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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英宗正统皇帝朱祁镇宣德八年,也就是公元1443年,当时的梁庄王22岁,20岁的魏氏被册封为梁王妃。他们仅共同生活了8年,梁庄王便“以疾薨”。魏氏悲痛欲绝,“欲随王逝”。正统皇帝为此降旨安抚,要她存留下来,抚养梁庄王的两名幼女。魏氏于38岁病逝时距离梁庄王下葬已有10年,但她仍与丈夫葬在一起,且为合葬形式中最亲密的一种──同穴同室。下葬时,由于自来石将墓门顶得很紧,只得撞破西扇门。
墓里看到的玉叶组佩又称玉禁步,是明英宗赐给梁庄王的妃子-继妃魏氏的皇家御用饰品,梁庄王和继妃魏氏结婚八年后即逝去,继妃魏氏每每想起梁庄王生前待自己恩爱有加,遂起了厌世的念想欲随王而逝,皇帝英宗得到消息,随即下了一道圣旨,让魏氏抚养好两个女儿。赐赏玉叶组佩,它的功能作用,是当时尊贵的身份象征,女子佩带上以后,为了规范走路的姿势,快慢,只有优雅,缓慢的走,才能发出叮当悦耳的玉器碰撞的声音,意思就是要让魏氏不许自杀,要优雅的活下去。十年后,继妃魏氏去世,遗言是她仍与丈夫葬在一起,且为合葬形式中最亲密的一种——同穴同室。
几百年前醉生梦死的凄美姻缘,凄婉执著的,背景音乐是琵琶语,确实煽情,令人感动。
宋朝以后,伴随着宗法势力的扩张,传统的上层礼制逐渐俗化的同时,民间生活也日渐被纳入礼治范围,贵族的礼仪演变为士庶通礼。这一整合社会的上下层双向互动的秩序化过程,在明清时期尤其是明代更为明显。明太祖朱元璋在元朝末年以“复宋”的旗帜,赢得了战争的胜利。明朝建立之后,朱元璋特别重视礼法,他在位的30余年中,制订了十几部礼仪专书,其中《明集礼》是明朝最重要的一部礼典。在冠礼部分,除了皇家冠礼、品官冠礼,还有士庶冠礼。明朝帝王在恢复汉家制度目标之下,沿袭并发展了宋代开始全面推行的以礼化俗的传统,重视以儒家伦理文化影响社会。《朱子家礼》在明朝被视为民间社会的礼仪指南,洪武元年(1368),政府颁令:“民间婚娶,并依《朱子家礼》。”(《明会要·礼九》)永乐年间,又“颁《文公家礼》于天下”(《明史·礼制一》)朱熹的私人著述这时已变成了国家的礼书,《朱子家礼》在政治力量的帮助下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理论权威,并部分地影响着民间生活。明代是冠礼得到较多施行的时代,我们从明人文集与地方志中可以见到较多的民间举行冠礼的情形。事实上明朝的冠礼有两种形态。一种是缙绅之家或地方大族依《朱子家礼》规制举行的冠礼。“前明士大夫家颇重冠礼,一遵紫阳所定。”(康熙《汤溪县志》)浦阳义门郑氏十世之长仲德父,以礼冠其从子杓及诸孙燧、爚、耀四人,是其中的显例。宜兴万氏谨于礼法,“其家子弟且冠,必为之行古冠礼,及婚葬祭率准《家礼》,从事不为苟简”。应该说在明代社会按《家礼》的模式举行冠礼,是相当时尚的事,社会对它有积极的评价,但《家礼》毕竟是一种榜样,“冠礼,惟士夫家间一行之,然倡而不和,未有多行者”。就是文人学士或地方世家行礼也不是都按《家礼》行事,有“三加礼,士大夫家间行之,然亦不能备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