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张小帅去理发,顺便也修了一下头发。
大半年没弄头发了,长了有史以来的新长度,都快要齐腰了。上个月还在暗自庆幸头发长这么长,居然没有分叉,可是前几天突然就发现发梢开始分叉了。
头发太长了,挺难打理,洗护一次至少半小时,想了想,就让发型师把有些干枯的发尾全部剪掉了。
发型师惊叹:你的头发真的是太顺滑了,抓都抓不住。
我笑了笑,心想:可能我身体的营养都被头发吸收去了吧,所以想长点肉肉一直这么难。
其实,之所以大半年没动头发任由其野蛮生长,主要还是之前喜欢的发型师转店走人了。所以,宁愿头发长长,也任性地不想再重新尝试新的发型师。
之前的发型师真的蛮对我胃口,弄头发永远不急不躁,慢慢地帮你洗剪吹烫,别管后面有多少人在排队,他都会尽心尽力地弄好手头上的那一个,也不能催他,催他他会让你换其他人,特么拽的人,可是,我就是喜欢这样的人。
当然,他有他拽的资本,头发做的好看呀,总是一眼就能看出你适合剪什么发型,染什么颜色,然后全力以赴地对待你的一头秀发,让你感觉被尊重,被厚待。每一次弄头发,于我来说,都是一种最高级的享受。
然而,现实中,这种把“职业操守”看的无比重要的手艺人真的太少太少了。他们大都以“利益”为重,为了赚钱而失去了一个手艺人该有的职业道德。
修完头发回家时,正路过我之前常去的那家花店,老板娘隔着玻璃门看到我弯了弯嘴角,笑着站起身和我打招呼。
忽然发现好像好久没去她家买过花了,便推门进去。
以前上班时,每天早晚上下班都会路过这家花店门口,晚上回家时便会顺便折进店里带一束花回去。
最爱买的花当属白色百合了,冰清玉洁的淡然,仿佛超凡脱俗的仙子,不染尘埃。不似粉色百合,艳俗艳俗的,就像街头巷尾浓妆艳抹的洗脚妹,让人唯恐避之不及。
一来二去,去的次数多了,老板娘便熟知了我的喜好,每每推荐的新品种也总能入我的眼,偶尔她也会送一支别的花,一起用好看的玻璃纸包好,含笑送我出门。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如我一般,遇上一见钟情的东西,哪怕再贵,只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都会毫不犹豫地带回家,唯恐失之交臂,后悔莫及。
也因此,平时我常去的花店,书店,服装店等店主最后总能成为关系不错的朋友。
其实,说来说去,还是那句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相同磁场的人,总能相互吸引,在不知不觉便会慢慢靠近,惺惺相惜。
时光清浅,我心安然。
在来来去去、兜兜转转中,每个人都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偶尔相遇,转角离别,到最后,能够一直不离不弃陪伴我们的,也只有我们自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