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公布了 2017-2023 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名单,经单位申请、专家论证、省学位委员会审议表决最终确定,我校榜上有名,获批山东省2017-2023 年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建设单位。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申报工作,党委书记刘新生、院长谭秀森多次专题听取汇报,研究重大事项。学校成立了以副院长徐世艾为组长的申报小组,研究生处牵头制定了申报工作安排,明确工作分工和时间节点,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严格按照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条件的要求,对申报材料和规划目标反复论证,保质保量完成了申报工作,最终成功获批山东省2017-2023 年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建设单位。
我校被确定为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建设单位,是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对我校办学质量和水平的肯定,也是我校多年来一直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结果,标志着我校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迈出了坚实一步。学校将依照省学位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制订《山东工商学院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2017-2026)》,明确建设目标,分解建设任务,细化建设措施,规划建设路径,坚持“高起点、超常规、重质量、分步走”的建设方针,优化学位点布局,加强博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学位点管理创新机制,健全学位点建设保障体系和监督机制,以学位点建设促进研究生教育水平的提升,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规模、层次、质量协调发展,争取高质量、超标准完成预期建设任务,尽早实现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目标,助力建成有特色开放式高水平工商大学。(作者:张同全 编辑:尹逊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