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1日晚上,我抽空读完了这篇短篇小说,有的只是感动。
作者石舒清,本名田裕民,回族,1969年生于宁夏海原。宁夏文联专业作家,宁夏文史馆馆员。短篇小说《清水里的刀子》获得第二届鲁迅文学奖。
读完这篇小说后的第一印象,是小说想表达一种对生命的思考。生与死本就是小说中一个永恒的主题,借用莎士比亚的话来说,是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a question.)。
想到生与死,我就自然而然地想到写生与死的短篇有海明威的《印第安人营地》、《乞力马扎罗的雪》等这样的名篇。但每个作家对于生或死的思考是不一样的。这本就是一个选择题,不同的选择会有不同的效果。比如《印第安人营地》讲述的一个医生去印第安人营地帮助接生的故事,孕妇的丈夫因为忍受不住孕妇分娩时的疼痛难忍自杀了,但是孕妇却生出一个新的生命。这种描述将生或死的张力放大,给人一种震撼与冲击。这种对生死的描写有一种硬汉式的味道,虽然海明威自己到最后也自杀了。又比如《乞力马扎罗的雪》这篇,海明威写的是一个得了坏疽感染者逐渐死亡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主角的意识好似跑马灯一样,表现出作者客观对待死亡的态度和对死亡由恐惧到平静的心理历程。这是一种十分正常对待死亡的态度。对待死亡,因未知而恐惧;因不可避免而释然。
但是短篇小说《清水里的刀子》对生与死的思考又展现出一种别样的味道。小说的开头是这样写的:
和自己在同一炕上滚了几十年的女人终于在主麻前头埋掉了。坟院里只不过添了一个新的坟包而已,这样一种朴素的结局,细想起来,真是惊心动魄。石舒清,《清水里的刀子》
死了,不过是添上一个新的坟包而已。尘归尘,土归土。这的确如作者说的,“是一种朴素的结局”。大抵每个人的死都是这般,如无意外的话。但作者转头一拐,“细想起来,真是惊心动魄”。
随后,作者引出了文中的第一个角色:马子善老人。妻子的去世,让他忍不住思考自己到底该什么时候走,但是他如何能够知道自己该什么时候去呢。为了突显马子善老人对生与死的思考,作者特地选择了这样一个场景──坟院。这段描写显示出作者深厚的笔力,他将个人的成长──从青年到老年,以叙述的方式,简洁准确地一笔带过,随着个人从少年到青年再到老年的过程,坟院由几乎空空无几到密密麻麻。
马子善老人诚恳地点着头,是啊是啊,实在是在外面混得太久了,把那样一个鲜活的婴儿,把那样一个强壮的青年混成目前这副样子,这使他觉得尴尬而辛酸。马子善老人记得,他是孩子的时候,村子小得像一个羊圈的坟院远没有现在大,但那时候的坟院也显得空空的,到如今村子已经很大了,坟院已经突破,成了眼下几乎和村子一样大的规模,而且里面密密麻麻地排列着坟堆,似乎几个村子的人都死光了埋在这里,但实际上随着死人越来越多活人也越来越多,马子善老人就在死人和活人都增多的过程里一天天一天天活到了七十多岁,衰老成了如今这副样子。
作为一个老人,他过日子的方式跟年轻人是不一样的。老人过日子都是倒着数的。
坟头一多,连坟院里也似乎热闹了,这使马子善老人有些淡淡的失意,他喜欢空旷寂寥的坟院,喜欢坟头很少,大家相互珍惜着经历永恒的时间;坟头一多,使人觉得到这里以后会像外面那样勾心斗角,争争吵吵,但毕竟坟院比尘世要宁静得多,毕竟人们都在黄土下埋得很深,连串了邻近的门都是不可能的了,送葬的人都走尽了,院门外的浮土上印着很多的脚印,大家来时的脚印和去时的脚印重叠了,这样就使得许多脚印都失去了方向,人们走得多么快,只留下了一些模模糊糊的脚印,但终有一天人们要把自己留在这里的,谁都不免把自己留在这里的 ......
人总归一死的。
可是,马子善老人如今还活着。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离去。这是他复杂心情的很重要的一部分。
马子善老人突然感激自己鼻腔的那酸楚了,不然自己会很忽略地走出坟院的,正是那一酸楚使自己留在了这样一个重要的位置上,坟院门上,这就是生死之门,人应该在这里多站站的,马子善老人觉得自己是那样渴望在这里多站一会儿,躲在坟院深处是不好的,毕竟自己还活着嘛,可是盲目地到尘世上去就更不好,去干什么呢?
在坟院这个场景下,马子善老人对于生与死的思考结束后,就回去了。这也迎来了下一个情节的展开──搭救亡人的仪式。这也是对于生死的思考,但是这部分是从回族的宗教意义上去展开的。
这里都是这样信仰的,亡人一入土,冥冥处就开始拷问他(她)的罪过了,亡人都有一个罪人的身份。因而活着的亲属就得施行一些搭救亡人的仪式。
选择这个横截面,我觉得有两处作用:一是展现回族文化,即穆斯林家庭为亡人做“四十”葬礼仪式;二是借宗教来深化对于死与生思考的深度。回族的民间谚语“宁睡古坟野,不睡古窑窑,可以看出坟场在回族民众心目中的重要作用。小说的另一个细节──马子善老人将精心粘好的《古兰经》放在“像金子那样的阳光照耀的桌面”,内心似乎一霎时就达到了澄明的境界。
虽然,这篇小说是以马子善老人的生活经历和心理变化为核心,围绕他妻子的去世、老牛的牺牲以及对生死的思考展开,形成一个闭环的叙事结构。但我觉得这篇小说的主角就是那只用作“四十”葬礼仪式牲口的牛。仓颉造字,牺牲两个字都是以“牛”字为偏旁,古人似乎早就觉悟牛内在的高贵和对死的泰然。赴死的牛将生、死串联起来。对牛的自性、神性的发现让这篇小说有别于其他对生死这一主题创作的小说。
正如作者在小说中记述:
“记得老人们都讲过的,说牛这样的生命是大牲,如果举念端正,把牛用到好路上,那么,这头牛在献出自己的生命之前,会在饮它的清水里看到与自己有关的那把刀子,自此就不吃不喝了。”
这不但很好地解释了民族的习俗,而且,与题目《清水里的刀子》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