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古龙的《三少爷的剑》里有这么个情节。
燕十三想要与谢晓峰一决高下,但是他不知道自己的剑法能不能取胜。
在一个小树林遇到了慕容秋荻。
慕容秋荻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击败谢晓峰,那就是燕十三,原因是燕十三绝技“夺命十三剑”的第十四剑。
“别人不懂为什么夺命十三剑会有第十四剑,但燕十三懂。”
原文有这样一句话。
燕十三懂。
(二)
前天去出版大楼找伍老师东兄。
他说了一番话。
他说,你既没有杨老师读过的那么多的书做积淀,也没有邓老师经历的那些事做阅历,虽然对文字的技法掌握很有的天分,但是却容易用这种技巧把本来你不懂的东西装饰得似是而非,然而又很好看。
这番话,我懂。
如果别人被这种好看所蒙蔽,我会收获读者。
如果我被这种好看所蒙蔽,则会固步自封。
但,这种好看,已经是我目前功力和技巧的配比之下的最优解。
技巧的提升很难短时间内有进境,唯有提高功力。
更难。
(三)
国外的我不知道。
中国的剑法,基本技法有十七种。
点、崩、撩、劈、刺、拦、挂、托、绞、削、压、云、抹、截、带、斩、架。
不管多高深的剑诀,也都是基于这十七种技法上的升级,各家各派虽然都有些出入,但大体是这个框架,至于套路其实是对如上技法进行肌肉记忆的修炼。
徐皓峰说武人头顶有一条中线,练到能看出天地间的这条中线了,就是成了。
咏春也讲究切中线、来留去送、避重就轻。
练成了、刀枪可化入拳掌,剑能使出枪法。
写文章的技法其实道理相同。
只不过,我总觉得在不算文章整体间架结构、情节安排、人设这些大层面的事情之外,文章技法中最重要的并不是修辞、欲扬先抑这些东西。
而是气韵。
冯唐有个绰号叫“冯金线”。
想来他这个金线和徐皓峰的中线,或许有些相同的意味。
(四)
写的基础是阅。
阅书、阅世,都是阅。
见众生、见自己,都得见。
阅的少,见的少,就好比金庸小说里的令狐冲,功力不足,只能用剑法来补足。
文法中的剑法,就是技巧。
风格上把文笔炫的开了,最著名的是郭敬明。
古龙则是金句脱口而出,美却在其结构。
这个结构指的是他文章的“建筑美”和“音律美”。
读简体横排版时,从来没想明白这种美在哪里。
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古龙作品的繁体竖排版。
他那种电报体的间架结构,短句子、单词、单字成句的美,竖着从天头垂到地脚。
像是天地间涌起了一条条雨丝和幕帘。
那些字里行间的江湖意气、痴情烟雨迎面逼来,似乎能听到琴声剑语。
至于汪曾祺是真的纯靠着语言在美,那种美根本无法复述。这和张大春在《城邦暴力团》里表达的浑厚和繁复还并不一样。
哦,张大春我觉得是能称为这个时代活着的宗师的人了。
(五)
学古龙多年,不敢说有自己。
学其偏,未得其髓。
好像一个年轻的剑手,学到了另一位大剑客剑法的几卷残篇。
不知道年轻剑手的斤两的人,或许有时会觉得他的剑法惊艳、脱俗;有时狠辣、凌厉;有时又回护、围转。
但是那个年轻剑手自己心里却明白差距在哪里。
丁鹏遇到青青前,想以一把剑挑战江湖,不是没胜过,却被人用计策废了。
习得圆月弯刀之后,不但功力长了,智力也长了。
这就是“阅”。
(六)
那些停留在我文章里经过技巧粉饰的似是而非,是永远经不起推敲的软肋。
你看,这句子说得多好听,但你却永远不会记住,它再好看也不会像“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一样流传于后世。
这段话,论美则美极,论理则理极,没有哪里说不通的,所以它能流传这么久,一点毛病没有。
(七)
小椴会说“且从绝处读侠气”。
但即便有着“金古黄粱温下的椴”之称的他,恐怕终其一生也难以有金古文风中的那种侠气了。
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时有英雄,却也要看缘分。
书,可以主动去读,多读、苦读、乐读。
事,却没法主动去经历。
谢晓峰变成了阿吉,却无法永远是阿吉。
而有些人,只是曹冰,却以为自己是谢晓峰。
(八)
写小说时可能会遇到那么一个情况。
感觉自己在驾驭自己驾驭不了的力量,就好像一个用惯了三尺剑的人,忽然用了一把四尺的剑。
无论从招式还是动作,都好像被这把剑牵绊着一样。
自己感觉到即将要失控,又要努力的控制着不去失控。
此时,就是文法进境上的一个瓶颈。
不管怎么狼狈,控制住那把剑之后,文法就能有一个进步了。
控制不住,就还是在原地踏步。
这把四尺剑,横在我的胸前已经五年了。
(九)
古人有文武之道。
不论文之道还是武之道,其终极目的都远远不是“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那么简单。
文武之道到了最后都是哲学,是看待、对待、处理自己与世界关系的方法。
而在这之前,文与武都是对自己身心神意的一种修炼。
能文能武,可谓之“士”矣。
(十)
我的笔名,一心寸君。
初时是从“冠群”两个字中取出来的。
为我取名的人是大伯父,他心里有大乾坤,同辈的兄长名字也都大气。
俊雄、博宇。
都是胸怀宽广、登峰造极的寓意。
那时我不喜欢这种宏大的意味,只各取一部分,是为了得其小,取其精。
用的是“寸”字微小的意思,愿意“一心一意做一个小小的君子”。
后来师妹王紫薇(她的昵称很霸气,杜撰妥也夫娜·胡言兮莫娃,有曹雪芹笔下甄士隐、贾雨村的风骨)告诉我,“寸”在粤语中又有“嚣张、张狂”的意思。听了后倒也觉得无妨,人自然是应该偶尔狂上一狂的。我的《本命自志》里确实也是说过“轻狂年少、不畏浮云;块垒诗书,只度一心”嘛。
而今,回到原点。
寸者,法度也。
寸
小年夜冥思伍老师东兄之言有感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