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四季中,夏天无疑是最具活力、浪漫和诱惑力于一身的季节。她宛若神秘莫测的精灵,只需轻轻挥动魔法棒,整个世界便与之共舞起来。
我从小便喜欢夏天,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孩子对甜甜的冰淇淋有一种莫名的向往。记得那会儿冰淇淋的种类不多,有三色杯、小雪人、绿豆棒冰、碎碎冰等等。想吃但兜里没钱怎么办呢,几个小伙伴决定去小区楼道捡别人丢弃的纸箱子,卖给废品收购站。老板称了称重量,给了我们三毛钱。到了冷饮店,大婶告诉我们钱不够,因为棒冰标价五毛。
我们面面相觑,真恨不得地上突然出现两枚银闪闪的一毛硬币。“算了,卖给你们好了。”那一刻的欢呼雀跃难以用言语形容。碎碎冰被分成了三段,你一段,我一段,她一段。微笑融化了棒冰,也融化了我们的心。
对小学时代的印象也与夏天息息相关。老旧的教室,发出呜呜轰鸣的吊扇有一搭没一搭的旋转着,坐在第一排的我真担心什么时候这庞然大物会砸下来。“谁来朗读下这段课文?”语文老师的声音刚落,数双小手立刻举得高高的,生怕被忽略。我则利用地理优势直接把手举到老师的脸庞,成功获得展示自我的机会。
这是一段红军长征爬雪山过草地的文字,我努力在音调里加入铿锵有力的因子,无奈音色到底还是绵柔的,硬生生读成抒情文。老师让全班朗读最好的女孩子,同时也是我的好朋友—CC来做示范。她一张嘴,所有人都佩服的心服口服,每一字每一句都直入人心底。在炎炎夏日里,她的声音完全代替了提神剂,沁人心脾。
下课铃一响,大家便四散开去,有讨论动画片的、拍卡片的、还有直接奔小卖部觅食的。我偷偷地把回信和新作—百变小樱的画交给了CC,她微笑着收下,夸我是神速。
女生对萤火虫总充满着迷之喜爱,因为它像是星星在人间的化身,一闪一闪发出自身的微光,着实惹人喜欢。
那一年的暑假,我在表哥家度过。他刚上高中,整个一个从漫画里走出来的俊朗少年。因为小舅舅定了规矩,白天我必须花几个小时安安静静完成暑假作业,吃饭时还不能擤鼻涕,他说这样不礼貌。但我却不解,也不敢顶嘴,默默吃完饭却食之无味。
表哥看出了我的不开心,在黄昏时分带我在院子里踢足球,我攻他守,我的力道不够,理应来说他都能轻松自如地接住,但他偶尔放水,故作无可奈何说我是怪力乱神。晚饭后,我躺在床上无聊地扇扇子,过了半晌表哥过来了,嘴角扬起一丝神秘的微笑。
他把蚊帐挂好,告诉我他带来了礼物。我看到他把紧合的双手慢慢打开,五六只绿色的萤火虫如同精灵般在我的周围跳舞,这景象我敢保证跟童话书的一模一样,甚至更美。我问表哥从哪里来的萤火虫,他说附近的田里晚上都会出现这些小家伙。
那晚我睡得特别香,也许那些小精灵闯入了我的梦境也不一定呢。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萤火虫。可能是人们喜欢那些高楼大厦,喜欢商场超市,把萤火虫赶走了吧。
时间见证了夏天的改变,随着空调的普及以及生活方式的变迁,摇着竹扇用井水洗澡纳凉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有时想想,还真有点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