,因为总算我们也一起走过红毯,后来我又想,你来参加我的婚礼吧,来一哭二闹三上吊,那样我就跟你走,我一定跟你走,最后我想,你还是别来了,因为我怕在婚礼上看到你,你明明什么都没做,只是默默饮酒,我却想跟你走。
记得一部电影里面有一句台词说,如果我身边最重要的人始终要离开我,那我宁愿一辈子从来没有拥有过。是啊,如果最后和我睡在一起的人不是你,那我宁愿从来都没有和你睡过。
我想,趁钱还在,酒还有,该散就散,人走茶凉的道理我应该要知道。人啊,总是这样,喜欢的人得不到,得到的不珍惜,在一起的怀疑,失去的怀念,怀念的想相见,相见的恨晚,终其一生,满是遗憾。
我想像在多年以后,在某个人潮拥挤的地铁站看到你,你在地铁上,我在站台,我狂奔大喊大叫把整个阻隔在你我之间的世界撕裂,冲上地铁紧紧的把你抱住,在激烈的想象中把自己都感动的哭泣,而事实我却是一动不动的看着你远去,我知道我永远只能陪你到我们分开的时候。
是啊,无人与我立黄昏,无人问我粥可温,无人与我捻熄灯,无人共我书半生,无人陪我夜已深,无人与我把酒分,无人拭我相思泪,无人梦我与前尘,无人陪我顾星辰,无人醒我茶已冷,无人听我述衷心,无人解我心头梦,无人拘我言中泪,无人愁我路独行,回首向来萧瑟处,无人等在灯火阑珊处。
来世我愿做一座桥,受五百年风吹,五百年雨淋,五百年日晒,只愿换得她不从桥上过。
最后愿你与有情人终成眷属,朝朝又暮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