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打开网页查资料,首先映入眼帘的热点推送竟然是:“作家李枫声称遭郭敬明性骚扰”。我立刻点开当事人的微博,了解了整件事的过程。
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对郭敬明当然不陌生,甚至于对他的某些“逸闻”也不陌生——原谅我怂,在某些事情没有一锤定音之前,我只敢用“逸闻”这个词,因为现在网上都流行一言不和就打官司——
郭敬明除了在抄袭这件事情上名声大噪外,剩下的就是扑朔迷离的个人取向了。你要问文学呢,我觉得这件事跟他关系并不大。因为在我的分类里,他只是一名非常成功的商人。
看完这篇热点推送,我的第一反应倒不是新闻多劲爆,或者说多夸张,甚至于多恶心。我只是心里咯噔一下,心想,先不论事实如何,同志群体又要背黑锅了。性侵这件事,发生在男女之间,重点就是“性侵”本身,发生在男男之间,焦点八九不离十会被转移到“同志”。
作为一名同志,碰到这样的“圈内故事”,或者说“圈内事故”,我的观感跟大众是有些差异的。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这样的八卦不过是茶余饭后的谈资,一次舆论轰炸的狂欢而已。但是作为同志群体的一份子,很可能在这样的狂欢中不幸躺枪。
同志群体在中国现有体制下,就像一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孩子,特别容易背黑锅。
每年的艾滋病调查结果一出来,网上的论调就是“都是你们同志不自爱”“同志就是万恶的艾滋病之源”;偶尔有一对男同志修成正果上了新闻,声音又变成“如果两个男的在一起就没人生孩子了,世界都要毁灭”;前不久的诸如“守果园的大爷被性侵”“驾校男教练性侵男学员”之类的新闻,评论里“同性恋真恶心”“同性恋全是变态”之类的声音数见不鲜。
任何同性之间的负面新闻,都特别容易上升到同志这个群体。但是这个群体没有正面的东西吗,没有让人为之感动为之骄傲的存在吗?答案不言而喻。可是这样的答案,在绝大多数媒体上几乎难觅踪迹。
传统媒体时代,大家充耳不闻,熟视无睹,对同志群体不闻不问,假装他们不存在。新媒体时代,眼球经济挟裹下的媒体报道,需要同志群体制造热点了,但对这个群体仍然不见得友好。
写到这里,我特意翻看了一下这篇热点新闻下的评论,调侃同志群体的,肆意谩骂的,居高临下评论的声音仍然不绝于耳,但是真正跳脱取向的框架,理性谈论性侵这件事的,少之又少。然而,我从来没有在任何一则男女性侵新闻中看到过,有人会说异性恋好恶心,异性恋都是变态。
任何一个群体都有黑暗面,任何一个群体都有不和谐的存在,异性恋和同性恋都不例外。这则发生在男男之间的性侵新闻,我希望更多人的着眼点在性侵本身,而不要过多的讨论取向。因为并不是取向造成了性侵。一个人,如果他是坏人,不管他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他都是坏人。
同时,我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看到同志群体,这个既成事实的存在,希望法律法律也将这些除了取向别无二致的普通人纳入保护范围,让我们享受法治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