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还在醉生梦死的时候,时光已经到了第三个春天。
荒凉的小镇有了希望,白衣人眼中的希望。
他苍老了,白衣褪成暗灰色,指甲不再修长整齐,可他还是那么讲究。
大民比以前更黑,胡子扎着小辫不愿剪掉,总是标榜这是别人不懂的浪漫。
花神种了很多花,从玫瑰变成了百合,虽然他还是不愿摘掉面纱,但他们依然当她是朋友。
唯一没有变的只有酒鬼,他每天都会大醉一场,不同的是以前他醉一天就会醒来,现在醉三天才能清醒。
白衣人站在城门土墙上,远远望着街边立起的房屋,一间一间数过去,突然觉得人生有了更多的意义。
一砖一瓦,数千个日夜,他忍受着肉体痛苦,为了这些似乎和他毫不相干的事情。他不仅做了而且做得细致耐心,换做以前的他这些一定是不可能的事,所以他对自己的行为都感到匪夷所思。
他忽然想起自己曾经杀过一个人,那个人为了一只猫和他拼命。他一直不明白怎么会有这么愚蠢的人,现在他完全能体会那个人当时的心情,他不过是喜欢那只猫,爱它爱的就像恋人那样。
如果有人此刻将这些房屋破坏,他也会像那个人一样拼命,他们做的都是同样的事。
夕阳斜照,抹在他的脸上,他的心忽然有了一丝惆怅。
当初留在这里,就是为了有一个家,如今他完成了心愿,反而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当他停下来,那些沉重的包袱又压在心上,他又失去了目标和希望,感觉自己又走进了荒凉的沙漠,所以白衣人决定要走了,去寻找新的精神寄托。
他虽然要离开这里,但他笃定自己很多年后还会回来,所以他不希望这里变回从前,他需要人帮他守护这里。
酒鬼整天醉醺醺不务正事,大民则沉迷于吟诗作对,花神又是女流,想帮也力不从心,他们都不是靠谱的人。
白衣人写了一封信给一个朋友,此刻他已经在路上,这里的一切交给他就等于把心装到口袋里。
他从城门上飞下,长长的影子在夕阳里如一株无根的浮萍,在风浪沉浮中独帆远去,又开启了那浪迹半生的日子。
白衣人就这样走了,这是他的方式,从不喜欢那些萧冷的离别,洒脱的人就当了无牵挂。
很多年以后,他回来的时候,人们已经不再叫他白衣人,而是叫他“棋圣”。因为那次以后,他丢掉了自己的剑,再也没有拿起过,同时也丢掉了自己的心魔,完完全全成了真正的白衣人。
黄沙漫天,滚滚尘。
一个龙卷风呼啸的日子,小镇来了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趴在地上,挣扎着爬进了小镇,然后她就晕倒在花神的那片芍药里。
花神将她拖进屋子的时候,发现她的鞋底已经磨破,全身散发着一种奇怪的臭味,袖子已经变得硬邦邦。
喝下花神的茉莉花茶,她的喉结蠕动了一下,花神兴奋的拍手。她太需要一个女人陪自己说说话,那些男人没有一个正经的。
女人醒来的时候,发现整个屋子都摆满了花,芍药、牡丹、茶花、茉莉,这些花都围在她身边。
窗户上有一只橘红色毛发的鹦鹉,她刚刚坐起来,它就神奇叫着:“饿死你这个呆子。”
女人抚摸着每一朵花,走到窗前瞧那只鹦鹉,它正目不转睛的盯着她。
“请喝茶,请喝茶!”
鹦鹉又嘎嘎的喊道,呼啦着翅膀飞到了床上。
女人伸了一个懒腰,闻着花香,沐浴着温暖的阳光,从未觉得这么轻松过,因为她这一个月都没睡过一个安稳觉。
她不是花神那样美到极致的女人,简单的就像一面镜子,没有任何神秘感。
每一个见过她的人都会过目不忘,因为她有一双让人看了就会觉得温暖的眼睛,那是她独有的感染力。
她是一个简单的人,简单的所有的表情显露在脸上,所以很多人都喜欢交她这样的朋友,他们不用提防也不会觉得很累。
女人想到了自己的猫,忽然她就紧张了起来,迫不及待的走出了屋子,恰好撞到了花神的怀里。
“姑娘醒了。”
花神莞尔一笑,拉着她的手一阵寒暄。
女人直接问道:“你看见我的猫了吗?”
花神摇摇头,细声说道:“你晕倒的时候身边什么都没有,它可能走丢了。”
女人对着她微微一笑,转身跑出那片花径,断断续续的大喊:“小老虎,你在哪里!”
花神无奈的摇摇头,望着自己碗里的鸡汤,喃喃道:“又便宜这个呆子了。”
鹦鹉扑啦啦飞到她面前,吱吱叫道:“谢谢主人!”
女人将个小镇找遍了,都没有猫的踪影,她坐在土城上,支着下巴望着滚滚的烟尘发愁。
那只猫五年前被她捡到,她们从未分开过,它就是自己的另一个孩子。
她还没来得及伤心,滚滚的风尘里出现了一匹马,狂奔嘶鸣而来。
一身灰布道袍,腰佩长剑,目光如炬,一派仙风道骨。
此人到了城门之前飞身而起,浮光掠影间就要飘飘跃上城门。眼看着就要到了女人面前,人却忽然诡异的坠落,一只手抓住了城门上的桅杆才止住落势,可是没有想到桅杆忽的断裂,身体直堕入地,卷起一片灰尘,顺着城门的坡翻滚着进了城内。
女人看到道人浑身尘土,面目不清,早已忍不住咯咯的笑。
道人站起来拍拍尘土,不为恼怒,含笑道:“滚滚而来,滚滚而去。浮幻千篇,凡尘一笑。”
女人觉得有趣,问道:“你是哪里来道士?”
道人捻须道:“滚滚红尘而来。”
“你又到哪里去?”
“滚滚红尘而去。”
女人走下来,继续问道:“敢问道长怎么称呼?”
道人低眉沉思,悠悠说道:“滚滚居士。”
女人看着他的眼睛,惊叫道:“道长,你的眼睛怎么?”
道人平静笑道:“世人皆有一双眼,看不透世间千百态。瞎子目盲,却可以只守一心。有则无,无则有,一切皆是定数。”
“道长所言极是,一语惊醒梦中人。”
道长掐指沉思很久,忽然又叹息道:“姑娘心里有事,还是一件伤心的事,这件事才刚刚发生不久。”
女人惊奇问道:“道长还懂天机命理?”
滚滚道长点头道:“略知一二。上天赐我这副臭皮囊,命该如此。本道曾习得摸骨相术天机,姑娘若信得过,一试便可解姑娘心中之郁结。”
女人慢慢伸过手,为了找到那只猫,她顾不得那么多,姑且信这个道士一次。
滚滚居士摇头道:“天命有云:相由心生,心生五官,五官即心声。若想解知天命,须由这五官入。”
女人有点犹豫,如果这个道士是骗子,岂不是让他白白占了便宜。如果他真的会解读天机,她岂不是又错过了。
“卖猫了,卖猫了,又乖又巧的猫儿。”
突然奄奄一息的声音传来,女人看见远处屋檐下蹲着一个人,用竹子戳着困在竹笼里的猫,猫哇哇凄惨的叫。
大民走到了这人身旁,问道:“你这个猫多少钱?”
那人有了兴致,站起来抹起袖子,侃侃而谈:“三个馒头,就是这么便宜!”
大民冷哼一声,一副不屑的表情:“不知道哪里来的流浪猫,瘦得和猴一样,一点卖相没有,吃肉指不定会不会死。”
说完大民一脚踢倒竹笼,它就跳跃着滚向土城门,叫声变得婴儿般刺心。
那人一脸怒视着大民,很久忽然又笑道:“这位兄弟,看你风尘仆仆,想必是富贵之人,奈何你做出的事为何如此低贱。”
大民得意的笑道:“我愿意。我的地盘我做主。”
那人连连哼了数声,拍着胸脯道:“你可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阁下是哪个山沟里钻出的野人?”
“大家都叫我兔子。”
他看着大民,期待着他脸上表情的变化。他想这个人下一刻一定会害怕的跪地求饶,可是这样的表情一直都没出现,反而这个人更肆意妄为。
“你是兔子,我就是猎人,你还是放老实一点。”
兔子有点哭笑不得,叹息道:“你竟然不知道江湖中的兔子,偷遍天下无敌手的神兔。”
“我早已不在江湖,不过江湖还有我的传说。”
大民将小辫甩起,洋洋得意间诗性便要大发。
“荒城风尘几万两,未及花间神一笑。”
滚滚居士三步似五步款款而来,捻手间已经吟唱一句,眉头一耸一耸格外有趣。
“无刀无剑亦江湖,归寂英雄情人冢。”
大民动情之处也高声吟唱,两人不约而同的走到了一起。
滚滚居士点头赞许道:“这位居士,你竟然也懂王裁民的诗,可以引为知己啊!”
大民又甩了甩小辫,傲气十足背负双手走了几步,缓缓道:“我就是诗圣王裁民!”
“你!”
滚滚退后两步,仔细的观察着他,然后哈哈大笑道:“你如果是诗圣,我就是诗仙李酒鬼!”
“你不相信?”
“我是李酒鬼你也不会相信。”
大民漠视着看着滚滚,想着非要给他一点颜色看看,然后他就把王裁民的诗一口气背了一百多首,动情之处还解读创作背景。
兔子听完掌声呱呱,直叹道:“妙啊,妙啊!”
大民得意道;“还是有人识货的。”
“兄弟,我由衷的佩服你, 你可真是下了血本。竟然将诗圣的诗全篇默记,不过这不能改变你作为一个伪人的事实,你充其量不过是一个骨灰级粉丝而已。”
“道兔所见略同。”
滚滚拍拍兔子肩膀,两人眼神碰撞,电光火石间还交流一番,然后都会心的笑了。
这一笑让大民心里只发慌,好像自己真的是冒名顶替一样,为了挽回尊严,他决定出自己的杀手锏。
“我手里有一份诗圣于长阳楼酒醉所做的一首‘问天’真迹,世上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你们也都知道这可是诗圣自己所有的东西,民间一直无人得见。”
大民从怀中掏出一张发黄的牛皮纸,上面确实有一首诗,字迹虽已模糊,但那份洒脱飘逸之行依然不减。
滚滚瞪大了眼睛,连连点头:“像。真像,简直像极了。”
兔子只是远远的瞅了一眼,笑道:“不瞒你们,我也是诗圣脑残粉一枚。这字虽然洒脱,看着却不像真迹。”
大民早已按耐不住,暴怒抓住兔子的衣领,狂吼间口水喷了兔子一脸。
“凭你也配做我的粉丝!”
兔子抹去脸上的口水,轻轻弹开大民的手,整理好衣服才不急不慢说道:“诗圣的形象何其高大辉煌。他站在这里一定儒雅豪气,人人都得仰视之。你看看你,简单粗暴,一副市井小民的模样,和他八竿子打不着,想骗人你还差的太远。”
“你,你……你”
大民竟然一时语塞,气的半天说出去话来,将羊皮纸收到腰里。
滚滚身后拍了大民的背,他回头的刹那兔子两根手指闪电般夹出羊皮纸,悄无声息的卷到自己袖里。
滚滚和兔子眼神交换,然后安慰大民道:
“我理解你,咱们都是混口饭吃,被人戳穿总是很没面子。”
大民盛怒之下,推开滚滚道:“我怎么能和你们这些偷鸡摸狗之辈一样,我今天非要让你们相信我不可。还有一个人可以证明我就是诗圣。”
大民向土城门走去,滚滚和兔子跟随其后,他们最喜欢看热闹,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
女人此时恰好从土城上下来,打开地上的笼子,将那只猫抱在怀里,嘴里喃喃的说着什么。
“姑娘,这只猫是我的,可以还给我吗?如果你想要,请出五十枚铜钱。”
兔子伸手,乐呵呵望着女人,但是谁都看得出笑容之下隐藏的阴险。
女人小心道:“这只猫是我的。”
兔子有点生气,冰冷道:“刚才这两位都看见了,这只猫一直都在我手里的。”
滚滚和大民点头,兔子伸手去夺那只猫,女人转个身,兔子抓空踉跄着吃了一口土。
“我丢了,被你捡到了,你应该还给我。”
兔子虽然很生气,但还是保持着一副好耐心,他始终认为对付女人就让她得服你。
“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那我还说你是我的呢,这显然不成立。”
“这只猫前脚掌有一颗痣。”
兔子反驳道:“你刚才有充足的时间去观察,这并不能说明什么。”
“这只猫五颗牙齿。”
“我也知道你有28颗牙齿。”
女人淡淡道:“这只猫就是我的。”
她的语气很柔和,态度却很决绝,一副谁也休想抢走的意思。
兔子倒觉得有趣,抱臂而观,洋洋得意道:“你真的认为你是我的对手吗?”
“不试又怎么知道?”
兔子不再忍让,准备强夺这只猫,这只猫大可不要,但面子总是要挣的。
大民却突然拦住了他,抱怨道:“你们的事情稍后解决。白衣人每天这个时候都会在这里出现,他可以证明我就是诗圣。”
“好。反正是我的跑不了。”
女人叹息道:“你不用等,他已经走了。”
“你怎么知道?”
女人笑着说道:“我们是朋友,算起来有十年交情了。”
“白衣人是什么身份,会和你是朋友,别用这个关系吓我,我天生就胆子大。”
兔子狂傲讽刺道,他非得要从凛然大义的道理上刺她个半死。
女人不理兔子,转而问大民:“你们这里是不是要来一位新主人?”
大民哈哈笑道:“你可别说那个人就是你?”
女人不声不响,从袖口里掏出一把匕首,递到大民面前。
大民呆了一会,拔出利刃,白光闪过晃得眼睛迷茫。他可以确定这就是白衣人的匕首。
“难道……难道你就是猫大人?”
女人点点头,平和的看着他,没有一点傲气和威严的样子。
“江湖上人鬼见愁的猫大人?”
兔子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直以来他都知道猫大人是女的,却没想到是如此一个温婉伊人。他的印象里,这应该是一个阴冷狠毒的女人,不然为什么叫鬼见愁呢?
猫大人的事迹兔子听说过很多,今天竟然自己撞在枪口上,想要懊悔已经来不及了。不过兔子并不是没有机会,他的逃命技术还从来没有失败过,这一次他当然要试一试。
兔子拔腿转身就跑,瞬间就扬起一片烟尘,人已窜出数丈远,心下不禁大呼一口气,显然并没有人可以追的上他。
正自鸣得意的时候,面前出现了一个酒鬼,踉跄着直撞过来。兔子何其机灵,迷踪步施展开,绕过酒鬼身体,已然就要逃之夭夭。
奈何莫名其妙的脚下一软,扑腾趴下地上,摔了个鼻青脸肿,鲜血刷刷刷冒泡。
酒鬼坐在兔子身上,酒意盎然道:“这床甚是舒服。”
然后倒头躺下,兔子一身力气,奈何怎么也翻不了身,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压制着他。
兔子心里想能制服他的人,必定是高人,与其反抗死得快还不如投降,或许还能趁机逃出生天。
女人走过来,酒鬼滚到一旁屋檐下,呼呼开始大睡。
她从兔子袖口里掏出那片黄皮纸,然后交还给大民。
“这两个人身份不明,还是先关起来吧。”
大民看到自己的黄皮纸,由衷的感谢,信服道:“是,猫大人。”
那只猫窜出女人怀里,跑到兔子脸上抓了两道痕,转身又回到了女人身边。
滚滚也不想跑了,他知道猫大人在此,谁也不可能跑得了。
大民拳打脚踢像赶羊那般将两人推到一间屋子,上锁之后然后就一片黑暗了,这就是后山镇的小黑屋地牢。
大民找到了猫大人,冒昧的问了一句:“你相信我是王裁民吗?”
猫大人肯定道:“我相信。”
“为什么?”
猫大人笑着说:“就像你相信我一样。”
大民沉思了很久,忽然笑着点点头,慢慢退出了庭院,背影又甩起了自己的小辫。
花神悄悄的走过来,身形静如处子,细声细语道:“你的猫找到了?”
猫大人欣慰道:“小老虎不会那么容易丢。”
“小老虎坏蛋,小老虎坏蛋!”
那只鹦鹉又在一旁喊,花神微微抱歉道:“这句不是我教的。”
猫大人笑道:“它叫什么名字?”
“整天叽叽喳喳,我一直叫它小麻雀。”
“这只猫也不是一个安分的主,看来以后有的闹了。”
花神点点头,疑问道:“你为什么叫猫大人?”
猫大人道:“我和猫一样,都喜欢晚上活动。”
“猫捉老鼠的游戏吗?”
猫大人望着花神单纯的眼睛,微笑道:“对,猫捉老鼠的游戏。你可不必像他们一样叫我猫大人,青荇是我原本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