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是党的生命线。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全体党员以学明纪、以纪正行,取得了较好反响。目前,本次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已基本结束,但这并不意味着党纪学习的“收官”。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真抓实学、善始善终,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慎终如始态度,持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刻认识到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努力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克己奉公、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不懈奋斗。
以纪正心,筑牢思想根基。知为行之始,学为用之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理论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不能落下一步。党员干部要想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不可能通过开展一次集中性党纪学习教育就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要想学深悟透、内化于心,都要经过一个循序渐进、日积月累、持续不断的过程,唯有如此,才能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才能在面对各种风险挑战时恪守初心,拒腐拒变。尽管集中性的党纪学习教育即将告一段落,但学习不能因此停止。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个人对于党规党纪的主动学习,巩固个人对《条例》的深层次理解,时刻保持学习的热情和紧迫感,不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做到知行合一。
以纪修身,紧绷纪律之弦。纪律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引领党的事业行稳致远的坚固防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一个不断检视自我、修己正身的过程,党员干部不仅要将党规党纪烂熟于心、如数家珍,还要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严格遵守、自觉维护。从《忏悔录》中可以看到,党员干部蜕变的根本原因,是降低了对自身的要求,在各种权利、诱惑中渐渐迷失自我。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揽镜自照明纪于思,始终保持“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的自省自警之心,要持续以案为鉴,深刻反思“案中事”,不做“案中人”,通过反面案例明确是非对错、筑牢思想防线,自觉远离外界各种诱惑,时刻保持警醒,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审视自己。
以纪促行,锤炼务实作风。稳坐高谈万里,不如趻踔一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党纪学习教育的出发点在“学纪”,落脚点在“守纪”,最终目的是帮助党员干部用所学知识解决现实难题、推动事业发展、回应民心期待,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干部作风建设、干事创业、管理监督结合起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树立正确政绩观,鼓励干部到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维稳信访一线建功立业,推动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放手干事、担当作为。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人民需要作为思考问题、谋划政策、推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站到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把群众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来克服,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体现在增进民生福祉、推动乡村振兴等各项具体行动上,以党纪学习教育护航实干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