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为,我就这样,一直消沉,这样忧郁,有时候我自己也在矛盾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我骨子里的忧郁是我的主色调了?可是我又不服气,我不服气命运的安排,虽然一事无成,但是我不是一个只会忧郁,遇事只知道叹息,其它一切全无办法的小女人,有段时间我真的以为我的性格里安于现状的成份多一些,连写东西都是一些忧伤的东西,因为只有忧伤的时候才会满脑子的春伤秋悲。也觉得自己那调调还不错。
不过,有一天,我终于发现,我骨子里有股劲,虽然喜欢文艺的东西,文艺的优雅,喜欢从容的举止,喜欢得体的接人待物,但是相比看到席慕容的文字我会体会到深夜无眠的惆怅时,我还是更喜欢看文字犀利,带点玩世不恭的语气的作品。我想我的性格属于后者多一些。怎可硬生生的把自己变的跟个林黛玉似的,动不动就矫情,还妾身千万难,总觉得那样就更显得自己儒雅一些,更文艺一些。我总结了一下,这种情愫除非是在大姨妈快来的时候才会特别严重,才会伤天感地,悲天悯人一番,我是个善于总结的人,怎么误了这么久才总结出自己。
很长一段时间我开始喜欢看言情小说,这个年纪看言情小说,是在里面找安全感吗!而且还会感动的眼泪哗哗的。某天,等着接孩子的空档我拿出《围城》看,竟被旁边的妈妈质疑:你初中没看过?我没有立刻承认,觉得挺没面子的。我也有伟大的梦想,但是我妈喊我回家种地。这是我为自己找的没有坚持自己目标的最好的借口。不过也是事实。大学的时候,我的青春全给了篮球场和图书馆,因为总觉得自己长的太不替天行道了,所以索性就把自己隐匿起来,唯一收到的一封情书,还没等我反应,第三天的时候,那小伙竟和同宿舍的另一个女生在操场旁边约会。所以我这个年纪喜欢言情小说是有原因的,恋爱经历匮乏只有在别人的故事里寻找那种两情相悦,你侬我侬的感觉。偶尔还能找到小女生的冲动。上学那会我看的最多的书都是关于励志类的,我需要一个理由,一些文字,一些动力让自己生活下去,离开家的日子,一个人漂泊,就得靠自己,听起来都能成为一本励志书,但是有多苦逼只有自己知道。
我喜欢被叫作毒舌的作家的文字,因为文字里充满宣泄却说的都是事实,“世界这么大,委屈给谁看”,我不“作”,虽然NO作NO DIE时下很流行。但是装腔作势的反作用就是你会越来越讨厌自己。无非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怕别人看到自己的短板与软肋。总想让所有人都喜欢你,但是到头来,失了自己。
我喜欢文学,这是真的,我喜欢写东西,这也是真的,但是自从在朋友圈发广告受过打击后,我不敢把自己的东西再分享出来,总怕收不到好评,总怕被别人蔑视。愿赌却输不起。太在乎别人的看法这大概是我这辈子最大的软肋。但是某天我突然想通了,我因为作,写的大多都是一些作的东西,没有像以前,我悲我喜我忧我收获我成长我都会写出来。那时候微博最流行的时候,和认识不认识的朋友一起分享文字,那是心灵的一种交换,一种交流,感同身受的人会留个言,会写下自己遇到的事,彼此之间也是一种成长。现在却变的跟刺猬一样,让自己躲在暗处观察。说好接受自己的,接受自己的好还有所有坏,才是另一种蜕变。
读书会治愈心慌,写日记会倾诉衷肠。它们永远都不会抛弃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