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境 2境的种类 3根境识的关系
主讲:JK
世尊、远离尘垢、断尽无明烦恼的阿罗汉, 自证成正等正觉,我礼敬佛陀、世尊。
法, 世尊已善妙及详尽解说,我礼敬法。
世尊之追随者, 良好修行于道的僧伽,我礼敬僧伽。 (念诵三遍)
我们先复习一下上节课的内容:
1 眼根是什么事物?
是眼睛和眼睛上的色法。
2 眼根有什么样的作用呢?
眼根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帮助眼识生起”。
3 耳根是什么事物?
耳朵以及耳蜗里的一些色法,就是耳根。
4 耳根有什么作用?
耳根的作用,就是帮助耳识产生。
耳蜗和耳蜗里的一些色法,没有它们的帮助,耳识是不能产生的。
5 身根是什么事物?
身根,就是遍布全身的触觉神经和触觉神经上的一些色法。
6 有人说,身根只分布在全身的皮肤上,这种观点对不对?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身根分布在全身的各个部位,不仅只是皮肤上,除了头发、指甲,其它地方基本上都有身根的分布。
为什么呢?
这要看第7个问题:身根的作用是什么?身根是帮助身识生起的,那么,身识的认识对象是什么呢?眼识能看到颜色,耳识能听到声音,身识能认识什么现象呢?
身识是认识:冷暖、软硬、移动这些现象的。比如,我吃了一个冰块,能不能感知到胃里很“冷”呢?
能。这就说明,胃里也有身根,对不对?胃里要是没有身根,那么我们就无法感知到胃部的冷暖。
我们有时还能感觉到心脏在“跳动”,这说明,心脏里也有身根。
所以,身根不只是分布在身体表层的皮肤上的,在身体内部也有。
我们这一个多月里,学习了不少概念了。为什么要学习这些概念和定义呢?
这是为了给将来观察身心,做一个准备。
我们把概念掌握的准确、清楚,将来修内观的时候,就会比较清楚,准确。这就是说,先要闻思教理,然后再开始修行。闻思教理,是给实修做准备的。
我们只有对修行的目的、修行的对象、修行的方法,都清楚准确,最终,我们才能看到身心的真相而解脱,才能获得最终的寂静和安乐。
今天,我们再学习一个概念:
一 境
什么是境呢?
要说到“境”,我们还得回到以前学习的一个事物上,就是“心”。一切精神心法的特征是什么?
任何一个精神现象,一个心法,它都是“能认识”。它能够认识、感知事物,这是和物质色法不同的地方。
那么,既然说到“认识”,就必须得有认识的对象,比如,“看”要有看的对象,看电影、看电视剧、看书;“听”也要有听的对象,听广播、听音乐、听评书。所以,“认识”就必须要有“认识的对象”,对不对?
对。
那么,在佛法里,“认识的对象”,就叫作“境”。这个境,就是认识的对象的意思,境其实就是心法的认知对象。
比如,以眼识为例,请问:眼识看到的对象是什么?眼识看到的对象是颜色,所以,颜色就是眼识这种心法所认识的“境”。我们就说:颜色是眼识的境。
讲了这么多,总结一下:声音是耳识的境吗?
是。
境指认识对象;能认识的心,有六种,心所虽然有很多种,但是,它们都是跟随心一起认识的;所以呢,能认识的心有六种,这些心认识的对象,也是六种,所以,境就有六种。
二 境的种类:
既然,境就是识的认识对象,那么,我们就从六个识,来观察六种境。
首先是眼识,眼识的认识对象是什么?
眼识的认识对象,是颜色。颜色,在佛法里叫作“色”,这里要注意,“色”有两个含义:
一个是指所有的物质现象,一个单独指颜色。
眼根、耳根,颜色、声音、气味,这些都是物质现象,都可以叫作“色法”;但是,有的时候,“色”只是指颜色。这是色的两种不同的含义。
好,一切的物质都可以叫作色,但是有时,色只是指颜色这一种物质。眼识的认识对象,是颜色,在佛法里叫作“色”。由于,认识对象就是“境”,所以,颜色,叫作“色境”,旧译叫作“色尘”。这就是第一种境:色境。
定义:
1 色境:颜色,它是眼识的认识对象。
那么,第二个识是耳识,很显然,耳识的认识对象是声音,那么,第二种境,应该叫作什么?
2 声境:声音,它是耳识的认识对象。
第三个识是鼻识,鼻识的认识对象,是气味,香、臭,这些气味。不管是香的气味、臭的气味,任何的气味,在佛法,都叫作“香”。大家注意,佛法里的“香”是泛指一切气味,不是单指香的气味。在这里,香泛指一切气味,所以:
3 香境:气味,它是鼻识的认识对象。
舌识尝到的苦辣酸甜,各种味道,佛法里也叫作“味”。
4 味境:味道,它是舌识认识的对象。
第五个是身识,刚才说了,身识认识的对象有哪些?
身识认识的对象,有“软硬、冷热、移动”等等。这些软硬、冷热、移动,就是身识认知的对象,这些色法,在佛教里,叫作“触”。
5 触境:软硬、冷热、移动等色法,它们是身识的认识对象。
六种认识对象,叫作六境。在过去的旧翻译里,六境叫作六尘,不过我们尽量用“六境”这个词。
最后一个识,是意识。
意识的认识对象呢,和前五个心不太一样。前五个心,认识的都是具体的色法现象,比如,颜色、声音、气味、味道、冷热软硬,它们都是物质现象,是具体的现象;而意识的认识对象,和前五识最大的不同的地方在于,意识可以认识抽象的东西,也就是“概念”,这是意识比较独特的地方。
提一个问题:“法”是什么意思?
法在佛教里,泛指一切事物。任何东西都可以叫作法,是最大的概念。“法”,就相当于我们说的“事物”、“东西”。
那么,意识这个心呢,它比较活跃,也就是说,没有意识不能认识的东西,它什么都能认识。所以,意识的认识对象,就叫作“法”。
意识虽然能认识一切事物,但它主要是认识抽象的概念,不像前五识那样,只认识颜色、声音等具体的实物。实物和概念,是不同的。
这样,第六个境就可以下定义了:
6 法境:泛指一切事物,一切事物都是意识的认识对象。
眼识只认识色境这种法,耳识只认识声境这种法,而意识能够认识一切法。
六种识所认识的六种对象(六境)就是:色、声、香、味、触、法。
今天还要讲个概念,我们还要讲什么概念呢?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学习了:根、境、识三个概念了。下面,我们就了解一下,这三种事物的关系。
三 根、境、识的关系
在了解三者的关系之前呢,我们还要先提问一个概念:缘起。缘起是什么意思?
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存在都依赖其它事物(做为条件)。
什么叫作“缘起”呢?这是佛教最重要的概念。就是说,宇宙里的任何一个事物,它的产生都是依靠其它事物的,它的存在都是依靠其它事物的。
我们学习了“识”,就是六个主要的精神现象,这六个识的产生,也需要依赖其它的事物。六个识的产生,需要依赖的事物,有哪些呢?
我们就以眼识为例吧,之前,我们已经知道了,如果没有眼睛(眼根),眼识是无法产生的,对不?
这就说明,眼识的产生,需要依赖眼根。还有,如果没有光,眼识的认识对象——颜色便无法显现了,也就是说,此时缺少了眼识生起的另一个条件(缘):颜色(色境)。所以,色境也是眼识生起的一个主要条件。
眼识生起,需要两个主要事物,两个主要条件:眼根和色境。
缺了其中任何一个,眼识都无法生起。简单的说,没有眼睛了,眼识不能生起,没有颜色了,眼识也不能生起。
那么,如果我的耳根是好的,如果进入一个静室里,完全没有声音,我的耳识能不能生起呢?
不能。
总结一下:
根、境、识的关系是:根和境二者是产生识的主要条件;两个事物,缺了任何一个,识都无法生起。
经典里有这样一句话,“眼、色为缘生眼识”,意思就是:以眼根、色境作为条件,眼识才能生起。
根、境、识的关系是:根和境二者是产生识的主要条件;两个事物,缺了任何一个,识都无法生起;这个定义,用佛经的话说,就是“根、境为缘生识”。
好了,今天的课就到这里,大家一起合掌:
愿以此功德,永离诸愚人,随彼善知识,得证般涅槃。(念诵三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