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款比较全面的重疾险。在说它之前大家还记得重疾险是用来干嘛的吗? 如果觉得复杂的伙伴只用记住重疾险的三个特质就行了。
保什么?指定的重大疾病。
保多久?长期,可选终身。
怎么赔?不用报销,直接给钱。弥补收入损失。
一个重疾险产品,它的主要框架大概就是如图。同方全球康健一生新多倍保重疾险的几个特点我已经用红色标记出来。差不多是目前比较全面的一款了。
拿基本保额50万举例,以下皆为等待期后的赔付责任。
1,重症100种,不分组。累计赔付三次,每次50万。疾病间隔期365天
2,中症20种,不分组。累计赔付三次,每次25万。疾病无间隔期。
3,轻症40种,不分组。累计赔付三次,每次15万。疾病无间隔期。
4,身故或全残,18岁以前退300%已交保费,18岁后退50万。
5,9种少儿特定重疾,22岁前额外给付50万。
6,被保人重症/中症/轻症后续保费豁免。 投保人身故/重疾/轻症后续保费豁免。
为什么我会那么执着于带有身故/全残责任的重疾险,而不是消费型。首先如果没有发生过重症,在一定年龄死亡之后可以返保额这个是一个方面,很多人喜欢带有返还性质的保险。但最重要的还不仅仅是这方面。
实际上,重疾的赔付条件根据疾病分三种情况。
一种确诊即赔,比如恶性肿瘤。
一种达到某种状态即赔,比如急性心肌埂塞,脑中风后遗症。
一种是实施了某种手术后,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术。
拿脑中风后遗症举例,疾病定义明确规定了确诊后180天后,仍然遗留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障碍。
如果有人买了不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确诊脑中风后150天去世了,不符合疾病的定义不会赔付,我相信对于病人的家属肯定是难以接受的。
所以在经济能够承担的情况下,尽量购买含有身故责任的重疾险。
我以前也觉得重疾险不需要那么多的赔付次数。哪有人会这么倒霉,后来我发现我错了。设置疾病形态的分类与3次赔付有一定的道理。
首先 轻症、中症是重症险的早期形态,如果早期不能控制好,后期可能直接转变成重症。比如下面一些高发轻症以及后发的重症形态: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恶性肿瘤
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急性心肌梗塞
轻微脑中风-------脑中风后遗症
单侧肺脏、肾脏切除、肝脏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术
慢性肾功能衰竭---------终末期肾病
另外一点在朋友圈有说过。重症与重症之间疾病具有关联性。并且随着医疗水平的进步,三次赔付是有可能的。
但是如果分组每一组只能赔付一次,把这些关联的疾病分到同一组就无法得到二次理赔。因此多次且不分组才能最大的保障可能的风险。
此外合同还写明,22周岁前在这9种少儿特定疾病中,如果患病,除了给重疾保险金外,还会再给少儿额外特定疾病保险金。如果基本保额是50万的话,那么就是50万+50万。
下面是投保规则,以及计划书以30岁男性为例供参考。
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称同方全球人寿)由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Aegon)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THTF)各出资50%组建而成,公司于2003年正式获得营业执照,在中国开展寿险业务。截止目前注册资本为24亿元,资产规模超过100亿元,迄今已在上海、深圳、北京、江苏、山东、浙江、广东、天津、青岛、河北、湖北、福建、四川等省市设立了多家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