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爱《老残游记》。初次读,是在大三的下半学期,那个时候,论文、实习各种各样的事情接踵而来,整个人都是蒙圈的。实在受不了了,就跑去了图书馆。东逛逛,西看看,在书架上看到了它——《老残游记》。书名里的“残”吸引了我,本以为是说一个人四处游览风景的游记。可翻开书看到第一页,我的内心就受到了极大的震撼。“这老残既无祖业可守,又无行当可做,自然饥寒二字渐渐地相逼来了。正在无可如何,可巧天不绝人,来了个摇串铃的道士,说是曾受异人传授,能治百病,街上人找他治病,百治百效。所以这老残就拜他为师,学了几个口诀,从此也就摇个串铃,替人治病糊口去了,奔走江湖近二十年。”就,这样,他在漂泊之中,遇人救人,遇事做事,亦是潇洒地过了一生。我所震撼的是,他竟然能够就这样的去行走江湖了,没有瞻前顾后,没有犹疑不决,就是这样简单粗暴直接的做了。
我一直以为人就应该要把自己的时间安排的满满的,每一秒都应该要有意义。因为从小受的教育就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很宝贵的,我们要珍惜时间,要做有意义的事。可是却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什么才是有意义的事?为什么一定要做有意义的事?老师和家长只是告诉我们要好好学习,不能贪玩。好像在他们的认知里,玩就是坏孩子才做的事,好孩子是一直低头学习写作业的。直到看到《老残》,我才晓得原来人的一生也可以这样啊。不用每一步都去追寻什么所谓的意义,而是真正的去投入到自己的当下。他找到了,就去做了。喜欢,就去做了。
人呐,能说的清你走的哪一步是有意义的,哪一步是无意义的吗?人生就在生到死这个区间内,步步衡量,处处小心,不累么?请仔细的审视你自己,你坚持到现在,时间最长的爱好是不是自己真正喜欢的?一定是。只有是自己真正喜欢的,才是坚持最久的。
我是在上了大学后才慢慢地开始读各种各样的书的,文学、小说、散文和哲学等,很杂,也很乱。看书几乎占据了我所有的业余时间,到大四毕业,读书笔记写了四大本。其实,我刚开始的时候,犹豫过。因为大家都在积极地参加社团活动或者班级活动,大学生活很丰富。我呢,只要是没课,就去泡图书馆。对比之下,有些可怜。记得是在大一快放寒假的时候,我在图书馆里看书,脑子里突然蹦出几个问题:这样做有意义吗?你放弃了玩乐的时间,本应是大肆张扬的年龄,却在这里,有意义吗?你能坚持的下来吗?想这些,想的脑袋疼,还是想不出来。最后,可能当时年少,意气风发,就霸气的回答自己,想做就做,喜欢就行,现在条件刚刚好,此时不做,你是傻子吗?能坚持就坚持,实在不行,就不干了呗。此处不留爷,自由留爷处。就这样,我就慢慢的走啊,走啊,走到了现在。书,已经是我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到现在已经不想弄清到底是有意义还是没意义,我只知道我自己在那个时候做了我最想做的事,至今引以为傲。
在正好的时候,拼尽全力做喜欢的事,无憾,亦无悔。此时,意义这个词只是个累赘。人生,哪来那么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