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财富传承管理师联盟
初见是惊鸿一瞥,南柯一梦是你。
等待是山重水复,怦然心动是你。
每个人都希望和心爱的人白头到老,可是天公不作美,总是给每一段婚姻一记响雷,如果能熬得过去,承受得住,就能在一起一辈子;如果熬不过去,那只能提前散场。
丈夫游手好闲提出离婚分财产
居住在广东的李女士,在父亲的公司里担任经理一职,不幸的是,一年前父母相继去世。而李女士的爷爷、奶奶都在她很小的时候便去世了,作为家中的独生女,通过继承得到了父亲的两套豪宅。可就在此时,游手好闲的丈夫向李女士提出了离婚的要求。
丈夫责怪李女士不懂照顾自己和家庭,没有尽到妻子和母亲的责任。他还提出与李女士平分其父亲遗留下来的财产。李女士生气又无奈。
李女士能保住父亲的财产吗?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李女士的父母去世时,李女士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所以李女士是唯一继承人。
目前“421结构”的家庭非常普遍:爷爷奶奶与外公外婆(4)、父亲与母亲(2)、独生子女(1),很多人都认为,独生子女家庭的财产继承会非常的简单,因为,上一辈不在了,他们的财产理所当然都是独生子女的!
但理所当然的事情,并非法所当然,就如上述这则新闻的结果,游手好闲的前夫,为什么能合法地分走李女士继承来的豪宅?
为何前夫能分走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同时规定了继承来的遗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留给自己的子女或夫妻间有协议,否则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李女士的前夫在继承后不久,提出离婚,所以李女士继承得来的财产,和前夫是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前夫把李女士继承得来的财产分去一半,其实是合法的,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巨大的财富漏洞。
那么,父母的豪宅还没过户给李女士,可以作为她与前夫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不存在没有过户就不能继承的问题。
总而言之,前夫来跟李女士要父母一半的财产是合法的。
一纸留言,遇见幸福
中华遗嘱库管委会副主任蔡盛表示,如果李女士的父母在生前订立了遗嘱,明确财产只属于李女士一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有效避免婚姻风险带来的财产流失。
现在人们对遗嘱的看法越来越开明,不再是过去传统观念里的“触霉头”,忌讳遗嘱的心理有了改变。办遗嘱就是为依法治家,减少家庭矛盾,促进家庭和谐。
根据《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13-2017)》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99.93%的老年人立遗嘱时会选择防儿媳、防女婿条款,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继承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即使李女士作为唯一继承人要过户父母的豪宅,必定也是历经艰辛,因为办理继承权公证时,需要提供各种各样的匪夷所思的证明,比如:“你妈是你妈”的证明,还有其他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婚姻情况证明,无其他继父母、养父母、养子女、继子女、私生子的证明......这些证明材料足以让人跑断腿。
而且,如果李女士父母先于李女士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去世,那么继承人或许还有:叔叔、伯伯、堂兄、大舅、小姨......所有的继承人均同意且配合到现场签字,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这种情况早已不是个案,不重视订立遗嘱,造成家庭财产流失,亲人反目甚至对簿公堂,只有提前做好安排,订立一份专业合法的遗嘱,才是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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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 陈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