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赵永军,这是我的“每天写一篇”原创文章的第67篇。
《论语述而篇第七》第12章: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这则论语也是名句,妇孺皆知。
《说文解字》:富,所需皆备。执鞭之士,有不同解释。【朱熹解】执鞭,贱者之事。
【杨伯峻注解】执鞭之士——根据《周礼》,有两种人拿着皮鞭,一种是古代天子以及诸侯出入之时,有二至八人拿着皮鞭使行路之人让道。一种是市场的守门人,手执皮鞭来维持秩序。这里讲的是求财,市场是财富所聚集之处,因此译为“市场守门卒”。
另几位名家大多赞同朱熹之言。“执鞭之士”就是赶马的人,工作低贱的人。
这则论语还有个关键词“可”。
“可”是“哥”和“歌”的本字。口,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发声。可,甲骨文(似竽的乐器)(口,发声),表示和着音乐唱歌。造字本义:古代男女以吹笙唱歌方式求偶。
歌,古作可。----《集韵 • 歌韵》 ,引伸义——形容词:令人舒服的,适合的。 其味相反,百皆可于口。——《庄子 • 天运》 如可口可人可心可意 ,可,许可也。——《广韵》,动词:欣赏,接受,允许,同意。
这里用的是”富而可求“,而没有用”富而能求“、或其他词语,对于惜墨如金,一字含褒贬,惯用“春秋笔法“的孔子来说,一“可”字将自己的态度表达的十分明确。
【钱穆先生注译】先生说:“富若可以求,就是执鞭贱职,吾亦愿为。如不可求,还是从吾所好吧!”
【钱穆先生注】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此言不可求而必得。执鞭,贱职。周礼地官秋官皆有此职。若属可求,斯即是道,故虽贱职,亦不辞。若不可求,此则非道,故还从吾好。吾之所好当惟道。
如何理解这则论语?对于我们今天又有什么启示?
其一,现在是经济社会,追求财富与成功已是当今多数人的首选,但很多富裕的人并不开心,甚至比我们常人要痛苦的多,皆是因为大家都是为求富而“违心地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关键是如何“求”,结合当下社会,我们会发现,不少商家为了“求财求富”,已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勾心斗角,争权夺利,贪污腐败、权钱权色交易,坑蒙拐骗偷,苏丹红、注水肉、瘦肉精、黑心棉等等,其实,这些商家在做这些见不得人的烂事的时候,自己想必一定不会“可心”,其中不少人会去求佛拜菩萨,捐财捐物来求得心安。王阳明曾举过一个例子,说即使江洋大盗,也不喜欢让别人喊自己“强盗”。
其二,孔子并不仇富,也不排斥财富,相反公开表明自己支持人们合理追求财富。今天我们要想寻找并获得孔颜乐处,首先可能是要选择自己喜欢的事,喜欢的工作,因为乐从好来。寻其所好,斯得其所乐。
一孔之见,不妥之处,敬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