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在今日上映第4天之际,票房正式突破10亿大关。豆瓣评分9.0分,点映评分高达9.6分。除了电影中人性刻画的饱满,反映出的社会问题更推动着社会的进步。贯穿电影始终为观众讲述了一个问题,谁才是药神,谁才应该是那个“救世主”?
(1)
我不是药神
人都是自私的么?
是。
人,生活的前提是生存,是“活下去”。交不起房租的程勇最开始卖印度仿制药的动机,是缺钱,而中间一度退出的原因是,怕坐牢;黄毛男孩没钱买药,为了活命,去偷药。生存很难,为了活下去,做什么都可以。
但是,电影中的人,有比“活下去”更重要的事。
在最紧要关头的时候,我们看到电影中所展现的人性,是经得起考验的。
“药神”程勇不顾坐牢的风险,赔钱也卖药;黄毛男孩为了保护被查的仿制药,自愿承担所有的风险;警察曹警官向局长最终提出放弃任务。
这其中的转变,让我们看到了,在人与人的相处中,“慈悲心”所发挥出的无限能量。徐铮后来接受采访时说道,“整个故事没有任何的道德绑架。”是的,“同理心”,“被需要”,遇到不公所被激发出的最大的善意,点燃了失去希望人眼前的光,成为了无路可退人脚下的路,更刺痛着社会敏感的神经,推动着政策的完善进步。
我们看到了,在面对昏暗时,人性的足够张力和足够勇敢。
(2)
情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情?
影片中,警察局局长的一句,“这些年来,你见过法大于情的案例还少么?”抛出了整个故事的核心起因——情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情?
于法,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在中国市场销售的药品,进口药要拿药品进口注册证号。印度的仿制药,由于没有专利,属于法律层面上的“假药”。而拥有专利的瑞士诺华公司,之所以会高定价,是因为企业本身在研发领域,就已投入大量资金。2016年,诺华在研发上的投入就约为90亿美元,在改善人们生活、延长人类寿命上,做出的贡献不言而喻。从这一点上来说,用严格的法律来保护专利,也就是给创新者更多的动力和资金去继续研发,毋庸置疑。
然而在不论是电影,还是现实,我们看到了曹警官的最终向上级申请放弃抓捕“假药”贩;我们看到了现实中的主人公陆勇被提起公诉后,300多名白血病病友联名写信,请求免刑时,法院准许了"撤回起诉"。
我们看到了在具体案例发生时,当人们陷在生存的漩涡中,拼力上游时,法律的人情。
(3)
谁才应该是“救世主”?
电影中,程勇卖印度仿制药却收到了一纸箱的“救死扶伤”锦旗;成为新一任印度药厂中国代理商的张长林,被抓获后说自己救了很多吃不起药的人。
从某个层面上来说,走私药品,并暴利出售的人,没有资格,甚至无从谈起去讲“救”这个字。那么,谁才应该是“救世主”?仿制药与专利药中间的差价,是穷人伸手难以够到的高山,“药神”程勇成为了他们生存的最后希望。影片中“希望”两个字越来越大直到变焦模糊。医改的痛点在这个案例中被激化,显得焦灼,紧迫。
救人命的政策来了。2018年4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对已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施政府集中谈价、规范集中采购环节,对未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行医保准入谈判。6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创新药上市步伐、落实抗癌药降价措施、强化短缺药供应保障。
而最重要的,是加强国内自主药品的研发,掌握定价权。推动医疗改革,推进健康中国任重道远。
社会好像很大,人很渺小。小到很多人蝼蚁般集聚一起取暖;小到仍有那么多时刻,无力改变,无力面对。这时候,当每个人都把自己放大,坚定目标和信念,汇集到一起,就拥有了足以改变社会的力量。
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而一个群体的故事,被放大到荧幕,被更多的人关注,这样开放的程度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